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别评价指标(测试项目)分值备注小学一二年级身高标准体重20必测坐位体前屈、投沙包40选测一项50米跑(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踢毽子40选测一项小学三四年级身高标准体重20必测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40选测一项50米跑(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40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身高标准体重10必测肺活量体重指数20必测400米跑(50米×8往返跑)、台阶试验30选测一项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握力体重指数20选测一项50米跑(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20选测一项初中高中大学身高标准体重10必测肺活量体重指数20必测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30选测一项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20选测一项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20选测一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中的评价指标予以保留,特别是反映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测试项目继承了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基本精神。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我国学生体质发展变化中的新情况,对评价指标和测试项目进行修订和完善。增补反映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运动能力的测试指标,加大了指标体系中项目的选择范围。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根据目前学生体质健康的实际状况,保留了形态、机能的指标和身体素质指标。新《标准》对不同性质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评价学生身体形态的身高标准体重分值由60分降为20分;反映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指标群的分值由40分升为80分。评价学生身体形态的身高标准体重分值由40分降为20分;反映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指标群的分值由60分升为80分。评价学生身体形态的身高标准体重分值由15分降为10分;反映学生身体机能的指标群中,肺活量体重指数的分值由15分升为20分;台阶实验和400米跑(50米X8往返跑)的分值由20分升为30分;反映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指标群的分值由50分降为40分。评价学生身体形态的身高标准体重分值由15分降为10分;反映学生身体机能的指标群中,肺活量体重指数的分值由15分升为20分;台阶实验和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的分值由20分升为30分;反映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指标群的分值由50分降为40分。引体向上(男)投沙包、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踢毽子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测试学生的上肢肌肉力量的发展水平。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1)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上拉至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动作。(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如收腹提膝、蹬腿、短振、摆动等)撑起。(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停止测试。测试学生的上肢爆发力。长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0.25千克重的立方形或圆形沙包。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原地投掷,要求沙包须从肩上方投出。丈量起掷线后缘至沙包着地点后缘间的垂直距离。为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沙包着地点。每人掷三次,记录最好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1)受试者需原地投掷,不得助跑。(2)沙包必须从肩上方投出。(3)如受试者前后开立投掷,沙包出手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4)发现踩线等犯规时,则此次成绩无效。三次均无成绩者,应允许再投,直至取得成绩为止。测试学生的上肢爆发力。器材标准:小学三~六年级测试球重为1千克,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测试球重为2千克。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测试方法、成绩记录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投沙包。测试学生协调性、灵敏性、下肢肌肉爆发力的发展水平。平整、干净场地,地质不限。主要测试器材包括秒表、发令哨、各种长度的跳绳若干条。两人一组,一人测试,一人记数。受试者调整绳长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受试者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测试单位为次。(1)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跳绳测试时,应由教师计数。(2)测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测试学生身体的协调、灵巧、柔韧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平整场地,地质不限。主要测试器材包括秒表、发令哨、普通毽球若干个。两人一组,一人测试,一人记数。受试者听到开始信号后踢毽,动作规格为单脚或双脚交换踢毽子。计算30秒钟内踢毽的次数。测试员报数并记录成绩。测试单位为次。(1)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踢毽子测试时,应由教师计数。(2)测试时,仅记脚部踢毽子的次数,以膝、肩、头等身体其他部位接触毽子,只作为调整动作,不计次数。(3)踢毽子的脚每完成一次踢毽动作后必须触地,算为完成一次。(4)测试过程中如毽子落地,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篮球基本技能。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至第一列标志杆(物)的距离为5米,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距杆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小学五、六年级的篮球重量为420-480克,周长为645-670毫米;初中、高中和大学为成人篮球。测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按图示方向单手运球依次过杆,高中学生和大学生每次过杆时需换手运球。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最好成绩。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1)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2)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3)受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测直至取得成绩。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足球基本技能。坚实、平整场地一块。测试器材包括小足球若干个,重量为:280-405克,球圆周为540-650毫米。受试者在原地将球抛起,用脚背正面双脚交替或单脚连续颠球,球落地则测试结束,按次计数。其他部位触球可作为调整,不计次数。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最好成绩。测试单位为次。(1)足球颠球的动作规格为脚背正面双脚交替或单脚连续颠球,每触击球一次,计数一次,球落地视一次机会结束。(2)测试中,受试者可用其他足球规则允许的身体部位触球,但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足球基本技能。在坚实、平整场地或足球场上,划出长30米,宽10米的测试场地,标志杆距左右边线5米。起点线至第一杆距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器材包括足球,秒表,30米卷尺,标志杆(物)。受试者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不得碰杆。受试者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每人测两次,记录最好成绩。测量单位为秒,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1)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2)受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测直至取得成绩。测试学生身体协调、灵敏性等综合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和排球基本技能水平。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小学五、六年级的测试区域为2.5米×2.5米,用软式排球测试,初中、高中和大学的测试区域为3米×3米,测试器材为成人排球。测试用球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受试者在规定测试区域内原地抛球,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高度,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受试者每次垫球应达到的高度,小学5-6年级为2米;初中男生为2.24米,女生为2米;高中和大学男生为2.43米,女生为2.24米。每名受试者测试两次,记录最好成绩。测试单位为次。(1)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测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2)为方便判定垫球高度,可将排球场的球网调整到相应的高度,或者在测试区域外设标杆(物),杆顶用橡皮筋或标志线相连,调整橡皮筋或标志线高度,测试时通过比较垫球的高度与球网或标志线的高度进行判定。新增指标的详细测试方法及其他指标的操作细则,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第三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