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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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1篇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勇于自我革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为新时代统一战线服务大局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以党性立身做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统战对象结构复杂思想多元、统战工作肩负使命任务更加艰巨的特点,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着力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立场、权力、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两个维护”落实情况、政策建议制定执行权、组织人事安排权、思想政治引领话语权、行政事务管理权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保障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完善规范用权的制度体系,严格权力边界。执纪执法权都是公权力,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针对统战系统派驻机构组建时间短、开展监察监督缺少制度依据的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着力在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规范用权。围绕民主党派机关公职人员纪律处分、宗教团体行使公权力人员信访举报件办理、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行为规范等,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出台制度,使监督于法有据。围绕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运用第一种形态等,会同综合监督单位制定具体程序,指引规范用权,限制权力滥用。围绕会商、驻点监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司局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等,制定详细实施办法,规范监督行为。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守住拒腐防变底线。坚持锤炼全面从严的纪律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秉公执纪执法,坚决防止“灯下黑”。针对纪检监察组处在监督一线、与统一战线成员接触广泛的实际,必须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教育从严,深化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以案为鉴开设纪律课堂,让纪检监察组干部首先受教育、做表率。坚持管理从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项制度,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处理从严,对反映纪检监察组干部的问题不护短,对有苗头性问题反映的及时提醒谈话,对干部考察中有问题反映的及时中止考察程序,要求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让全体同志受教育,对存在问题受到党纪处分的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坚持提高纪法双施的监督能力,推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针对监察法出台后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在提升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全员培训,认真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认真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等要求,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精准处置,确保每起案件每项工作都能经得起检验。强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处分等工作中经受历练,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践中增长本领。2篇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定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也有也明显提高。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影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比较被动,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作用,笔者拟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工作相比起步较晚,以致有的干警甚至个别领导认为职侦、公诉、侦监等业务办案工作才是检察工作重点,纪检监察工作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是“养老”部门,如果过于较真,反而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有的干警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都是有权的领导干部有事,只要不违纪违法犯错误,就与我没有关系。还有一些干警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专整内部人员的部门。2、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以笔者所在院为例,由于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虽然配备了纪检组长和1名专职人员在纪检组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但其中还有部分人员长期兼职其他工作,从而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忙于应付,难保证工作质量。3、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水平不高。笔者所了解的纪检监察人员多数年龄偏大,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的中坚力量。加之存在机构、人员不齐、职责不清的情况,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处于应付式的传达上级安排,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状态,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具体实施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4、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目前。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已经出台很多关于内部监督,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作用;比如实名举报制问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怕报复,怕得罪人,怕穿“小鞋”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愿意署名举报;比如“八小时”外监管制度,由于机构、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限制,很难得以执行。且现在上级检察机关在年初给下级院制定目标考核时,往往以该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其目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行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比被一票否决,造成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而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本应相对独立、严格执纪的监督力度受到挑战,不能够全面履行对检察干警队伍应有的监督,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二、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曹建明检察长曾强调“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仅强化对外部和他人的监督,却疏于自身队伍的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无疑有悖于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庄严使命。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领导到纪检监察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监察工作有效管理的首要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服从服务检察工作的,是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维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目的的认识,切实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专门整人的错误思想。面对“前腐后继”的怪异趋势,纪检监察人员还必须转变就是事论事的工作观念,力争做到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到哪里。2、健全机构设置,择优配备干部,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要求更加明确,多把是否设置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考核的一项指标,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置纪检监察部门,择优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切实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想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必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掌握工作主动权。一要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针对当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重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尽力杜绝往往违纪问题发现后,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知道使用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忙于翻阅书籍,找原则,找规定的现象。二要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弄清基层院检察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尽量杜绝事后纠正的做法,积极主动明查暗访,监督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案件回访,定期抽查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因检察业务不熟导致的监督工作相对被动和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职责意识的养成。通过正面引导,打消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领导和同志,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担心打击报复,担心人际关系恶化等思想顾虑,从而建立一支“愿管”、“敢管”、“能管”的综合监督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4、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证。纪检监察工作要避免流于形式,则需要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执行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对上级制度和文件只修改名称、变换单位主任的做法,坚持做到:一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二要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变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把宏观的、原则的要求变为切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明晰的制度,力求达到更加细化、量化,能达到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得力,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5、严格执纪执法,突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主要体现在查处打击和预防保护两方面,查处打击要做到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持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坚决克服执纪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检察队伍存在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迁就。预防保护则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全面维护干警权益,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干警要予以保护,对一些针对检察人员的无理甚至恶意投诉,要及时、坚决予以澄清,主持公道。3篇纪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近年来,随着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和数量有了大步提升,一些违法违纪的农村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我们必须看到乡镇纪委办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以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少数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不多、质量不高,影响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部分乡镇党政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工作不重视,不支持。查办的案件大多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平时与乡镇领导干部打交道多,在查处时抹不开面子,影响办案质量。同时,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思想顾虑,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2、工作力度不到位。由于乡镇在编人员少,工作事务繁杂,作为乡镇纪委书记,不仅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还要分管其他如领域的工作工作,牵扯纪委书记的大部分精力,往往不能集中精力查办案件。乡镇尽管配备专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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