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好帮手1/17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5篇】【导读】这篇文档“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5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下载吧!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写作好帮手2/17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一)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二)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三)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四)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六)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八)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写作好帮手3/17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二篇】一、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参与学校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是深圳市注册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并持有国家贰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进驻学校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员工必须统一着装,身体健康,仪表端庄。二、物业管理公司职责(一)安全保卫负责学校范围内及大门周边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秩序工作。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巡视,对辖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外围治安情况监控。24小时对人员出入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大门岗增设1—2名人员,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秩序维护工作,对迟到学生情况协助学校做好登记。对校园内机动巡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法行为的发生。(二)设备管理负责校园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三)消防管理负责校园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校园内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落实消防责任人,设立写作好帮手4/17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灭火器材、喷淋、消防栓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检查校园内所有灭火器材的有效期和数量,并负责及时更换、补充。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时报修。(四)卫生保洁提供校园内的保洁服务,包括公共外围、走廊、楼梯、大堂、会议室、办公室、功能室、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除“四害”等,含物料:保洁工具、清洁剂、垃圾袋等。(五)绿化养护负责校园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包括浇水、排水、修剪、施肥、松土、除杂、杀虫、肥料、药品、工具等),确保校园美观。定期对室内绿植物进行施肥、淋水及清洁,确保的绿色植物有强劲的生命力。协助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绿化美化工作。(六)安排一名主任在校负责协调后勤管理工作。三、学校职责(一)学校提供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值班室和值班人的临时住宿用房。(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写作好帮手5/17(三)支持物业管理公司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四)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和移交相关的物业资料,并在物业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六)对物业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合理化改进建议及相关物业管理要求。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三篇】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写作好帮手6/17物业公司管理制度【第四篇】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车辆安全行驶、保养、停放的管理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写作好帮手7/17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二、用车申请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三、交通安全责任条款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xx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xx写作好帮手8/17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四、出车补助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2、长途出车。单程在80-120公里以内,每天补助20元,单程超过120公里以外的,每天补助30元。在外住宿的,按出差规定报销。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物业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写作好帮手9/17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和区县(自治县)价格、规划、土地、建设、市政、公安、工商、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写作好帮手10/17第五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交流物业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为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行为规范,调解物业服务企业纠纷,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监督。第六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由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事项:(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二)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有或共用设施设写作好帮手11/17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有、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其设施设备能够分割、独立使用的,可以划定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第八条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重新划定。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经备案确认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第九条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需要实施物业管理时,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后确定。写作好帮手12/17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十一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二)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及来源以及经费管理办法;(四)撤销或者变更业主委员会超越权限的决定;(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六)决定提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申请;(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该写作好帮手13/17住宅区业主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该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