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第一章一般原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企业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五条公司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各企业会计处理方法、各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变更前须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同意,变更后应按会计准则要求调整相关帐务,并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分析报告中说明。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第二章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第七条会计年度: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为会计年度,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八条记帐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第九条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均按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帐,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第十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其记帐汇率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期末对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即期汇率与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第十一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本公司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随时可支取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第十二条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一)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分为以下五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金融负债。(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3、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三)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4、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四)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期末,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以及经单项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第十三条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核算: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本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准备在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性作出具体评估后计提,本公司对回收有困难的应收款项,结合实际情况和经验相应计提特别坏账准备。除此之外本公司对应收款项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坏帐准备计提比例如下:1年以下3%1—2年10%2-3年20%3年以上30%5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极小的款项按100%计提。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内部往来款不计提坏帐准备。本公司确认坏帐的标准是: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冲销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第十四条存货: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产品、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拟开发土地、开发成本等。拟开发土地: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出售或出租房产的土地,项目开发时全部转入开发成本,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开发成本,后期开发土地保留在本项目。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开发用土地在“存货-开发成本”中核算,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开发成本,后期开发土地在拟开发土地项目核算。房地产开发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1、不拥有收益权的公共配套设施:按项目的可售建筑面积分摊计入成本。2、拥有收益权的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单独计入开发产品。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法计价,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的价值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本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房地产可变现净值以单个项目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十五条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合并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期末对长期投资进行逐项检查,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帐面价值,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十六条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且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折旧,按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率确定其折旧率。期末,逐项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全面检查,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无论价值是否得到回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第十七条固定资产计价及累计折旧:1、本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归入固定资产。2、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10%)确定其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如下:资产类别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20-50年4.5%-1.8%机器设备10年9%电子设备5年18%运输设备5年18%其他设备5年18%期末,逐项检查预计的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率,若与原先预计有差异,则做调整。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按单项或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