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知识产权局通科知〔2009〕001号关于知识产权工程师应试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为了落实贯彻省政府《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苏政发〔2009〕1号)精神,推进省知识产权人才“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快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速度;同时为申报评定“知识产权工程师”中高级职称人员提供必要条件。南通市科技局、南通市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10月28日至11月13日,举办“知识产权工程师应试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中级和高级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的人员;2、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科技骨干;3、要求充分了解知识产权知识的人员。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专利法概论、著作权法概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标)、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企业申请知识产权的策略、专利审批审查与复审、技术秘密与技术合同、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析、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资本运作、知识产权投资与交易、知识产权争议与诉讼等。三、培训时间培训班开课时间:2009年10月28日培训班学习周期:全程为三周时间:其中两周的学习考试占用工作时间8天、2天为双休日,其余1周时间为自习(具体教学安排另发)。培训费用:参训学员预收2000元/人(含专家授课、教材、午餐等费用),学员考试合格且培训到课率95%,返还1000元/人。参训学员住宿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四、培训考试参训学员必须参加“知识产权工程师”统一考试,考试分期中测试与结业测试,两项测试均合格者,作为学员最终合格成绩,考试由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进行。五、主办、承办单位本次培训由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知识产权局主办,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七、培训报名由各区、县(市)科技局统一组织报名,上报学员数按“名额分配表”(附件二)的额度进行,并通过“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参训回折(附件一)或邮件,于2009年10月23日前报给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培训部。八、联系方式和帐号报名电话:8512887885529168(传真)报名地址:南通市环城南路122号(科技局大楼109室)邮政编码:226001E-mail:ntxuxu2007@163.com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开户行:中行西被闸支行帐号:840115891508094001联系人:刘宏霞沈娟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附件一:知识产权工程师应试培训班参训回折序号姓名单位职务(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512887885529168(传真)报名地址:南通市环城南路122号(科技局大楼109室)邮政编码:226001E-mail:ntxuxu2007@163.com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开户行:中行西被闸支行帐号:840115891508094001联系人:刘宏霞沈娟附件二:知识产权工程师应试培训班名额分配表地区培训指标(名)崇川区10港闸区10开发区10通州区5启东市10海门市5如皋市10海安县10如东县10合计80附件三: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摘抄)1、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重大科技项目从立项到整个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检索、申报和全程产权跟踪服务。(二)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知识产权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提出完整的知识产权报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三)承担或主持国家、行业、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制定或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改。(四)完成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五)作为主要负责人,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完成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六)作为主要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核心技术的主要知识产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3、业绩、成果要求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主持或完成的知识产权项目,取得省级以上专利发明人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负责承担或主持国家、行业、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制定或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改,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四)主持或完成的知识产权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五)主持推广应用的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论文、著作要求取得中级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三)为解决复杂的本专业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重大项目的立项知识产权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5、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二)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规定科目合格证书。(三)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应用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摘抄)1、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四)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完成重点科技项目从立项到整个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检索、申报和全程知识产权跟踪服务。(二)完成对在重点科技项目有指导作用的知识产权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提出完整的知识产权报告。(三)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制定或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改。(四)完成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业认可。(五)作为主要参与者,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完成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3、业绩、成果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县(局)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主持或完成的知识产权项目,取得市级以上专利发明人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三)承担或参与的国家、行业、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制定或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修改,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四)完成的知识产权工作,有突出成绩,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五)承担推广应用的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论文、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本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有重点项目的立项知识产权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5、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二)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规定科目合格证书。(三)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关于做好2009年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摘抄)几项需说明的问题(一)为贯彻《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需求,对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员,评审前须经过知识产权工程师相关知识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评审的要素之一,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