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8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社团管理制度(8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社团管理制度【第一篇】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社团章程一、名称和宗旨名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辩论协会宗旨:“关注热点,追求真理,锻炼口才,发展自我”二、学生社团登记类别兴趣爱好类三、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活动范围:在本校、其他大学以及组织参加各大型辩论赛事活动方式:1)在校团委指导下组织、举办社团内部的大学生辩论赛,促进校社团发展;2)完成校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3)每周开展与口才相关的活动,培养会员对辩论的兴趣,锻炼和提高会员的辩论口才。四、组织机构及权限本协会下设机构有: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各机构权限:指导老师积极指导协会具体活动;组织相关讲座;拥有全程监督协会各项事宜的权利;会长每月末进行一次协会活动总结;与协会辅导老师保持沟通,积极联系其他高校进行社团联谊赛,关注各大相关赛事;有要求秘书处发放协会通知的权利;要求组织部对各大赛事宜进行组织、监督的权利;要求宣传部进行相关宣传的权利;拥有支配财务的权利;受副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监督。副会长拥有监督会长、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的权利;应及时与会长保持意见沟通。秘书处及时发布协会通知,并转达给会长、副会长最终结果;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组织部对各赛事保持较高敏感度,组织各类赛事相关事宜;协调会员之间的矛盾;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宣传部对协会相关活动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财务部严格核对协会内部支收明细,每月末向会长说明详细情况;拥有监督会长、副会长的权利。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员的权利:会员对本协会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会员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会员有获得通知,优先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会员享有本协会其他权利。会员的义务: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义务;会员有积极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和名誉、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会员有本协会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六、负责人的职权,内部机构建设负责人职权:详见第四条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权限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选举制(由上届全体会员投票选出下任会长、副会长)或推荐制(由上任会长推荐新会长名单,并公示以征求意见,并由新会长委任副会长名单,公示之);2、选举罢免:协会领导机构的选举与罢免必须经过民主表决过程,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指导,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制度;3、人员构成:协会将在每年面向新生,公开纳新,择优录取。严格选拔表现优异的辩手为正式队员,并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辩论协会领导机构的交接和队员的更新,以使论协会不断延续;4、协会规模:协会的人数将控制在100人内,辩论协会规模扩大或有特殊需要时可适当增加队员人数,具体增加人数由会长和提案,副会长各部门集体协商决定;5、管理方式:协会在校团委领导、社团联合会监督、统一管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各部门机构自主管理;6、协会纪律:A.每名正式会员自加入本辩论协会之日起必须服从管理和各项有效决议,遵守本辩论协会的有关纪律,对于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B.会员必须准时参加辩论协会的每次正式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延迟到会或提前离会的,应提前请假。对无故缺席、迟到及早退者将提出会内批评,三次无故缺席或多次无故迟到及早退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C.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日常决议和管理。在坚决服从管理和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向领导机构提出建议。但是不得以意见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动抵制决议及管理,对违规者将提出队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D.会员须以正当方式对协会活动提出个人要求或建议,但具体实施要服从决议和组织安排,对不经批准擅自行动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E.会员须积极维护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院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对于其他以任何行为或方式损害学院利益者,直接除名,并上报校团委及社联。7、奖励措施:对于为协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在大型活动中(如校内外大型比赛、大型学术活动)表现优异并取得较好成绩的以及在辩论协会中一贯表现突出的回暖员,协会将给予一定的精神表彰或物质奖励。七、财务的会计制度及审核制度1、本协会对每届新会员收取会费(20元/人,每人只收一次),作为以后的活动及各项费用。经费开销由各部门向会长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同意。事后须提交相关票据,由财务部门核对保管;2、比赛奖金或商家赞助的收入应记入财务支出中,用于协会往后的活动;3、财务部门应确保账目准确,财务公开,并定期向校团委、校社联审计查对。八、会长的选举制度及日常行政管理制度会长的选举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1(选举任命);日常行政管理制度:详见第六条内部机构建设九、章程的修改程序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经过会员大会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同意通过;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协会负责人及秘书处。十、章程实施的日期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章程实施日期:20xx年9月~20xx年9月其他注意事项:无十一、社团终止程序本协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由校社联组织对协会财务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协会不再开展任何活动);协会自检查十日内向社联办理注销登记;在协会注销后第10-15天内,社联将予以注销公示,至此,社团终止。社团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赣州农校音乐社是由赣州农校在籍学生为在校学校提供音乐活动及相关指导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赣州农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第二条组织原则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5.社团工作在学院组织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在学院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三条宗旨够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了解,提高自身对音乐发展现状的认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当前学生在音乐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音乐在学生以后就业中的作用。第二章社团组织第四条本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第五条本社团聘请相关专业李琪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本社团工作。第六条本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组织机构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社长负责制。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1.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2.负责组织召开组织机构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3.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4.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第十一条本社团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第十二条本社团将制作本社团标志,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及其使用。第十三条本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将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才能成立。第三章社团注册与招新第十四条本社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安排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第十五条本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招新报告,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新海报或材料必须清楚明确,必须向招聘会员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不符。社团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第十六条学期中社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按照社团联合会排部署具体事宜,进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须与统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第四章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十七条本社团分别设立、办公室、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等部门;本社团所设职务包括(副)社长、各部(副)部长、各部干事。第十八条本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第十九条各部门的职能:办公室: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带领社团朝着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指导、帮助社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主持召开社团会议,及时向社联、老师汇报社团工作情况,经常与社联保持联系;策划部: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文件的草拟;宣传部:通过发布新闻稿,粘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社团及社团活动;外联部:为社团活动筹集资金,联系本校社团与本社团合作,负责社团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秘书部:管理社团财政收支,使社团合理使用社团资金;第五章会员第二十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1.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2.承认社团章程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的权利1.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3.享有承办某项活动的权利;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7.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8.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9.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10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的义务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3.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4.执行社联与社团各项决议。社团管理制度【第三篇】总则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第一章关于社团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第二章关于会员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1申请入会;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5加入本社;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第三章组织机构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