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8-03-01大地测量员(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制定2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大地测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大地测量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和附录五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整体删除“培训要求”全部内容,对“申报条件”进行规范描述。——对“工作要求”的内容做出整体规范调整,对“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进行重新划分,每个等级的职业功能不少于3项,每项职业功能包含2项或2项以上的工作内容。——对权重表进行修订,调整各等级“职业功能”对应的理论知识权重和技能要求权重。三、本《标准》是在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具体组织和各有关专家与技术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本《标准》研究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庞尚益、张洪文、李志才、曾晨曦、苏晓庆、王琦、刘鹏。四、本《标准》技术审定的主要人员有:张凤录、杨玉忠、谭理、谭建冬、王洪斌、李冲、田永军。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自然资源部第一大地测量队、自然资源部第二大地测量队、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天津市测绘院、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教育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致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批准,自颁布之日起3施行。4大地测量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大地测量员1.2职业编码4-08-03-011.3职业定义使用卫星定位仪、水准仪、重力仪等仪器和工具,进行选点、造标、埋石、量距,以及天文、三角、水准、重力、卫星定位测量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职业能力特征具备一般智力,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形体知觉、色觉、空间感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1.7普通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①相关职业:包括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工程测量员、海洋测绘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地理信息采集员、地理信息处理员、地理信息应用作业员等,下同。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②本专业: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下同。③相关专业: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等专业,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必修课程证明的专业,下同。6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1.8.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8.4鉴定时间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1.8.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被测实体、配备测量仪器并有安全保障的技能考核场地进行。7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忠诚奉献,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3)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于律己,吃苦耐劳。(4)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努力提高思想和科学文化素质。(5)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主动配合。(6)严格执行规范,保证成果质量,爱护仪器设备。(7)重视安全环保,坚持文明生产。2.2基础知识2.2.1测量基础知识(1)地面点定位知识。(2)平面、高程测量知识。(3)测量数据处理知识。(4)测量仪器设备知识。(5)数字地形图及其测绘知识。(6)地形图应用的知识。2.2.2计算机基本知识(1)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2)测量相关软件使用知识。2.2.3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1)劳动保护知识。(2)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3)野外安全生产知识。(4)资料保管保密的知识。2.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相关知识。(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基本知识。8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准备1.1资料准备1.1.1能收集测区所需的交通图、地形图和点之记等资料1.1.2能收集测区所需的气候、人文、宗教信仰等资料1.1.3能收集测区所需的历史数据资料1.1.1地形图的知识1.1.2交通图的知识1.1.3点之记的知识1.2仪器准备1.2.1能进行GNSS接收机供电设备的准备及检视1.2.2能进行脚架、棱镜、觇板、温度计、气压表等边角测量辅助设备的准备及检视1.2.3能进行脚架、标尺和温度计等水准测量辅助设备的准备及检视1.2.1GNSS接收机、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的知识及其外观检视的基本要求1.2.2干湿温度计、气压表的知识及其外观检视的基本要求1.2.3基准站系统运行的知识2.测量2.1卫星定位(GNSS)测量2.1.1能进行GNSS天线的架设2.1.2能进行GNSS接收机的基本操作2.1.3能对充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2.1.1GNSS测量的基本概念2.1.2GNSS接收机的实际操作、记录要求2.2水准测量2.2.1能进行各等级水准测量的量距和立尺2.2.2能进行四等水准测量观测及记录2.2.3能对水准仪进行日常维护2.2.1水准测量的基本概念2.2.2四等水准测量观测、记录的要求2.3边角测量2.3.1能进行边角测量的照准点棱镜安置2.3.2能进行温度计、气压表数值的读取并记录2.3.3能对所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2.3.1边角测量、导线测量的基本概念2.3.2温度计、气压表的读数与记录知识92.4重力测量2.4.1能在地形图上量测重力点的坐标2.4.2能进行温度计、气压表数值的读取并记录2.4.3能对所使用辅助设备进行日常维护2.4.1重力测量的基本概念2.4.2干湿温度计、气压表读数与记录的基本要求3.数据处理3.1数据下载与转换3.1.1能进行原始数据的下载3.1.2能进行标准数据格式的转换3.1.1原始数据的基本知识3.1.2标准数据的基本知识3.2数据编辑3.2.1能对测量人、测量单位、测量时间等基本信息进行编辑3.2.2能进行数据的剪辑、拼接、抽稀等3.2.1仪器配套软件的操作知识3.2.2数据属性要素的基本知识103.2四级/中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准备1.1资料准备1.1.1能收集所需要的设计书、设计图、规范、已知数据等相关资料1.1.2能根据基准站维护的需要收集基准站安装、检测、记录等资料1.1.3能根据内业数据处理方案收集相关的数据1.1.1设计书、设计图、规范的基本知识1.1.2基准站设备性能及工作原理1.1.3基准站的相关规定1.2仪器准备1.2.1能根据设计要求对GNSS接收机及天线进行准备和检视1.2.2能根据设计要求对所需水准仪和标尺进行准备和检视1.2.3能根据设计要求对所需全站仪及辅助设备进行准备和检视1.2.4能根据设计书要求对重力仪及辅助设备进行准备和检视1.2.1GNSS接收机及天线检视的知识1.2.2水准仪、标尺检视的知识,i角测定及计算1.2.3全站仪检视的知识1.2.4重力仪检视的知识,常数测定及计算2.测量2.1卫星定位(GNSS)测量2.1.1能根据设计书的要求在一般地区进行实地选点2.1.2能进行普通标石的预制及埋石2.1.3能进行点之记的绘制2.1.4能进行GNSS测量的记录和数据下载2.1.5能进行基准站系统核心软件运行状态的监视2.1.1GNSS系统的组成2.1.2GNSS静态定位的基本知识2.1.3GNSS控制点选点、标石制作、埋设和点之记绘制的基本要求2.1.4基准站系统运行监测的知识2.2水准测量2.2.1能根据设计图要求进行各等级水准点的选点、标石预制与埋石、点之记绘制2.2.2能进行三等水准测量的观测与记录2.2.3能对所用水准仪进行日常维护2.2.1地形图绘制的基本知识2.2.2三等水准点的选点、标石预制埋设和点之记绘制的知识2.2.3三等水准测量观测与记录的知识2.2.4三等水准观测误差产生的原因及减弱方法2.3边角测量2.3.1能根据设计图要求进行三、四等三角点的选点、标石预制、埋石及点之记的绘制2.3.2能进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