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安车选择放心企业简介选择安车,选择放心孔凡波标准培训第2页一、术语和定义•注册登记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类型、车辆品牌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进行检查,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GB21861第3页术语和定义•车辆特征参数检查•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等车辆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检查,以确认与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技术资料凭证的符合性安全要求。•底盘动态检验•在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送检机动车的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仪表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GB21861第4页术语和定义•底盘动态检验•传动系•a)车辆换挡应正常,变速器倒挡应能锁止;•b)离合器接合应平稳,无打滑、分离不彻底等现象。•制动系•车辆正常行驶时无制动阻滞、车轮抱死现象;制动时制动踏板动作应正常,响应迅速,方向盘无抖动,无跑偏现象。•转向系•车辆的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卡滞现象,最大自由转动量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对于使用方向把的三轮汽车、摩托车,转向轮转动应灵活。GB21861第5页二、标准实施时间•本标准自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实施:•a)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的要求;•b)大中型客车、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货车、挂车使用底盘间隙仪的要求;•c)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车测试加载制动率和加载制动不平衡率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实施。GB21861第6页GB21861三、外观项目1车辆唯一性检查2车辆特征参数检查3车辆外观检查4安全装置检查5联网查询6底盘动态检验7车辆底盘部件检查第7页GB21861检验项目适用车辆类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三轮汽车摩托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它类型载客汽车仪器设备检验行车制动a空载制动率●●●●●●空载制动不平衡率●●●●加载轴制动率○○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驻车制动○●●●●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远近光束垂直偏移●●车速表指示误差●●转向轮横向侧滑量○○1.车辆唯一性检查、联网查询、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等检验项目属于人工检验项目。2.“●”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的全部车型,“○”表示该检验项目适用于该类车的部分车型。3.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对应的检验项目适用于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车辆。4.对于适用车辆类型为“摩托车”的,“○”对应的该检验项目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5.适用车辆类型为其他情形的,“○”对应的检验项目所适用的具体车型见第6章。6.对于申请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登记检验时,参照在用机动车检验项目;对于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变更登记检验时,参照注册登记检验项目。a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车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四、仪器设备检测条件第8页第一章国标系列仪器设备检测条件微型客车: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000mL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第9页第一章国标系列仪器设备检测条件检测项目GB21861-2015检测条件车速表误差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之外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必须达到要求,其余车辆可不进行检测前轮侧滑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之外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并满足非独立悬架、转向桥小于2轴,其余车辆可不进行检测驻车制动摩托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中的7座以下、使用年限低于10年载客汽车(非面包车)无需检测,其他条件必须检测灯光远近光左右偏无需检测灯光远近光速垂直偏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之外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必须达到要求,其余车辆可不进行检测。空载制动不平衡率三轮汽车和摩托车不需要检测加载制动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车测试加载轴制动率和加载轴制动不平衡率外廓尺寸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带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必须使用外廓尺寸设备进行检测阻滞力无需检测第10页第一章国标系列五、检测项目检测时间限制检验工位最少检验时间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人工检验车辆唯一性检查、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12024090底盘动态检验6060车辆底盘部件检查40100仪器设备检验制动a406030前照灯60b60b30车速表——20——a使用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时,最少检验时间对汽车为15s;b使用左右前照灯检测仪同时检测时,最少检验时间对汽车为40s。第11页第一章国标系列六、标准限值1.外廓尺寸:•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100mm3.整备质量•注册登记检验时,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500kg,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超过±3%或±100kg,三轮汽车不超过±5%或±100kg,摩托车不超过±10kg。2.轴距•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在用机动车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第12页第一章国标系列标准限值3.栏板高度•注册登记检验时,载货汽车的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在用机动车检验时,载货汽车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50mm5.挂车整车制动率•挂车的轴制动力之和与挂车轴荷之和的比值大于等于55%4.轮胎•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第13页第一章国标系列标准限值6.加载制动和•三轴及三轴以上载货汽车加载轴的轴制动率应大于等于50%•对于并装双轴、并装三轴的半挂车,组成汽车列车挂车加载轴的轴制动率应=45%第14页第一章国标系列七、注意事项1.所有检验项目应一次检验完毕,出现不合格项时,应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2.半挂牵引车可与半挂车组合成铰接列车后同时实施检验,也可单独检验3.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无建议维护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按GB/T26765、GAXX《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传递数据及图像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通过拍照、摄像或保存数据等方式对不合格项取证留存备查6.以下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第25个月开始实施:•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挂车使用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装置的要求;•大中型客车、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货车、挂车使用底盘间隙仪的要求。•三轴及三轴以上的货车、采用并装双轴及并装三轴的挂车测试加载制动率和加载制动不平衡率的要求,实施之前,按照检验空载制动率和空载制动不平衡率的要求执行。7.整备质量测量可选择地磅或轴(轮)重仪(包括带称重功能的平板试验台)等方式进行测量。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如采用轴(轮)重仪测量时,应保证轴(轮)重仪有足够的有效测量长度,确保双联和三联的各并装轴同侧轮同时停在一块称重板上第15页第一章国标系列注意事项9.加载制动举升至副滚筒上母线离地100mm(或轴荷达到11500kg时),停止举升;测出左右轮轮荷,计算得出该轴加载状况下的轴荷(或直接测得该轴加载状况下的轴荷);10.机动车制动检验宜采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或平板制动检验台,轴(轮)重仪应水平安装,安装时称重台上表面与地平面的高差不得超过±5mm;制动台前后地面的附着系数应不小于0.7,轴重台检测必须使用定位式,且停放时间不得小于3s11.增加近光灯高检测要求12.下偏差使用“+”“-”,不适用“上”“下”13.异常处理:注册登记检验不符合GB1589、GB7258等要求时需要异常拍照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上检测受限车辆或底盘动态检验过程中点制动时无明显跑偏,但左右轮制动力差不合格的车辆,应换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或采用路试检验;平板检测严格要求上不允许进行路试检测。14.车速表误差测试点速度为40km/h15.检测报告单样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式样)•给车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测站存单机动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除外)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检测站存单第16页1.术语与定义GB72581.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是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查验、事故车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也是我国机动车新车定型强制性检验、新车出厂检验及进口机动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之一。2.机动车: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挂车。3.汽车: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第17页术语与定义GB72584.载客汽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人员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汽车乘用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中置轴挂车客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第18页术语与定义GB72585.载货汽车: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但以载运货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三轮汽车: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的,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6.挂车:设计和制造上需由汽车或拖拉机牵引,才能在道路上正常使用的无动力道路车辆,包括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和半挂车;7.汽车列车:由汽车(低速汽车除外)牵引挂车组成的机动车,包括乘用车列车、货车列车和铰接列车。第19页术语与定义GB72588.摩托车: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普通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两轮普通摩托车: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在两轮普通摩托车的右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普通摩托车,且如设计和制造上允许装载货物或载运乘员,其最大设计车速小于70km/h。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第20页2.检测标准–方向盘第三章GB7258方向盘自由转动量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应小于等于:•a)最大设计车速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