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范本【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范本”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第一篇】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第二篇】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集会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参考资料,少熬夜!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第三篇】1、河南宏力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参考资料,少熬夜!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第四篇】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第三条使用规定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第四条检查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参考资料,少熬夜!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第六条附则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分。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