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件】会见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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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主讲人:孔繁华一、会见目标.ppt二、会见计划.ppt三、会见的步骤.ppt四、会见的技巧.ppt五、会见中的职业道德.ppt七、会见证人.ppt八、会见模拟练习.ppt会见的含义会见是指诊所学生与当事人、证人以及其与案件相关人之间的会晤与谈话。以诊所学生会见的对象为标准,可以将会见分为三大类:会见当事人会见证人会见其他人会见的目标1.初步了解案情了解一个完整的案情,通常要回答5个“W”,1个“H”,和一个“R”的问题。5个“W”,是:何人(WHO)、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事(WHAT)、为何(WHY),一个“H”,表示事情发生的过程(HOW),一个“R”表示结果—当前状态(RESULT)。会谈时,学生应当保持头脑清醒,情绪稳定,耐心细致,注意力集中。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当并仅仅应当表示理解、关心,始终保持头脑的开放状态以达到接纳信息、查清案件事实的目的。注意避免评判心理,草率地表态:“这个人太不讲道理了”、“这份合同显然是违法的”、“这案子非赢不可(或定输无疑)”、“对方肯定作了手脚”、“这不可能”……鼓励当事人陈述事实:“真的吗?真想不到。”“那你肯定非常生气。”“后来呢?”“可以想像得出”2.识别信息区分当事人的陈述中哪些事实是已经发生了的,哪些事实是当事人担心发生但尚未发生的;哪些是影响当事人利益的事实,哪些是与案件无直接关系的事实;哪些事实是重要线索,背后可能隐藏着重要的信息,哪些事实是明白无误,一目了然的;哪些属于无须证明的客观事实,哪些是待证事实,哪些是已经被证明的法律事实。例如:一位母亲来诊所求助:她10岁的女儿因车祸死亡,车主赔偿12万元。女儿3岁时父母离婚,女儿和父亲生活在一起,其父以其母无监护权、没有给付抚养费为由独自领取了12万元赔偿金。制定会见计划时要考虑的因素母亲有无继承权?有无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节?无监护权或没有给付抚养费是否必然导致其母丧失继承权?当初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抚养费问题是怎样处理的?为什么死者母亲没有给抚养费?是否存在其他情况—如以女方放弃房产、存款等为条件折抵抚养费等等。学生也许会忽略女方对前夫的不满和抱怨,但是,从女方的抱怨中可能发现新的信息,如:发生车祸的原因是什么?是否与男方疏于监护有关?男方是否合理地履行了监护人的义务?发生车祸之前女儿是否发生过其他的意外或遭遇危险?这些情况的获得是否更有利于女方获得赔偿金?(1)情感因素影响当事人真实意图的表达。(2)误解法律导致当事人的要求偏离实际愿望。(3)个人隐私阻碍当事人真实意图的表达。(4)因真实意图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而故意隐瞒。3.理解当事人的意图在会见过程中,应将所有可能作为证据的法定文书、文件材料、证人名单、视听材料、物品以及可能提供证据的线索列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关于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4.搜集现有的证据与信息5.建立信任关系我们拥有什么?我们的优势是什么?我们有的是更认真、更投入的态度;我们有无限的精力和热情;我们付出十倍和百倍的精力和时间,缜密计划、谨慎行动、反复评估,而后修改计划、再次行动……我们的资源绝不仅仅是我们自己,还有具备专业知识的老师随时指导;有同学之间、合作伙伴之间的通力合作‘有图书馆、资料室丰富的资料,有系统学习的法律专业课程……我们的工作,当事人会看到,我们的态度,当事人会感受到。我们的经验不多,但可以积累;我们的阅历不丰富,但可以学习;未知的领域广泛,但我们正在认识和掌握,我们的智力不比任何人差。6.确定合作模式学生与当事人之间应当是合作关系,学生是当事人的支持者、帮助者和顾问,当事人是案件的主体、决策人、利益承受者。在代理权限方面,诊所学生通常只做一般的代理。制定会见计划全面获得案情信息,给当事人充足的机会陈述和表达意见;以会见前掌握的资料为基础制定问题表,确定会见中要了解哪些信息、按照怎样的顺序了解,哪些信息是不可或缺的,哪些信息是选择利用的,哪些信息是需要澄清或补充的;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现有的证据、以及相关证人的名单;需要提醒当事人目前应当作的工作,如到特定医院就诊、作法医鉴定、整理保存票据等;预留部分时间应对会见中的计划外难题。会见的开场白第一次会见:简单地相互介绍是必要的第二次、第三次会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注意事项希望当事人将与案件相关的事项尽可能详细地诉说;建议当事人按时间顺序陈述;可以随时补充前面说过的内容;学生尽量不打断当事人的诉说,并会将问题记下来,等当事人陈述后提问;学生会经常复述当事人诉说的事项,以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当事人可补充或纠正;会见可能进行多次,取决于是否有效获取信息,所以诊所学生将通过提问的方式尽可能全面了解案情的细节;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外,学生对当事人的案情、谈话内容等应当保密;当事人可以与学生讨论各种方案,充分表达意见。会见的四个阶段1.了解概况2.仔细聆听3.询问详情4.总结确认1.了解概况详细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填写会见登记表。作好基础工作,记录的基本情况将成为以后书写起诉状、申请书、代理词等法律文书的依据;作为案件档案材料的主要部分;帮助当事人平静情绪。按部就班地陈述、填写表格,可以给当事人一种有秩序的、严谨正式的感觉,同时帮助当事人平静地陈述案件。2.仔细聆听倾听的内容主要分三部分:主要案情,当事人面临的主要问题,当事人希望达到的目的。倾听、理解、积极地反应以鼓励当事人陈述。倾听时不仅要获取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内容,还要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表情,揣摩当事人心理。这样有助于诊所学生了解当事人希望什么,担心什么,想促进什么,想避免什么。学生若能准确地识别信息,并以适当的简明的语言概括出当事人面临的问题和期望,有助于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不要吝惜仔细聆听当事人陈述而花费的时间,特别是对于没有办案经验的诊所学生来说。3.询问详情提问的方式是按顺序的,可以以时间、标的额大小、或以涉及的人物为序。通常提问以时间前后为序。当事人已经陈述的内容,是否清楚、全面?是否有进一步询问的必要?是否还有其他的相关信息?提醒当事人补充、澄清他刚才陈述中不完全、不清晰的部分,扩展、挖掘重要信息。当事人忽略过去的时间内是否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遗漏?有时被当事人忽略或忘记的问题也许非常有价值。4.总结确认学生要给当事人一个总结,当事人对学生关于案件的记录和理解是否给予确认。其中包括主要案情事实,重要的人证、物证、时间。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目前所处的困难,急需解决的事项顺序等内容。确认总结阶段后要给当事人最后发表意见的机会,他仍可以补充陈述或者进一步说明他的意愿、想法和要求。会见的跟进步骤在与当事人告别之前,学生应当询问当事人对会见的感受,协商如何完成后续工作,并对下一次的会见作出安排。首先需要商定的是下一次联系的时间、方式(电话、电邮、通信、来访等),需要交换的意见。其次双方需明确各自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学生的工作通常包括1、和指导老师见面,汇报会见经过,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首次会见后诊所教师要决定是否正式立案);2、查阅、搜集相关法律规定;3、与当事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人员、个人或组织联系,以进一步补充信息;4、起草法律文书(根据案情决定);5、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备与当事人讨论后决定行动方案;6、根据案情需要处理的其他事项。当事人的工作通常包括1、处理紧急事项:如受伤害的当事人,若准备起诉,需马上做法医鉴定;妥善保存现有的证据材料,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资料,如原始发票,医药费收据等,作为请求赔偿的数额的依据。2、案件复印资料:在会见中学生认为有用而当事人未准备或只有原件无复印件的资料,当事人可以复印整理后在下次见面时交给学生。3、如果学生需要实地调查、与证人见面,当事人应配合安排时间、地点等事宜。4、筹集诉讼费用。5、根据具体案情需要处理的其他事项。(一)提问的技巧1.开放式的提问: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运用于会见的最初阶段。“谈谈你的情况”、“讲一下事情的经过”、“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你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样的帮助?”2.引导式的提问在当事人全面陈述之后进行;有一定目的性,如为了补充当事人陈述中的遗漏,为了澄清(而非怀疑或批判)当事人陈述中的前后矛盾的内容。“你有实际损失吗?数额是多少?”“2002年9月以后你和对方有接触吗?”“你说你当时很失望,是指对什么事失望?”“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损失吗?”3.封闭式的提问“对”、“不对”,“有”、“没有”,“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是什么时候?”“有没有签定协议?”“当时有谁在场?”(二)倾听的技巧只有为了以下目的,人才会积极地听:想要理解某人或了解某种情况。对某人的话感兴趣,被谈话内容所吸引。想要学习某些东西。想要帮助别人或安慰别人。“这人长的象我的同学,他已经好长时间没和我联系了……”“要是我,我才不会这么做,我会……”“这人一定脾气不好,难以相处,不然怎么遇到这么多麻烦……”“等一会儿别忘了给某人打电话,约他出去吃晚饭……”(三)记录的技巧第一,使当事人感觉会见程序正规,当事人的陈述得到应有的重视,当事人对陈述的内容增强责任感;第二,便于学生梳理资料,整理次序,发现遗漏;第三,保证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时全面、细致、准确;第四,会见中随时记下疑问,以免当时打断当事人的陈述或事后忘记;第五,积累资料,以备案件归档。会见当事人记录(备忘录)记录备注1.当事人先后去人大、法院、信访办、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并发出申述材料,均没有效果。1.具体时间、接待人、答复内容?申述材料复印件?2.邮寄方式—平信?挂号?特快专递?是否有收据?(四)非语言交流技巧1.空间因素诊所中的学生与当事人应当如何就座?通常的坐法是面对面的选择就座的方式还和当事人的年龄、性别及案件类型有关,和耳背的老人、未成年人、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会见,座位安排应当是不同的。此外,就座方式也和诊所学生的性别、经验、性格等因素有关。2.时间因素学生在提出对当事人不利的问题之前,可以做一些铺垫。应当在会见后期适当时候提出关于不利信息的问题,而不是开门见山地提出。3.肢体语言眼神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学生在会见时,专注地看着对方的眼睛,是积极倾听的表示。如果需要记录,应当快速地写下要点,而后重新抬起头。在会谈中,应保持姿势稳定,不要左摇右晃。一边翻看当事人的案件资料,一边听当事人的陈述,这样做既不能集中精力倾听当事人的谈话,又无法认真研究阅读资料,而且对当事人不够尊重。4.辅助语言说话时的声音、声调、力度、快慢节奏、抑扬顿挫等。当事人的语速过快时、当事人的情绪过于激动时、当事人的陈述多而无重点时,学生都可以通过特定的语音、语调、抑扬顿挫来调整语言交流的速度和方式。(五)几种特殊技巧1.应对答非所问的当事人分析原因:一,当事人可能陈述的内容的确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只是有些操之过急,学生还没有问到这一步;二,案件事实使当事人受到刺激,他急于表白,澄清,需要旁征博引;三,当事人觉得学生的问题并不重要,实际上他更关心的是另外的问题;四,个别当事人由于受个人文化素质、表达能力、思考能力等因素所限,难以表达清晰。寻找策略学——你说一下你去过哪些机关反映情况?什么时间?结果怎样?当——可以说去了无数个机关,去了无数次,总是没结果。有的时候门卫不让进,门卫说我得拿介绍信,我到哪儿去拿介绍信?我告政府,谁会给我开介绍信?我不是没试过去开……学——是的,可以想像你一定遇到许多困难。现在我们要把你去的机关的名称记下来,确定被告;还要把时间搞清,以证明行政机关“拖延”或“不作为”行为确实存在。当——去的部门有乡政府、派出所,还有土地局。土地局的人说,不要再来了,你没有新的房产证,就不是所有权人。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们家从我爷爷那辈开始就住在这里,我父母,还有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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