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总结范文【引语】小编为您整理收集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总结范文”精编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用哦!喜欢就下载吧。2021年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在支队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大队全体人员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省、市局、支队交办的各项任务。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检查线上网站(店)60个次,线下实体网店6个,已办结案件4件。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全年工作总结(一)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局部署,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执法大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专项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网络市场秩序,突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开展靶向化定向监测,推进精准监管。此次行动共检查线上网站(店)60个次,线下实体网店6个,对其经营场所以及存发货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并调取相关行政许可、线上销售商品质检报告以及平台经营协议,督促网络平台经营者排查违法违规商品信息10余条,并责令整改。(二)积极查处转办线索形成网监工作闭环。2021年11月23日,省局在开展“双11”期间网络交易定向检测中,发现各类涉嫌违法线索41条,其中涉及榆林地区共计5条(涉案店铺均在米脂县)。我大队执法人员在收到支队违法线索移交单后,立即对线索中的涉案商品、违法店铺进行电子数证取证,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线索中所涉及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进行比对定性。2021年11月30日我大队执法员人会同米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线索中的涉案店铺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了涉案店铺未亮证亮照亮标以及未及时变更公示信息的违法行为。后因其无销售记录未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检查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第一时间下架涉案产品,并于2021年12月7日提交了整改报告,故均不予立案。(三)配合食品大队及时回复投诉。2021年12月22日,我大队收到市局转办由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移交的案件线索移送函,其中消费者举报“拼多多”平台入驻商家“岁缘官方旗舰店”销售过程中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2021年12月23日,我大队执法人员配合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大队对上述线索中涉案店铺的经营场所以及存储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该店铺的进销存台账,调取了相关电子数证以及行政许可,并对投诉内容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一核查询问。后经双方大队相互配合,最终汇总材料对上述投诉进行了合理回复。二、存在问题1、我大队执法人员接触网监业务时间较短对相关业务和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掌握仍不够全面;2、执法工作的创新和主动性不够。工作建议1、在新的一年中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市场监管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