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方案范例【热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国有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方案范例【热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国有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方案【第一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目前学校党总支、党支部届满日期临近,为做好2019年学校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建设健康、和谐、幸福的学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党总支、党支部及其委员会的设置(一)党总支、党支部设置。根据党支部党员不能超过50人的规定。学校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本着工作内容相近、工作联系方便、有利于开展党组织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人数和组织规模合理适度的原则,分别设立退休党员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党支部。(二)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设置。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书记1人;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等。党支部一般设委员2-3人,书记1人;委员一般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三、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酝酿提名基本条件(一)党总支委员、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践行“四个模范”,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3.党性觉悟高,熟悉和热心党务工作。工作能力强,善于团结同志,紧密联系师生员工,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5.具有3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二)党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应符合以上1、2、3、4条规定条件并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四、换届程序与日程安排(一)换届选举前期准备1.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作出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决定。党总支起草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请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一般应在党总支换届选举前完成。2.上级党组织对换届选举请示进行批复。3.各党支部下发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认真总结本届委员会工作情况,起草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要事先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经党的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4.做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学校关于换届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多于20%比例提出总支和支部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考察并报区教育局党委审查。党总支委员会在进一步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不少于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5党总支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6.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批复。7.做好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务准备工作。(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要议程:(1)上届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2)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2.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同时明确委员分工。(三)上级党组织审批1.报送选举结果。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党总支汇总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和委员分工报区教育局党委,并做好换届选举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2.区教育局党委批复。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三)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换届选举工作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监督。对违反党章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的行为要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国有企业党委换届工作方案【第二篇】今年,我镇各村(居)党组织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和热情,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为依据,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有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实际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进村党组织班子,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时间安排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13年8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完成,经批准同意延期换届的村除外。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一)职数配备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的配备,坚持以精干、高效、调优、配强为原则,根据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的实际情况确定。除兴宁社区、广陵居民区设7名委员外,其他各村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原则上设1名,最多不超过2名。坚持“两委会”成员交叉兼职,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委员,村班子成员职数不突破市核定编制数。(二)任职条件和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尽职尽责,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熟悉农村工作,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较强;能妥善协调和处理农村各种问题和矛盾,具备组织领导能力。现职村两委班子成员竞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195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上届任期内所在村每年年度考核排名均在全镇前三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男不超过63周岁(195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8周岁(195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市、镇两级下派干部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其他人员竞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双创”本领,熟悉农村工作,群众信任,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乱纪行为。现职干部参加竞职的,原则上男不超过57周岁(1956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不超过53周岁(1960年11月30日后出生);新进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男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工作实绩突出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不能履行应尽义务的;组织、煽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参与家族、宗派活动,私心重,道德水准低,不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不检点的;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或其他影响任职的原因。四、方法步骤(一)前期准备(8月20日至8月22日)镇党委成立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指导小组,对我镇村(居)换届工作进行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予以公布。(二)宣传发动(8月23日至8月25日)镇党委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运用广播、公开栏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村干部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认识村党组织的地位、职责和作用,正确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原则和要求,自觉增强组织观念、大局观念,消除各种消极模糊认识,积极参与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三)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8月26日至9月7日)1、发布公告(8月26日)通过公告、通知、公开信、召开会议等方式,公布换届选举的相关信息,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职位、任职条件和程序、方法等。2、公开提名(8月27日至8月29日)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提名。镇村(居)党组织对照任职条件,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集体研究推荐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二是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对照任职条件,本村党员或村民10人以上联名向镇党委或村(居)党组织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三是个人自荐。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党员,均可向镇党委自荐作为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注:提名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的,视同提名为村党(居)组织委员会候选人人选〕。3、资格审查(8月30日)镇党委对推荐、举荐或自荐的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人选,依照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公示(8月31日至9月2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公示。5、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9月3日至9月7日)镇党委派员主持民主推荐会议,参会对象为全体党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以及户籍在本村(居)的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老干部、企业业主等方面的代表。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其中,有本村之外人员参与竞争书记职位的,一般应组织竞职演说,重点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任职优势等,并回答与会人员的询问。与会人员按照委员、书记、副书记职数,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提名人选中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候选人推荐情况当场统计,公布结果。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班子结构要求等,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其中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一般应有3名。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镇党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四)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9月8日至9月13日)镇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逐一考察。(今年7月份已经考察过的人员不再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结合民主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由党委研究讨论确定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对公示没有异议的,由镇党委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五)正式选举(9月14日至9月20日)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本次换届有条件的村(居)要继续推行“公推直选”,也可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各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方式由镇党委研究确定。“公推直选”是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情况,经镇党委考察确定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再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居)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