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就做对你说错了,谢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01-02-0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互联网营销师(2021年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了明确规定。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中联轻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炫一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竞争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清尚视觉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上海质族企业管理中心。主要起草人有:贾雅军、袁筝、董红祥、吴雪慧、沈国林、杨宁宁、刘治宇、王瑀、李冠泽。参与编写人员:姚广辉、谭鑫鑫、项盟。五、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映华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职业技能3鉴定指导中心、浙江盘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有:周明、李国都、单燕玲、蒋雯、窦威、郭楠、孙伟妮、陈丽平、李大伟、吴月凌、李玉菲。六、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大国匠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出版社、中国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群星秀文化有限公司、县学(北京)电子商务技术研究院、北京开拓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伍壹叁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宏色经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新视听(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商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信办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天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新华播天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北创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及王小兵、杨曙光、浦永详、张天芬、王湛鑫、钟长雪、冯程程、刘慧兰、谭华、张意鑫、张茜、赵霁飞、路体坤、张美玉、方政、张珈瑞等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七、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①2021年11月18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颁布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9号)公布。4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互联网营销师①1.2职业编码4-01-02-071.3职业定义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具有稳定的网络或移动信号。1.6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学习、理解、分析、计算及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色觉正常、语言表达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形体动作协调性好。1.7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1.8培训参考学时①本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5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04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88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72标准学时。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1年(含)以上。(2)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①相关职业:电子商务师、营销员、市场营销专业人员、商务策划专业人员、广告设计师、品牌专业人员、文化经纪人、播音员、讲解员、节目主持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人员、网络编辑、摊商、经济与代理专业人员、管理咨询专业人员、数据分析处理工程技术人员、装饰美工、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制图员、商业摄影师、演出监督、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导游、会展策划专业人员、会展设计师等,下同。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工商管理、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客户信息服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节目主持、影像与影视技术、戏剧表演、动漫游戏、网页平面设计、数字影像技术、工艺美术、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商务经济与代理、市场营销、广告策划与营销、移动商务、网络营销、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文化创意策划、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网络与新媒体、戏剧影视导演、时尚传播、广告学、影视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绘画、包装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公共艺术、文化产业管理、导游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下同。6(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71.9.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5,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9.4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1.9.5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工作现场或具备网络环境、智能电子设备等考核条件的其他场所进行。8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恪尽职守,勇于创新。(3)钻研业务,团队协作。(4)严控质量,服务热情。2.2基础知识2.2.1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知识(1)计算机及移动设备操作相关知识。(2)网络应用相关知识。2.2.2营销基础知识(1)营销学基本概念。(2)互联网营销定义和分类。(3)互联网营销传播特点。(4)互联网营销策略及主要方法。2.2.3传播内容制作基础知识(1)摄影、录像拍摄基础知识。(2)图片、视频编辑制作基础知识。(3)视听语言表达基础知识。(4)新媒体应用知识。2.2.4产品基础知识(1)产品分类知识。(2)产品质量知识。(3)特殊产品宣传知识。2.2.5安全基础知识(1)网络信息安全知识。(2)设备及操作安全知识。9(3)场地环境安全知识。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知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知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