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专题培训2培训内容一、《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二、原培训教材中需要按《食品安全法》更新的内容三、《食品安全法》新的法律责任3《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4第一章总则阐述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该法的适用范围;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明确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以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职责;规定了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职责;鼓励食品安全科技研究及提倡社会监督。5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各监督管理部门如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出规定;规定了卫生部门与具体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以及科学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有关工作原则。6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阐述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宗旨和原则;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强制性和排他性)和内涵;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公布、编号的职责部门以及现行标准整合原则作出规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作出规定;对食品安全标准如何执行和查阅作出规定。7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一)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卫生要求以及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作出规定,鼓励企业采用现代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管理作出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作出规定;8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二)规定了食品生产者采购原料的索证管理和进货查验制度;规定了食品出厂检验制度;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对食品的贮存以及散装食品的贮存、销售作出规定;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的内容;9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三)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规定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申请审批程序;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及标签作出规定;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10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四)规定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规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对食品召回作出规定;对食品广告作出规定,并规定有关组织和个人在虚假广告中需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11第五章食品检验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可制度;对食品检验人员的素质能力和行为规范提出要求;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的法律责任;规定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并对食品检验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进行食品检验时如何确定检验机构作出规定。12第六章食品进出口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经过安全性评估;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应对进口食品安全事件时所应采取的措施;规定进口食品生产企业需注册,代理商需备案;对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作出规定;规定进口商应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种养殖场需备案。13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定政府和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要求作出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会同调查、应急措施和预案启动作出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作出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作出规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规定。14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年度监管计划;规定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对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出有关规定;对监管部门如何处理咨询、投诉、举报作出规定;规定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通报制度作出规定。15第九章法律责任(一)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禁止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估新食品以及拒不召回或停止经营的法律责任;经营被污染食品、无标签食品、不符标准食品、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产品未检验、标准未备案、进货未查验、信息未记录、贮存销售不符要求、标签违法宣传、违反健康管理的法律责任;事故单位未按要求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16第九章法律责任(二)违反食品进出口管理的法律责任;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的法律责任;食品运输者的法律责任;被吊证企业主管人员的法律责任;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的法律责任;违反广告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的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违反本法的刑事责任。17第十章附则对本法中部分用语的含义作出规定,新增了食品安全、预包装食品、保质期、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事故等用语解释;原取得的许可证继续有效;对特殊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作出规定;对铁路、军队食品的特殊规定;本法授权国务院可以调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规定本法施行日期。18原培训教材中需要按《食品安全法》更新的内容一、原教材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二、原教材后面附录中的法律责任需要更新三、原教材中部分测试题需要更新19《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一)P45: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经营者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20《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二)P63:增加下列内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21《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三)P126: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22《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四)P142: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3《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五)P170: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24《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六)P197:有关《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5《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部分章节中的法规要求需要更新的内容(七)P216:增加下列内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一发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26《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附录一法律责任需要更新的内容(一)P228:《食品卫生法》的内容全部删除,并更新为《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第八十五条:违法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八十六条:违法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八十七条:违法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八十八条:违法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九十一条:违法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运输的……27《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附录一法律责任需要更新的内容(二)第九十二条: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第九十四条:违法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第九十六条:违法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第九十七条:违法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九十八条:违法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食品安全就在您的手中①》测试题需要更新的内容P57:单选题第1题“《食品卫生法》”改为“《食品安全法》”P58:单选题第13题改为“《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在包装标识上应标示的内容包括:”P153:多选题第1题“《食品卫生法》”改为“《食品安全法》”P235:单选题第1题、第2题、第6题删除;第3题、第4题、第5题有待修改;P236:单选题第10题、第12题、第13题、第14题删除;多选题第1题“《食品卫生法》”改为“《食品安全法》”、第2题删除;P237:多选题第5题、第6题删除。29《食品安全法》新的法律责任一、《食品安全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二、《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的类别三、《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比较30《食品安全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对象食品生产经营者与食品相关的单位食品运输者食品市场、集中交易场所开办者管理部门食品检验机构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人员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企业主管人员违法检验人员政府监管部门人员31《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的类别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32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罚款可计算货值金额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不足1万,罚款2千~5万;1万以上,罚款5~10倍/2~5倍不可计算货值金额的违法行为罚款2千~2万/5万/10万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检验资格(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