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法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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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知识培训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税法的适用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三、税收实体法要素:1、纳税义务人2、课税对象3、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4、减税、免税5、纳税环节6、纳税期限一、税法的分类:(一)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不同,分为:1、税收实体法:2、税收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按照税收征收对象的不同,分为:1、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4、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5、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1、国税系统: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2002.1.1以后企业)2、地税系统:其他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1、增值税(除进口海关代征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25%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他归地方政府。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政府60%,地方政府40%。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提征个税处(全部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政府60%,地方政府40%。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他归地方政府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归地方政府,共他印花税归地方政府。•个人所得税知识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制定和修定情况?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同时公布实施。此后,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及有效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我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多次的修改。最近一次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个税》的修定,并以国家第44号主席令的形式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一般来说,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哪些补贴、津贴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什么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什么是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各种非雇佣关系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具体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什么是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取得收入是否为稿酬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属于劳务所得。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什么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什么是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什么是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什么是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例题:某纳税人2006年5月份工资总额为4500元,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为700元。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专业名词解释:应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在该例中:应纳税所得额=4500-700-1600=2200元应纳所得税额=2200×15%-125=205元另一种方法(分级计算):500×5%=251500×10%=150200×15%=30应纳所得税额=25+150+30=205元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办法计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奖金,除以12的商数,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奖金,按上述第一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纳税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适用以下公式(可能不适用我公司):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例题:A公司李某2005年底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60000元(12月工资4500元),计算李某12月应缴个税金额。当月工资应纳所得税额=(4500-1600)×15%-125=2900×15%-125=31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纳所得税额:60000÷12=5000元5000在第三档,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60000×15%-125=8875元李某12月应缴个税合计=310+8875=9185元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上述纳税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例题:王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06年3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王某薪金7200元,同月王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1900元,请问王某2006年3月份应缴多少个税?外商投资企业应扣缴王某个税为:扣缴税额=(7200-1600)×20%-375=745元派遣单位应扣缴王某个税为:扣缴税额=1900×10%-25=165元王某3月份实际应缴个税为:应缴税额=(7200+1900-1600)×20%-375=1125元因此,王某到税务机关申报时,还应补缴215元(1125-745-165)。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及不同居住时间的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项目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境内支付境外支付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183天)的√超过90天(183天)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5年的√√√5年以上的√√√√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1、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所得,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0元的502超过5000至1000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10000至30000元的部分2012504超过30000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征税方法:方法(一):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与企业所得税相同)方法(二):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说明:1、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也采用以上计算方法。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例题:2005年1月1日,李某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2005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为85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0000元。计算李某2005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必要扣除费用=85000-20000-1600×12=45800应纳税额=458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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