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1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6日至8月上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9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局党组高度重视,逐个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32条意见,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9月24日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召开后,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摘录、周霁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巡察既是对我们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对照“四个意识”要求,给我们的一次严肃“政治提醒”。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戳到了痛处,建议提得实,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务必率先垂范,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上来,把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的机会,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整改促提升,推进全市水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本着真认帐、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与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相统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组意见和要求。在党组会议上,党组成员结合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并利用“十一”假期与分管科室一起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交心谈心,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局党组于10月15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从主观上找原因,主动承担责任,认领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相互批评,帮助找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每一个问题,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三)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整改实效。局党组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各科室(单位)真心实意、扎扎实实推进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始终把调查研究、举一反三、检查督办贯穿始终,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度,研究相关问题。深入当阳、枝江、秭归、长阳等县市区进行专题调研,对有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研究推进项目实施的措施。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移民信访维稳、安全饮水投诉举报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专题办公会议4次,听取汇报,讨论整改推进工作,确保了每个问题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针对干部岗位职责,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防范措施;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信访投诉举报办理等工作流程,做到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了机关管理的长效机制。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1、河湖“清四乱”不够到位。2018年7月,水利部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后,今年以来又新增四乱问题57个。5月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检查发现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问题,6月份省环保督查“回头看”发现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影响南阳河行洪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宜昌市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二是深化问题排查整改。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的124个四乱问题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12个,剩余12个正在按既定方案加快推进。市河湖长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度滞后的进行现场督办。三是持续巩固“清四乱”长效机制。将“清四乱”成效纳入全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指标。稳步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今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划界工作。进一步规范联系单位河湖巡查,发现问题交办县市区及时处理。四是出台了《宜昌市生产建设项目弃渣场管理办法》,从选址设计、施工变更、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责任追究,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弃渣场管理进行规范,构建长效机制。反馈意见指出的江北高速项目在晓峰河段违规堆渣和郑万高铁超量超高堆渣也于7月31日完成转运。2、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有差距。2017年5月,市委要求全市河湖生态“到2020年底前,消除劣V类水体”,截至今年7月,全市11个纳入湖北省湖库保护目录的湖泊中有3个未稳定消除劣V类水质。全市未完成退垸(田、渔)还湖面积5455亩,其中枝江4125亩,其后期退垸还湖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未明确。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湖泊治理牵头单位职能,加大协调力度,统筹协调涉湖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加强湖泊治理保护工作。9月14日,市水利和湖泊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协调会,共同商讨湖泊治理问题;9月17日,组织市直湖泊督导责任单位,涉湖县市政府、水利、环保、乡镇召开湖泊治理保护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安排部署湖泊治理保护工作;10月下旬,市河湖长办组织水利、环保、涉湖县市外出考察学习湖泊治理经验措施。二是持续推进湖泊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数据,湖泊水质明显改善,全部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三是督促枝江市印发了《枝江市退垸(田、渔)还湖工作2020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枝江市后续退渔还湖总面积4125亩及2020年度目标305亩。四是加强检查督办,建立湖泊治理保护长效机制,落实7名市级湖泊督导责任单位,定期开展湖泊巡查,同时将湖泊治理工作纳入了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范畴,持续传导责任压力。3、河流巡查监管不够有力。2018年2月,市政府河湖长制专题办公会要求开展河流定期巡查,2019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约定对13条河流每月开展一次巡查,但2019年下半年,实际开展巡查仅3次。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设置巡河频次。根据前期巡河实际情况和服务市级河长巡河工作需要,10月28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及时与巡河单位沟通,下发《关于加快实施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的函》,明确巡河单位每两月完成一次全线巡查,将项目延期至2021年10月,并要求巡河单位加快巡河进度,完善巡河资料,及时报送巡河成果。二是切实加快河流巡查进度。10月23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派人现场督办二标段沮漳河巡查情况,10月29日,对一标段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目前,两个标段均已完成第六次巡查任务,正在开展第七次巡查工作。三是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审查巡河成果资料、考核巡河情况,规范项目资金拨付,截至目前,市级河长河流专业化巡查项目已支付万元(合同金额万元)。4、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不够有力。部分山区农村供水保障抗风险不足,2019年因遭遇干旱天气,长阳大堰乡近9000群众冬季用水困难,全年供水缺口2-3万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五峰、长阳等山区县部分工程沿河、沿路管网未做深埋处理,易被损坏且在冬季受冻影响供水。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全市8个县市及点军区、夷陵区《农村供水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已有25个项目启动前期工作。已筹集资金亿元,有6个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已编制完成《大堰乡供水方案咨询报告》,目前正在编制《大堰乡供水水源提升项目初步设计》,12月底可完成编制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裸露管网进行排查整改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开展裸露管网专项清理活动。四是全市8个县市和夷陵、点军、西陵、猇亭等12个地方、24个万人供水工程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保障突发情况下农村居民用水需求。五是指导各县市区公开供水指导价,通过召开屋场会、一事一议等形式宣传节水知识,推进计量设施安装,提高群众“水商品”意识,逐步养成计量用水习惯、增强节约用水意识。5、水利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今年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亿元,上半年投资完成率仅23%。其中,2019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投资计划,有9个项目未开工,涉及投资亿元。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等6类项目平均投资完成率均落后于全省平均进度。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市政府召开调度会,有效传导压力。9月27日,召开了全市河湖长制暨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11月17日,召开全市秋冬农业开发现场推进会,会上均通报了全市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管副市长刘洪福就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建立了投资计划执行月通报制度。组织县市区填报基建月报9期,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编发《全市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6期,对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各类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每月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抄报各县市。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办。每月各单类项目排名后两名的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项目实行专项督办;对综合排名后两名且多个项目滞后的单位,由分管投资计划的领导进行综合督办。9至11月,局分管领导先后6次到项目现场进行督办。四是建立后进笼子制度,加强绩效考评。每月按项目进度对4个主城区、9个县市及夷陵区和2个市直单位、业务科室分三块进行排名,每月主城区中的最后一名、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中的最后两名、业务科室中的最后一名,共计四个单位进入后进笼子。对进度长期滞后影响全市总体目标排名、年底仍在后进笼子的,由局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分管该项目的科室(单位)及负责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经过整改,全市水利项目建设提速明显。2020年度全市共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亿元,涉及工程项目21个,其中2019年12月下达的1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亿元,投资完成率为%,比7月份时多完成投资个亿。6、水利行业强监管不到位。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全市9个县级质量监督机构无专职监督员。部分水利项目建设中,水利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兴山县在建的4个水利项目中有2个是由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担任法人代表。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2015年开工建设的五峰县关门岩水库工程项目,存在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资质、违规分包等系列问题,至2018年12月省审计厅专项审计指出后才予查处。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兴山县水利局迅速变更兴山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湖北省兴山县南阳河白沙河段治理工程两个工程法人代表,由刘智(兴山县水利局副局长)变更为李兴悦(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同时为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情况进行排查,发现17个工程项目法人代表任职不满足要求,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完成人员变更。在办理工程项目招标备案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组建情况的审查,指导招标人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二是依法对五峰关门岩水库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鑫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处罚,罚款金额119万元。三是出台了《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宜水发〔2020〕7号),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核,防范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发生。部署开展了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检查,目前施工、监理单位已完成自查自改,县市区水利部门完成了监督检查。四是制定了《宜昌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推行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与安全生产清单式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五是严格执行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应用到我市水利招标投标活动中,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惩戒力度。7、推进移民安稳致富不够有力。截至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