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通用4篇【导读前言】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租赁合同通用4篇”多篇精选文档,供您参考学习,希望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租赁合同【第一篇】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第一条房屋概况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是____房____厅,位于xxxxxxxxxxxx2、房屋内现有物品为:该物品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个月,出租方从日起将出租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xxx_年日止。在租约时间方特殊需求,房东可以提出正当理由随时不租给乙方住,房东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还未退房,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15天内退租将会退回押金给乙方。第三条租金交纳租金的标准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押金为_____元人民币,先付后租,承租方应在每月的号前交租金给出租方,拖交或欠交超过5天,视作自动退租,按金不退,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承租方还应承担管理费、垃圾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注:押金不能当房租使用。)第四条房屋维护承租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保持房屋内设备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设备如热水器、窗门、厕所等),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对房进行装修改造或打孔,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增设他物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本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所进行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的,应无偿转让给出租方。塑料门或木门不能打钉子,墙壁若要打钉子叫房xx。乙方没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打钉或打孔,乙方赔偿给甲方每孔20元。若承租方没有履行房屋维护,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第五条违约责任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行为: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2、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方拖欠租金的;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5、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日。并且乙方有权另行开门处理(不负责甲方财物损失),承租方违反合同,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如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押金方可退回。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第六条出租特别声明乙方接住房后,应及时自行出钱买锁给房东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房东无关。财物金钱数量大,请放入xx保管,丢失钱财与房东无关。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车在内的任何车辆。甲方只提供居住,乙方的人员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承租人不慎丢了锁匙或忘记带锁匙,要求房东开门,交30元次开门人工费。并且厕所堵塞自己处理。收了当月的租金,承租人未住满当月的天数要求搬出,余下未住的天数,承租人不能要求退回钱。退租时,承租人把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100元作为打扫卫生费用。第七条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第八条其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出租方:承租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xxx_年____月____日xxx_年____月____日租赁合同【第二篇】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一般来说,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后,合同视为成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的房屋租赁应认定合同无效。(一)签约主体不合格。当出租人或承租人不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即主体不适格时,则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自然人,或法人超出其权利范围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内容不合法。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三)客体不合格。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标的物应当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不允许出租: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认定中涉及到的特殊情形(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如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损害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意思自治原则决定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而并非绝对无效。这与我《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将“当事人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列为无效合同并不一致。根据后法优于前法及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应按《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对此情形,仅能由合同当事人决定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二)涉及无产权证的房屋出租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分为两种情形:其一,出租人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在实际生活当中,所有人因各种原因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租的情形很多,但并不必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且不动产登记发证制度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所以,原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不影响其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虽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但是《合同法》颁布之后,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而非规章的规定为准。其二,出租房屋属于违建筑。违章建筑属于行政违法,对此应由政府城市规划部门处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4第二条第4项指导意见也认为:“违章建筑的认定不属于民事纠纷,依法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且此类建筑形成原因复杂,也不都是实体违反,所以对这类房屋租赁合同应区别对待,不应一律认定无效。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物权法》保护合法占有的规定,对这类合同的更不应当然认定为无效。(三)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也非无效合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是指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我国修改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可见,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从其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避免国家税款的损失、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及向社会公示以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其不过是行政机关的事后审查行为。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加之《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为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行政法,从法律的阶位性及不同法律关系的不同适用程序来看,该类合同也是有效的。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由经可见,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应当交还房屋,未未付的租金不再交付,超过实际使用期限交付的租金出租人应当返还。如有损失按过错原则由双方分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对于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还要予以制裁,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租赁合同【第三篇】原告:地址:负责人:电话:被告: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人代表:办公地址:邮编:438300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117780.00元(其中广告位租赁欠109638.00,广告制作费欠:8142.00);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合同违约金人民币362796.00元;3、判令被告抵合同款的商铺A2126合同无效,退给原告款人民币157162.00元;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诉讼费。事情和理由:被告为了宣传公司摩尔城楼盘项目,租赁原告广告位,合同期为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29日,年租金为人民币246800.00元。原告广告位经营权是通过火车站公开招标合法所得,合同期内,原告认真覆行了合同约定,而被告没有按合同约定认真覆行,原告多次去被告公司找相关负责人员催讨,公司办事人及领导不见面不理睬,逃避支付广告费,被告不覆行合同约定,严重违约,并承担合同违约一切责任后果。最初的合同约定是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本就没有约定以商铺抵广告费,但因为被告迟迟不支付原告广告费,要求将最初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是为了达到将商铺抵部分广告费的目的,原告没有办法才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新的合同约定被告以商铺抵原告部分广告款,原告多次去被告公司讨要,被告一直拖到20xx年10月13日才同意办理商铺手续(A2126)。剩下的广告款原告多次去被告催要,公司目的是想原告带人来买房将余款抵扣,原告也想了办法,但最终都无法答成。一年都过去了,被告经办人员及领导不理睬逃避支付,至今未果,故原告没有办法诉至贵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致申诉人:20xx-6-6附件:1、广告位租赁合同2、原告广告位经营权合同3、原告营业执照4、原告身份证5、抵款购房收据租赁合同【第四篇】甲方:乙方:甲方将位于租给乙方,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综合楼一楼一间租给乙方,租期为XX年4月1日至XX年3月31日,租金为每月元,一年元,大写一年一次性交清,交清房租款后方可入住经营。二:租房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理,由甲方按电力供水部门的价格加损耗,公益制定的价格收取。水费按每吨元计算、电费按每度元计算。三:凡涉及工商税务城建环卫部门的税费由乙方自理。四: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来自租房合同,若需要改变必须经甲方同意,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饰,装修,租期满后自行恢复原状;若造成房屋损害,由乙方赔偿。五:乙方负责本店的门前三包工作,若因三包及其他问题造成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签定叁年,若需变更事英,甲乙双方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七:乙方必须遵守服从甲乙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物业管理费每月50元。八:本协议签定生效后,乙方不得随意将房屋转让,转租,抵押。九:门面防火防盗由乙方自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