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准则&建造合同管理财会中心建造合同准则建造合同定义•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合同的特点•(1)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底(即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基本确定;•(2)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3)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建造合同种类•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总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合同收入内容、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订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订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合同收入内容、确认和计量•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2)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不确认变更收入。合同收入内容、确认和计量•合同变更属于正常的工程价款结算,大致分为:•工作范围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技术标准变更等等,例如:•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额外追加的工作内容;合同收入内容、确认和计量•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合同收入内容、确认和计量•具体情况可分为:•工期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工程变更造成已完工的部分重新施工,从而引起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的不理施工条件和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变化所引起的索赔。合同收入内容、确认和计量•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合同收入的确认•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税费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由于营业税变为抵扣式,税费的计提基数发生改变)—月度确认收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项目税率)/(1-预计毛利率-项目税率),其中合同成本不含合同税费合同收入的确认•注意事项:•一、预计毛利率的来源为预算部门提供的,经过集团合同预算部审核的建造合同成本系列表的附表一;•二、合同税费的税基为自行完成部分收入;•三、分包成本必须为含税成本;•财务与预算在口径上必须保持一致合同收入的确认•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1)合同成本能够完全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不确认毛利—(2)合同成本不能完全收回的,按照能够收回的成本确认合同收入,不能收回的成本确认为亏损停工、缓建项目合同成本的归集•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合同成本的归集•直接费用包括五项内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分包工程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后勤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保险费等。如果相同的项目部人员同时组织实施几项合同,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这几项合同成本共同分摊。合同成本的确认—材料费•入库:项目部材料管理员每月按规定时间在NC-供应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本月采购到场材料和甲供料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正式入库或暂估入库手续。对已进场签收的材料必须在月末办理暂估入库手续。•出库:项目部必须于材料或物料发出使用时,按使用对象填制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单应填写齐全,包括出库日期、领用单位名称、耗用单项工程或工序名称,以及材料或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财务部门根据材料部门在供应链业务信息系统里录入的材料出库数据进行出库记帐,计入项目成本。合同成本的确认—材料费•计入结算价的甲供材料:项目部应在领用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办理出库,及时取得甲方甲供料有效销售发票;甲供料单价由财务委派人员会同结算人员,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审核确认;财务委派人员应认真审核甲供料相关票据,并会同结算人员和材料管理人员定期与甲方、施工单位进行核对。)。•不计入结算价的甲供料:按照入库、出库、盘点等条款的要求进行实物管理,不需取得对方发票,不需进行会计核算,但材料管理人员要建立领用、发出(按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工程或工序)台帐,定期与甲方、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合同成本的确认—材料费•分包使用的甲供材料:如计入分包结算金额,则包含在分包结算中,计入项目分包成本,甲供材料冲减项目材料成本;如不计入分包结算金额,则仍然计入项目材料成本,但项目部均应按施工进度明确理论控制值,对工程中超额领用应在付款程序时书面通知项目部财务委派人员及时扣款。——注意:在项目部走付款流程时,对分包甲供材料的控制预算和材料人员必须给出明确意见合同成本的确认—分包工程费•入账依据:经集团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批的各项目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每月财务部门依此计入项目成本;•签证资料应及时送交预结算人员,当月形成的现场签证当月纳入建造合同成本。•分包成本为含税成本合同税费的确认•合同税费主要指建造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税务部门规定应上交的各种税费,仅包括自行完成的合同收入部分应上缴的税费,不包括分包完成部分代扣代缴的税费、应上交的增值税以及印花税、当地其他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如建管费、当地缴纳的统筹费等)。•每月项目合同税费按照项目当月自行完成合同收入和应上缴税率计提,计入合同成本。•月度应计提税费=(收入-分包成本)*项目税率合同成本的确认—注意事项•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合同成本。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合同成本。•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取得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比如废钢回收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下脚料等取得的收益,不计入合同收入而应冲减相应的合同成本。•区分合同成本和当期损益,项目中相关职能部门因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损失•在项目开工前或进行中,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建造合同存在减值迹象,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按照预计总亏损额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预计总收入)*(1-完工百分比)合同预计损失•以前期间已计提合同损失准备,本期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预计总收入发生变化:—(1)预计损失增加时,应当补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2)预计损失减少,且预计损失准备贷方余额大于后期预计损失时,应冲销多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3)不存在预计损失时,应当冲销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在本期确认累计合同毛利会计科目设置•“工程施工”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税费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项目收入、成本、利润全部确定并做出来以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工程结算”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甲方已开出工程结算单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甲方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项目收入、成本、利润全部确定并做出来以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后结平。会计科目设置•“应收账款”核算应收和实际已收的进度款,预收的备料款也在本科目核算。甲方已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应收的工程进度款记入本科目的借方,预收的备料款、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甲方代扣款项等记入本科目的贷方。•“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税费。•“资产减值损失-未完合同预计损失”、“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合同预计亏损所形成的损失会计科目设置•科目间关系:•“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项目累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相等。•“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余额与项目累计确认“主营业务成本”金额相等。•“工程施工—合同税费”科目余额与项目累计确认“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金额相等。会计科目设置•科目间关系:•“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余额与项目累计确认营业利润金额相等。会计科目设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的部分填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存货—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的部分填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预收账款—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执行《建造合同》的基本流程及各部门职责•确定建造合同的核算对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牵头部门:合同管理部门配合部门:施工管理、预结算部门、财务部门等执行《建造合同》的基本流程及各部门职责•对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判定:–(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执行《建造合同》的基本流程及各部门职责•对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判定–(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牵头部门:预结算部门配合部门:施工管理等部门执行《建造合同》的基本流程及各部门职责•合同预计总收入、总成本、税费、毛利的预测—预结算部门:工程项目中标后,根据中标合同价、建设公司测算项目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及要素资源价格的行情测算出项目初始合同预计收入、成本、毛利,并确定建造合同目标利润。财务部门依此作为确认项目收入、毛利的依据。—项目部:根据项目实施进展,依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要素资源价格波动情况,按季对预计合同总收入、总成本、毛利率进行动态的调整,由上级预结算部门审批后交财务部门作为调整项目收入、毛利的依据。执行《建造合同》的基本流程及各部门职责•财务部门日常管理需要关注的基本事项:•一、毛利率的变动,是否波动过大;•二、账面成本中的材料费是否与预算部门建造合同成本表附表二中的材料费一致;•三、分包成本是否含税,是否按进度进行超领料、水电费、规费、代垫款等的扣除;•四、附表二中的业主确认量是否与业主进度确认单上的数字一致。建造合同管理一、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根据建造合同业务流程,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建造合同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建造合同业务的全过程。建造合同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建造合同项目投标标书编制与决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