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食堂留样管理制度_食堂留样管理制度条例精编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食堂留样管理制度_食堂留样管理制度条例精编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便于必要时检验。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饮、留样人。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食堂留样管理制度2一、“营养餐”库房管理员负责留样工作。二、“营养餐”食品分隔留样。三、“营养餐”食品进库后,管理员随机抽取留样食品进行留样。四、留样食品必须放入留样柜,保证留样食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五、留样登记要真实填写留样食品的`品类、名称和留样时间。六、每天对留样食品进行观察,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反映,并如实填写留样变化参考资料,少熬夜!情况。七、鸡蛋、牛奶、火腿肠留样由下一批次留样食品替换,花卷和留样时限不少于48小时。八、留样登记册学期终交学校会计处存档备查。食堂留样管理制度3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食品留样管理制度41、超市为学生提供的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2、超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参考资料,少熬夜!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10、超市卫生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食品留样管理制度5第一条为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二)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四)中央厨房;(五)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六)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本办法,建立并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第四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设施、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检验室应配备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鼓励大)三一刀客○(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第五条食品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留样采集和保管、填写食品留样记录。第六条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为标识有食品留样字样的专用冷藏箱。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食品。第七条食品留样要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具。第八条食品留样容器应采用带盖密封容器,每次留样前应进行清洗、消毒。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第九条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加工终止时的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留样容器内,以免被污染。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加盖密封好,并在外面标明参考资料,少熬夜!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留样要正常置放。留样样品,应存放在-10℃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时间达到48小时后方可倒掉。第十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留样,要专人负责,上锁保管。第十一条要作好每次留样记录,记录每份样品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第十二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三条市、县、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