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讯年终系统培训“三部曲”之XXXX年企业所得税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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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61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误区及纠正调整技巧—怎样正确识别40种差异主讲李秀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9/9/162讲课提纲一、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有哪些最新规定?如何解读?二、汇算报表中的误区有哪些?有什么处理技巧?1.收入确认及填报中的误区2.成本费用扣除中的误区3.预缴与汇缴的关系与填报三、业务处理的误区及改正方法有哪些?如何掌握?四、40种差异处理的误区及调整方法应怎样把握?五、如何掌握合并申报与纳税的误区及纠正手段?2019/9/163一、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有哪些最新规定?如何解读?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6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2019/9/164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2019/9/165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2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产品试行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12]3号)2019/9/166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既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又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1号)2019/9/167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派海员等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2]54号)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2019/9/168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2019/9/169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2019/9/1610二、汇算报表中的误区有哪些?有什么处理技巧?(一)收入确认及填报中的误区1.计税收入应计未计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是税法认定的计税收入总额,既包括应税项目收入,又包括免税项目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既包括会计口径收入,又包括会计未作收入而税法要求作为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既包括税前收入,又包括税后收入,如股息收入。这就要求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既要确保会计口径的收入准确无误,也要注重对计税收入与会计收入差异的账外调整,即在纳税申报表上进行调整,避免计税收入应计未计。2019/9/1611(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分别按照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加以确认收入的确认一般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考虑到纳税资金能力,以下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等。(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3)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4)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检查合同、发货情况)2019/9/1612(5)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6)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7)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8)以支抵收不可取(9)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10)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1)从上市公司分回股息时持股时间不到12个月是否纳税(12)非居民所得是否正确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2019/9/16132.混淆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七、关于企业不征税收入管理问题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凡未按照《通知》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局解读:财税[2011]70号规定了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需要符合的条件。为加强对不征税收入的管理,《公告》重申企业取得不征税收入,应按财税[2011]70号文的规定进行管理。如果企业管理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达到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管理要求的,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9/1614(1)安置残疾人员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否继续执行?【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1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问: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否继续执行?答:根据现行税法及财税〔2008〕151号和财税〔2011〕70号规定,上述收入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二、问:安置残疾人员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是否计入收入总额?答:安置残疾人员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不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条件,应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所得税。2019/9/1615(2)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2019/9/1616(3)购置税控系统支出抵减的增值税《常州市地税局2011年度所得税汇缴政策口径》: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该抵减的增值税税款,所得税如何处理?首先,根据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价税合计金额)应作为财政性资金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其次,财税【2012】第15号文件未明确其专项用途,因此不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第三,对应购买的设备及支付的费用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摊销或扣除。2019/9/1617(4)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能否按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河北国税所便函文件《所得税处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的函》九、农业种植企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能否按照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业种植企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不属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天津市保税区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政策问题解答》四、深加工结转、来料加工业务免征的增值税是否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会计处理:增值税返还(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增值税直接减免会计处理规定: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税收规定:上述补贴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税收与会计不存在差异。如果企业按增值税含税收入确认销售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不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2019/9/1618(5)非营利组织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河南省地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解答》二十、关于不征税收入所滋生的利息是否为应税收入的问题(滋生——孳生)答:属于应税收入。2019/9/1619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免税36号公告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财税[2011]76号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纳税财税[2011]99号免税收入填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5行和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2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六、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19/9/16203.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免所得额项目等弥补应税项目亏损申报表将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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