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会员部会员单位宣传管理•宣传工作是指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全体会员单位,通过各种介质的媒体、以及现场营销宣传、办公场所张贴等形式的宣传、营销、业务推广等活动。•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统一部署,服从交易所的发展大局,把握“客观、低调、充分揭示风险”的原则,努力营造有利于交易所和会员单位又好又快发展的舆论氛围。会员单位宣传要求•建立宣传信息报备制度。会员单位在对外进行宣传活动之前,需将涉及宣传的相关内容报送至交易所会员部。交易所会员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合格后方可宣传。•会员的所有宣传应以突出自身公司实力及服务特色等为前提,凡宣传中提及交易所相关的信息,只能以“ㄨㄨ公司是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会员单位,会员编号(或席位号)为ㄨㄨ号”等类似信息的形式出现。会员单位宣传要求•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对会员单位宣传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会员单位应自觉地接受交易所的监督和检查,配合交易所履行监管职责,如实的提供交易所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会员单位在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时必须充分揭示贵金属业务的风险,所有宣传中必须在明显位置列明“贵金属交易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风险提示字样。会员单位违反宣传规定的处罚方式•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一)书面警告处罚(二)暂停试运处罚(三)取消会员资格处罚会员单位违反宣传规定的相关行为•未经交易所的审批,擅自以各种形式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没有按照交易所规定向宣传对象揭示风险;•所发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拒不执行交易所审核意见。会员单位市场拓展业务模式•会员单位拓展市场只能采取总部拓展、分公司拓展、居间合作等3种形式。•会员单位设立的分公司名称必须以会员单位名称+分公司、营业部、办事处或代表处等字样的格式注册。•居间人是指由交易所会员单位审核上报、交易所备案,符合交易所要求并按照交易所有关制度及规定协助会员开展相关业务推广及中介服务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其居间行为仅涉及交易所会员单位及其客户,与交易所无关。会员单位设立的分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有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关设施;•分公司业务岗位人员具备贵金属投资经验或其它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分公司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贵金属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分公司负责人最近二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熟悉并承认交易所各项业务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会员单位的居间合作人分为法人居间合作人和自然居间人;•居间合作人为会员单位开发客户,并收取佣金作为报酬。其居间行为仅涉及交易所会员单位及其客户,与交易所无关。会员单位市场拓展业务管理•会员单位应当对分公司建立规范、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财务核算制度、资金调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以及结算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流程。对日常事务管理、资格审核、业绩考核、档案管理等统一管理。会员单位市场拓展业务管理会员单位及其分公司,居间人业务管理:•严格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不进行转委托业务;•只能收取交易所规定的费用;•只能以会员单位的名义开展业务,不得将交易活动委托他人管理或承包给他人经营;•只能在公司本部及分公司营业场所组织投资者交易或其他相关经营活动;•严禁违规反佣,恶意竞争。•这个规,是指哪一个,若没有,就暂不要写上。例如写宽泛的,有序竞争等等。会员单位市场拓展业务管理•会员单位应当对分公司建立统一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做到总公司和分公司一本帐。•会员单位应当对分公司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交易所要求开展业务。•会员单位及其分公司、居间合作人按照《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宣传管理办法(试运行)》安排宣传工作,宣传时要客观、准确同时要充分地向投资者提示风险,严禁虚假宣传、承诺投资回报。•交易所每年不定期会对会员单位分公司、居间合作人进行抽样或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会员单位年终评审的重要指标。会员单位市场拓展报备制度会员单位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书;•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文本;•分公司拟任用从业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会员单位市场拓展报备制度会员单位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妥善处理客户档案资料并及时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备案:•变更分公司营业场所说明书;•对客户妥善处理的情况报告;•拟变更后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文件;•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会员单位市场拓展报备制度会员单位分公司终止的,应当先行妥善处理该分公司的客户,结清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会员单位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备案:•终止分公司说明书;•拟终止分公司的决议文件;•关于处理客户资料、资金,结清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会员单位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会员单位应当向交易所提交变更负责人申请书和拟任负责人任职资格证明备案。客户维护•会员单位必须建立客服中心,对外公布服务热线,保障24小时受理客户的各项诉求;•会员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或专岗受理客户投诉。对客户的投诉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将可能造成的影响尽量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客户投诉原则上由会员单位自行处理,特殊情况下,会员单位可以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投诉事由及相关材料递交给交易所申请交易所协助处理;会员单位违反市场拓展相关规定的处罚会员单位具备以下行为的交易所将从重处罚,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会员资格,具体内容如下:•未及时向交易所报备分公司相关资料的;•报备的分公司资料不真实的;•违反交易所规定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向居间人返佣的;•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和共同承担风险的承诺;会员单位违反市场拓展相关规定的处罚•窃取投资者交易密码、恶意炒单、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虚假宣传导致投资者投诉的;•因恶性竞争引起投诉的;•不能提供24小时服务的;•投诉处理不当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拒绝受理投资者投诉,投资者直接投诉至交易所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的;交易所会员联系人制度会员联系人的组成:•本着“对口联系、效率第一”的原则,会员联系人由会员单位负责综合、交易、风控、结算、技术、现货等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担任。一般情况下以上岗位各指定1名会员联系人,建议不同岗位由不同工作人员担任。•会员联系人与交易所交易部、风控部、结算部、技术部、现货部5个业务部门进行对口业务联系;除上述部门专项业务外地其它事务与交易所会员部联系。会员联系人的设立与变更•会员单位设立会员联系人时需要填写《会员联系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邮寄原件至会员部备案,并由会员部将具体会员联系人分类给交易所各归口部门。•会员联系人变更包括《会员联系人登记表》中涉及的所有项目,即“姓名”、“对口部门”、“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变更时需要及时填写《会员联系人变更表》,加盖公章后先将扫描件报会员部,之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邮寄至会员部备案。会员联系人的业务要求•交易所对口部门只接受会员单位专项会员联系人的咨询及业务联系。•会员联系人发生变更后,原会员联系人资格自动被取消。如果由于会员联系人发生变更但未及时报交易所,由此原因导致的信息丢失、信息外泄等任何风险由会员单位自行承担。同时交易所保留因信息遗失对会员单位进行相应处罚或对会员单位及其会员联系人及其它工作人员进行法律追索的权利。•会员联系人有权向交易所对口部门进行业务咨询;同时也有义务接受交易所对口部门的业务联系。会员联系人的业务要求•会员联系人根据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所部门业务联系通讯录》进行对口联系。•根据交易所各业务部门需求制定会员联系人的联系时间。•会员联系人对传递的信息具有保密的义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