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培训纪律文件号:MD-HR200030生效日期2000/06/12制定付致东/李建军审核批准日期2000/06/07日期日期更标记处数修改人批准人批准日期通用部门改记签收签阅录本培训纪律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公司内训及外训,其它形式的培训纪律可参照此规定执行:一.参训学员1.培训前须做好工作交接,上课期间不允许因未做好工作安排而进出培训教室,违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2.学员须提前3分钟进入培训教室,静候老师;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若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或一次迟到超过10分钟或早退都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罚款50元。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报培训主办请假;培训当天及事后请假均按缺席计。4.对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罚款50元,并取消以后的外训资格。5.未参加入厂培训的新员工将不予转正。6.上课期间应积极配合,热情参与,用心聆听他人的发言,不能独占所有发言时间,不能在讨论中离题太远,保持课堂气氛活跃有序。7.上课期间请暂停使用一切通讯工具(BP机可打在震动位置,带手机者应关机),若有违反,第一人次给予课堂口头警告,第二人次罚款20元,第三人次开始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罚款50元。第1页,共2页8.课堂上须认真听讲,不得打瞌睡,违者罚款20~50元。9.培训结束时,参加培训学员应认真填写培训效果考评表,以便我部对整个培训效果进行监控,进一步促进今后的培训工作。10.以往培训纪律记录将作为今后申请培训时资格审核的参考。二.授课教师1.人力资源部指定的授课教师应责无旁贷地履行授课义务,如发现推诿或不合作者将上报总经理。2.授课教师确定后,原则上不予变动;若授课教师不能正常授课时,应向人力资源部书面说明理由并指定授课人,人力资源部将调查备案。3.授课教师应认真上课,把握课堂气氛及时间,拖堂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否则培训主持人有权要求讲师终止授课;授课结束后需向学员了解授课效果,不断提高授课技巧。4.授课内容应与课程表上安排的内容相符,并且不得与企业文化及公司规章制度相违背,如有违反,将严厉处罚直至辞退。5.人力资源部将对授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对其晋升及绩效考核的参考。三.参训学员直属上司和部门主管1.培训前督促参训学员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2.为保证学员培训质量,不得干扰学员培训,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四.培训管理人员1.做好培训计划。2.至少提前两天将培训有关安排通知相关人员。3.做好培训服务、监督,培训结束后须进行总结,并做好培训档案记录。4.若培训组织工作疏漏影响到培训效果,将视情况按每人次罚款50~300元,并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