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相关要求学校卫生监督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2、学校卫生监督的重点内容3、相关案例4、监督程序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一、主要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二、主要法规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8.《护士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三、主要规章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4.《消毒管理办法》四、主要规范性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通知》3.《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20084.《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5.《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6.《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7.《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8.《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9.《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10、《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2号)2、学校卫生监督的重点内容依据《学校卫生监督规范》职责:(8个方面)(一)教学及生活环境的卫生监督;(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四)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的卫生监督;(五)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六)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七)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申请,开展学校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八)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学校卫生监督任务。《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内容:(8个方面)1234567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预防控制常见病与多发病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重点内容: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情况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新生预防接种证(卡)查验工作落实情况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工作落实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病愈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工作情况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39种甲类(2种):鼠疫、霍乱乙类(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肺炭疽按甲类管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取消按甲类管理乙类新增人感染H7N9禽流感,丙类新增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到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管理传染病的分类根据传播途径不同,法定报告传染病主要分为呼吸道传染病:非典、流感、麻疹、风疹、肺结核、禽流感、猩红热、腮腺炎、流脑等肠道传染病:霍乱、甲肝、痢疾、伤寒、手足口、感染性腹泻等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艾滋病/HIV、乙肝、丙肝、梅毒等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鼠疫、出血热、狂犬病、乙脑、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布病等其他传染病:新生儿破伤风等《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20123术语和定义3.1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schoolhealthprofessionals医学院校毕业或已获得医士(护士)以上职称者,以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为主要职责,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卫生保健工作人员。3.2保健教师health-careteachers非医学院校毕业的教师,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而从事专职或兼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3.3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schoolepidemicinformationreporters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学校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或经培训合格的学校其他在编人员。(一)组织保障与制度3.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4.7(强制性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设置要求: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了解传染病有关防控知识;必须为学校在编人员工作职责: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制定传染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全校的晨检工作;负责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报告。查文件。措施:责令限期改正(一)组织保障与制度4.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4.8(强制性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1)学生晨检制度;(2)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3)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4)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5)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6)学生健康管理制度;(7)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8)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9)通风、消毒等制度;查阅文件、资料措施:责令限期改正(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1.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3条,《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5.1)每学期应安排学生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开展对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包括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培训),提高传染病的应对能力;根据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健康教育,以配合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查阅相关资料措施:责令改正(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2.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27条;《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5.5;《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入托、入学儿童按照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卡;查验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的接种情况(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类疫苗、白破二联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学生,向所在地的县疾控机构或者学生居住地接种单位报告;配合疾控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补证(协助接种单位完成补证和疫苗补种相关工作)检查“四川省幼儿、学生免疫状况登记表”、“四川省学校(托幼机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补种(补证)通知单等措施:责令限期改正(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3.晨检与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5.2、5.3,,《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12条)晨检与病因追查:各班主任老师每日早自习或早晨第一节课前对出勤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对缺勤学生进行追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以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的情况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传染病流行时期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LIAN统计、排查:每天学校疫情报告人定时收集汇总全校情况,对可疑情况进行进一步追踪核实、排查和处理。班级晨检、缺勤原因追查记录年级班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出勤学生晨检情况缺勤学生姓名及缺勤原因晨检人签字查阅学生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登记、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等。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并给予指导。(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4.学生健康管理:定期组织学生体检与健康筛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14条、《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5.4,)对体检、晨检与病因追查发现的可疑传染病病例,应要求家长送有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治,学校做好追踪和记录。病愈复课学生的管理:对因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缺勤学生,学校医务室或卫生室应审查学生的“传染病病愈返校证明(复课证明)”后方可准许其进班复课。查阅学生健康体检记录、学生健康档案;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病愈返校证明等资料。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并指导整改。(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5.为学生设置符合要求的宿舍、厕所、洗手设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7、8条;《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第6条;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学生宿舍:通风良好,每生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m2;公共床上用品有消毒措施。提供洗漱设施,盥洗室门、卫生间门与居室门的距离不得大于20m厕所:充足的蹲位男生:大便槽1个或1.2米/40人,1个小便斗或0.6米小便槽/20人女生:大便槽1个或1.2米/13人便池、粪池不透水(提倡水冲厕)*,粪便无害化处理。*洗手设施:卫生间设洗手盆1个/40-50人;餐厅附近设洗手设施。现场查看措施: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6.为学生提供方便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加强饮水卫生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7条、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教学楼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每处应按每40人~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提供桶装水、直供水设备应做好资质审查和索证管理,并定期检测水质;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应符合相关要求。7.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合理存放、及时清运垃圾,减少蚊虫滋生地*除四害:消毒、杀虫、灭鼠、灭蟑螂(消毒产品要索证)*现场检查、查阅索证资料措施:提出整改要求(三)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1.传染病疫情报告(《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6.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d内有3例或者连续3d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阅报告相关登记资料措施:提出整改要求,并指导整改。(三)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2.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协助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落实消毒、隔离、检疫等控制措施。《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6.2隔离、检疫和医学观察:配合卫生部门对确诊学生进行隔离,对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相关记录。疫点消毒和疫情调查等:配合疾控制机构开展疫点消毒、疫情调查、宣传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预防接种工作。执行当地人民政府的临时停课等决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举办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查验复课证明: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疑似病人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其病愈且隔离期满或检疫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