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3.080D59DZ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064.9—2021代替DZ/T0064.9-1993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重量法Methodsforanalysisofgroundwaterquality—Part9:Determinationoftotaldissolvedsolids—Gravimetricmethod2021-02-22发布2021-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DZ/T0064.9—2021I前言DZ/T0064《地下水质分析方法》分为85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要求——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和保存——第3部分:温度的测定温度计(测温仪)法——第4部分:色度的测定铂-钴标准比色法——第5部分: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第6部分:电导率的测定电极法——第7部分:Eh值的测定电位法——第8部分: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重量法——第10部分:砷量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第11部分:砷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第12部分:钙和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13部分:钙量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第14部分:镁量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第15部分:总硬度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第17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第18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第20部分:铜、铅、锌、镉、镍和钴量的测定螯合树脂交换富集-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21部分:铜、铅、锌、镉、镍、铬、钼和银量的测定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22部分:铜、铅、锌、镉、锰、铬、镍、钴、钒、锡、铍和钛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第23部分:铁量的测定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第24部分:铁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第25部分:铁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26部分:汞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27部分:钾和钠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第28部分:钾、钠、锂和铵量的测定离子色谱法——第29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第30部分:锂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31部分:锰量的测定过硫酸铵分光光度法——第32部分:锰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33部分:钼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第36部分:铷和铯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第37部分:硒量的测定催化极谱法——第38部分:硒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第39部分:锶量的测定火焰发射光谱法——第42部分:钙、镁、钾、钠、铝、铁、锶、钡和锰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第43部分:酸度的测定滴定法——第44部分:硼量的测定H酸-甲亚胺分光光度法——第45部分:硼量的测定甘露醇碱滴定法DZ/T0064.9—2021II——第46部分:溴化物的测定溴酚红分光光度法——第47部分:游离二氧化碳的测定滴定法——第48部分:侵蚀性二氧化碳的测定滴定法——第49部分: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氢氧根的测定滴定法——第50部分:氯化物的测定银量滴定法——第51部分:氯化物、氟化物、溴化物、硝酸盐和硫酸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第52部分:氰化物的测定吡啶-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第53部分: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络合物分光光度法——第54部分: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第55部分:碘化物的测定催化还原分光光度法——第56部分:碘化物的测定淀粉分光光度法——第57部分: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第58部分:硝酸盐的测定二磺酸酚分光光度法——第59部分:硝酸盐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第60部分:亚硝酸盐的测定分光光度法——第61部分:磷酸盐的测定磷铋钼蓝分光光度法——第62部分:硅酸的测定硅钼黄分光光度法——第63部分:硅酸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第64部分:硫酸盐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钡滴定法——第65部分:硫酸盐的测定比浊法——第66部分: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第67部分:硫化物的测定对氨基二甲基苯胺分光光度法——第68部分:耗氧量的测定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第69部分:耗氧量的测定碱性高锰酸钾滴定法——第70部分:耗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滴定法——第71部分: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六氯苯、p,p′-滴滴伊、p,p′-滴滴滴、o,p′-滴滴涕和p,p′-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第72部分:敌敌畏、甲拌磷、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和对硫磷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第73部分:挥发性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吡啉分光光度法——第74部分:氦气、氢气、氧气、氩气、氮气、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第75部分:镭和氡放射性的测定射气法——第76部分:总α和总β放射性的测定放射化学法——第77部分:18O的测定CO2-H2O平衡-气体同位素质谱法——第78部分:氘的测定金属锌还原—气体同位素质谱法——第79部分:氚的测定放射化学法——第80部分:锂、铷、铯等40个元素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第81部分:汞量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第82部分:钠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83部分:铜、锌、镉、镍和钴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84部分:锶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第85部分:挥发性酚的测定流动注射在线蒸馏法——第86部分:氰化物的测定流动注射在线蒸馏法——第87部分:13C的测定在线磷酸酸解-气体同位素质谱法——第88部分:14C的测定合成苯-液体闪烁计数法——第89部分:氘的测定在线高温热转换-气体同位素质谱法——第90部分:18O的测定在线CO2-H2O平衡-气体同位素质谱法DZ/T0064.9—2021III——第91部分:二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烷等24种挥发性卤代烃类化合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本部分为DZ/T0064的第9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和GB/T20001.4—2015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DZ/T0064.9—1993《地下水质检验方法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本部分与DZ/T0064.9—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改为“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重量法”——修改了章节结构,将“105℃烘干测定法”和“180℃烘干测定法”两部分内容合并;——增加了警示、前言、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与控制等内容。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振华、李科。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Z/T0064.9—1993。DZ/T0064.9—20211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9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重量法警示——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1范围DZ/T0064的本部分规定了重量法测定地下水中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方法。DZ/T0064的本部分适用于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利用等水样中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2原理取适量体积的水样,经过滤后在105℃或180℃烘干、称重,即得溶解性固体(可溶性盐类、有机物等)总量。水样中含永久硬度时,采用180℃烘干法可有效去除高矿化水样中盐类所含结晶水,得到较为准确的结果。预先加入碳酸钠可降低盐类化合物的吸湿性,便于恒重。3试剂或材料碳酸钠(Na2CO3)。4仪器设备4.1天平,感量0.1mg。4.2烘箱,控温范围:室温~400℃,控温精度:±1℃。4.3蒸发皿,100mL。4.4干燥器(用硅胶做干燥剂)。5试验步骤5.1105℃烘干重量法5.1.1适用于不含永久硬度水样中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5.1.2将洗净的蒸发皿放入烘箱内,在105℃±2℃烘1h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称重,重复烘干、称重,直至恒重。DZ/T0064.9—202125.1.3吸取100mL经0.45μm滤膜过滤的水样放入已恒重的蒸发皿内,先在电热板上蒸发至小体积,再置于水浴上蒸干。将蒸发皿放入烘箱内,在105℃±2℃烘1h,取出蒸发皿,放入干燥器内,冷却、称重。重复烘干、称重,直至恒重。5.2180℃烘干重量法5.2.1适用于含永久硬度水样中溶解性固体总量的测定。5.2.2在洁净的瓷蒸发皿中,加入碳酸钠(Na2CO3)0.2g~0.3g,然后放入烘箱内,在180℃±2℃烘1h后,取出蒸发皿放入干燥器内,冷却、称重。重复烘干、称重,直至恒重。5.2.3吸取100mL经0.45μm滤膜过滤水样放入已恒重的瓷蒸发皿内,先在电热板上蒸发至小体积,然后置于水浴上蒸干。拭净蒸发皿外壁,将其放入烘箱内,先在不超过100℃的温度下烘干30min,然后在180℃±2℃烘1h,取出蒸发皿,放入干燥器中冷却、称重。重复烘干、称重,直至恒重。6试验数据处理按公式(1)计算溶解性固体总量。10001000)(21)(VmmTDS........................(1)式中:ρ(TDS)—––—水样中溶解性固体总量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m1—––—空蒸发皿及溶解性固体总量的质量和或蒸发皿、碳酸钠及溶解性固体总量的质量和,单位为克(g);m2—––—空蒸发皿的质量或蒸发皿加碳酸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V—––—所取水样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7精密度和准确度7.1105℃烘干重量法取不含永久硬度的、溶解性固体总量为385mg/L的地下水样作8次测定,标准偏差为15mg/L,相对标准偏差为3.9%。7.2180℃烘干重量法取溶解性固体总量为610mg/L的地下水样做8次测定,标准偏差为22mg/L,相对标准偏差为3.6%。8质量保证与控制蒸发皿和样品恒重时,2次称量的质量差应≤0.2mg。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