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农民收入问题调查【最新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农民收入问题调查【最新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农民收入问题调查【第一篇】一、农民增收的现状和困难对农民增收的现状和困难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是增强农民增收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农民收入稳定性的前提。从此次调研情景看,目前农民增收的现状和困难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一)农民收入滞后于经济增长。具体表现出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差距拉大、速度缓慢的特征。(二)农民的生活支出不断增加。近年来,农民的生活支出逐年在增加,其主要原因是急剧的市场化导致农民生活和生产费用大幅度增加。这与低水平的收入和收入增长缓慢极不相称。所以,农民收入增加低于支出增加不平衡的现象比较明显。(三)农业结构调整成效尚未充分显现。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力图经过调优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但由于农民自身对接市场本事弱、信息少,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目前农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增收空间尚未彻底释放,农业生产收入还很低,甚至没有什么收入。(四)农村劳动力难以充分就业。究其原因,主要有:从农民自身意愿看,一方面由于农民对就业收益期望值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尽管有就业冲动,但就业适应性较差。从企业用工看,企业认为本地农民不好管理,对超劳动时间、超强度的工作不易理解。所以,我们的农民难以充分业变,就业困难很大。(五)农民创业意识和技能薄弱。据统计,农村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绝大多数,即使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绝大多数缺少必须的技能。所以,在农村中,“无资金、无技术、无项目”的农民人数最多,“创业无心”、“创业无门”、“创业无能”的现象十分突出。二、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为什么农民增收如此困难究其原因,农村本身还存在一些障碍性的问题和制约因素。(一)产业因素。受群众生产习惯、市场意识以及龙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种植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一些有优势、有特色、有市场、有效益的农产品,如蕃茄、优质杂粮等,总量还很小,种植业结构性参考资料,少熬夜!矛盾依然存在。畜牧业没有做大做强,样样多,样样少,没有规模优势,还没有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和农民增收的主体。异常是水产业,虽市场前景看好,但截止目前还没有发展。(二)人的因素。突出表现为文盲半文盲的农民较多,劳动者素质不高。多数农民市场意识淡薄,适应市场的本事差,缺乏进市场、闯市场的劲头,满足现状,小富即安,不富也安;部分基层干部的素质和本事还未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的要求,沿袭着传统的工作抓法,缺乏研究产品流通、研究市场、研究技术服务的本领。(三)政策因素。突出表现为由政策推动农民增产增收的效果不够明显。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但除了全面取消农业税外,我们的农民切切实实得到的实惠较少,农村和农民状况变化不大,效果不够明显。(四)科技因素。科技因素的影响体此刻两个方面:一方面体此刻农民身上,我们的绝大部分农民不懂也不会用新技术,一些新的技术也不愿理解,年复一年地沿袭着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不变;另一方面体此刻科技服务体系上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农业技术人员不足,服务机制不活,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面较小。(五)资金因素。首先,我县财政收入很低,财政自给率还不足4%,所以,每年的支农资金十分有限,乡村两级的经济实力更为脆弱,支农尤为乏力;其次,信贷政策不宽松,担保条件比较苛刻,贷款的投放面和投放额还难以满足农业生产的资金需要。再者,能够争取上级扶持的农业项目较少,进入农业领域的社会资金和工商资本也比较少。所以,资金投入不足一向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六)农户信息不灵。改革把农户推向市场经济的前台,农户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了相对独立的经营者和决策者,在这种情景下,农户正确地掌握信息,指导生产经营成为在市场中取胜的必要条件。但就目前而言,农户信息不灵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与提议在现阶段,农民是否能够增收,增收的速度和质量如何,不仅仅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并且关系到大多数农民的情绪,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威信和执政党地位问题。“天下可忧在民穷,天下可畏在民怨。”农民增收问题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并且也是个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在解决这个事关全局的问题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参考资料,少熬夜!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明确指出,全党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农民收入问题调查【第二篇】农民工工资问题调研报告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接纳农民工的主要行业。仅*市的农民工数量已达6万多人。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农民工的工资却常常遭到无理克扣和无故拖欠。虽然一向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明确要求,要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景仍较严重,仍为目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难题。本文在具体分析建筑企业用工现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成因的基础上,试图对建立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问题作一些有益的探析。一、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现状(1)工资支付情景由建筑施工企业直接招用的工人,工资基本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项目部(俗称重包或大包工头)一般不直接雇佣农民工,而是采取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经过工班长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分包协议将工资款拨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再由工班长支付给民工。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目前普遍采取按月支付部分工资(生活费),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兑现工资方式。工程结束后,项目部与作业队或工班长最终结算,并支付剩余工资款,再由作业队或工班长根据工作量将工资发放给民工。(2)对农民工日常管理情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采取项目负责制,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但由于项目的专业劳务由项目部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个别作业队或工班长还存在再次分包现象,出现三包四包情景。专业劳务人员(主要是农民)由作业队或工班长负责招用,项目经理与作业队或工班长发生劳务承包关系,作业队或工班长与专业劳务人员发生劳动用工关系,对于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依靠作业队或工班长进行,管理链为:企业→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农民工。在整个建筑工程管理链中,农民工处于管理链的最下端。由于项目部缺乏对民工的直接管理,不能准确掌握民工工资的参考资料,少熬夜!发放情景,导致部分工班长拿到工资后逃逸,而造成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事件的发生。(3)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形式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合同制职工,主要是公司和项目管理人员;二是劳务企业用工(具有劳动用工主体资格),但数量不多;三是作业队或工班长式用工,这是目前建筑业主要用工形式。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决策和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已逐步分离,从事一线建筑劳务作业的基本上是农民工。这些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是由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组织来的非成建制劳务队伍。(4)劳动合同签订情景建筑施工企业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低。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采取项目分包方式,将工程项目承包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再将工程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工程施工中使用民工情景不清楚,而农民工是直接由作业队或工班长直接雇佣的,与施工企业有什么约定他们并不关心,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近年来,由于劳动保障部门,加强了对建筑领域劳动用工执法监察,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但由于目前建筑领域用工情景现状,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流于形式,应付检查。目前建筑企业多是施工队或工班长式的用工,作业队或工班长(包工头)与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分包或转包)签订劳务承包协议,作业队或工班长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约定从事的工作、要求、数量、工资待遇,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原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突出并具有共同特点的重要原因是:一是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资金链断裂,而处于这链条的最终一个环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二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都采取工程竣工总结算方式,平时只发生活费,工程竣工再结算,已成为不成文的规矩,积累的数额越大,集中支付的风险越大。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调研中发现,建设单位拖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十分普遍。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景下,仍急于施工,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本身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搞开发,仅靠拖欠工程款运转,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垫付很多资金进行施工,当资金不足,施工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从而无法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采取每月参考资料,少熬夜!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工程完工后或年底再进行结算的办法来支付工资。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一般较长,造成拖欠工资的时间也较长,有时甚至出现民工干了一、二年还拿不到全部工资现象,构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作业队或工班长劳务费、作业队或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原因。(二)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常把项目工程转包、分包出去,而工程往往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再劳务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农民工工资则必须等到包工头一层一层结算工程款后才能拿到,工程建设转包、分包过多,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是导致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重要原因。(三)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管理,用工主体不合法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对施工队伍采取“以包代管”的管理模式,建筑施工企业将劳务分解、承包给若干个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专业作业队或工班长,由作业队或工班长招募家乡的老乡进行施工,有的作业队或工班长甚至又将劳务分包给他人,构成了层层分包现象,导致用人管理十分混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对招用工具体情景基本不了解,也不能实行有效的管理,企业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更难确认。去年,我市某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一齐团体讨薪事件,工班长(包工头)劳务承包中赔了钱,工班长造假花名册、记工单、乱打欠条,唆使30名农民工团体上访讨薪,并爬上塔吊以死相威胁,要走10余万元。(四)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缺乏法律保障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很强的流动性,给企业直接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带来了困难;二是大部分施工企业并不直接招用民工,而是工班长(包工头)招用,招用的人数、用什么人以及人员的去留并不能制约,还要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增加用人成本,农民工也不愿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合同限制了寻找更好工作的自由。所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进取性。(五)工资支付制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但大部分施工企业、项目部是经过转包、分包关系进行层层结算,最终由工班长(包工头)支付给农民工,施工企业对用工、工资支付情景不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工班长(包工头)结算到劳务费后,参考资料,少熬夜!克扣民工工资,甚至一走了之。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往处理过一齐包工头携款80万元逃跑事件,60多名外地民工滞留工地,春节不能回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施工企业补发民工工资,携款逃跑之事企业另案处理。这是一齐典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不善造成的案件。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一)加强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督,防止拖欠工程款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到位情景,对于资金不到位或严重不足的项目要坚决停止招标。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情景的动态管理,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