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能源行业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市能源行业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鹰潭市委市政府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作示范、勇争先”的责任担当和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标准,坚决做好全市能源行业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行业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本行业和专项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鹰潭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性灾害事件,坚决杜绝涉安舆情事件,坚决杜绝发生涉安集访事件”的总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聚焦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根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坚持“全方联动、全民参与、全面排查、全力整治、全程严查”,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的“百日攻坚行动”,彻底压实安全责任,彻底化解安全风险,彻底消除安全盲区,彻底堵塞安全漏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二、行动范围1、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2、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工作协调范围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以下统称各能源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化解影响能源安全生产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重点是:持续深化全市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巩固管道占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全市燃煤(生物质)电厂除尘器等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机制,促进电力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见行见效;切实解决影响能源安全生产的重难点问题和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各类事故风险,筑牢安全监管防线。三、组织领导成立市能源行业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由市能源安全专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xx任组长,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办党组成员xx和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副主任、市发改委主任xx任副组长,组员由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全体成员组成。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发改委二级主任科员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百日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四、实施步骤从2022年7月20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止,分四个阶段推进。(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9日前完成)。1.全面安排部署。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坚决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梳理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找准整治攻坚重点难点堵点,细化“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将召开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暨迎峰度夏安全防范工作部署推进会,全面动员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形成整治攻坚的强大合力。2.积极营造氛围。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充分利用党委、政府“两办”信息和广播电视台、日报主流媒体及省、市发改委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紧扣巩固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和深化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专题,积极引导能源企业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配合,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形成百日攻坚的强大声势。3.加强教育培训。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通过举办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培训班,培训覆盖能源监管执法人员、管道途经的9个乡镇(场、办)分管领导和22个行政村干部及管道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外管员、新进从业人员,以影像视频资料和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刻汲取中石化东黄输油管线“11·22”特别重大事故和天然气管道事故警示教育片,鼓励从业人员、沿线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打通基层管道保护、安全防范工作、应急响应处置“最后一百米”,切实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二)排查治理阶段(8月31日前完成)。1.摸清隐患底数。各能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每个岗位、每个区域、每个部位、每个环节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督促指导企业排查隐患,坚持“随摸随查、随查随改”的原则,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时限。2.查找存在差距。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各能源企业严格对标国务院15条硬措施和省50条、市66条具体措施,严格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清单,对照省安委会第六巡查组安全生产巡查、省能源安全专委办监督指导协调、鹰潭市能源安全专委办督查检查发现和行文通报的各类隐患问题,对未完成或存在差距的,逐条建立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列出进度表,实行挂图作战。3.明确防控重点。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各能源企业加强精准研判,紧密联系能源行业度汛、迎峰度夏重要时期和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控重点,既要深入分析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和全面进入汛期对水工保护点、高落差处及电网安全运行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又要严格管控节假期间流动频繁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第三方机械施工和危险作业对管道安全、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风险,还要举一反三、严防死守、盯紧盯牢管道占压和电力设施破坏风险治理和安全巡查,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控。(三)集中攻坚阶段(9月30日前完成)。1.聚力隐患清零。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各能源企业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集中力量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逐项进行治理,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问题,迅速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重点发力、集中攻坚。严格落实“重患必停”要求,对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且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坚决责令停工停产,绝不允许“带病”生产。2.聚力整治提升。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各能源企业按照“两个清单”和进度表要求,集中力量开展管道占压专项排查清理、小散远发电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除尘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存在漏项的抓紧补课,存在差距的深入攻坚。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切实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3.聚力打非治违。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进一步落实《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保持“打非治违”和“百日攻坚行动”高压态势,严格监管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四)巩固防范阶段(10月1日至党的二十大闭幕)1.巩固攻坚成果。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各能源企业对前期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基础上,重点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是否取得实效、非法违法行为及问题隐患是否反弹复燃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2.严格防范措施。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各能源企业加大油气长输管道与铁路、公路、河流等其他工程交叉并行的风险监控管控和在建电力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检修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加强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网络信息安全防控,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3.加强值班备勤。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能源企业全面进入备勤备战状态,“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持续执行安全生产事项“零报告”制度,各能源企业每日下午16:30通过微信工作群实时报送当日安全生产和能源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五、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担当。市能源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能源企业深刻认识在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关键时刻,稳定就是责任、稳定就是大局、稳定压倒一切,切实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这一时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和“百日攻坚行动”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工作方案,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治攻坚落地见效。(二)强化督查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将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三季度和迎峰度夏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安排见附件),对行动不力、措施不实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隐患风险突出、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办。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的事故实行“三个一律一个同时”措施,即:一律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经验收合格方能恢复生产,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强化协调调度。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将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对各单位各企业“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市能源安全专项工作组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联防联控,实时掌握工作进度,落实各阶段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周五报送一周行动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