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在全省2022年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财政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稳定经济、推动发展、保障民生、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等各项工作,努力为我省担负“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一、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推动我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一)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有活力,经济“引擎”才有动力。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积极研究提出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财政支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促进实现稳增长、保就业。密切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二)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认真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持续做大财政“蛋糕”,夯实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基础。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快速高效、规范安全使用,充分发挥惠企利民作用。(三)管好用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优化专项债券使用方向,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好专项债券各项管理要求,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四)着力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抓实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指导基层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管理,统筹好各类支出安排,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持续实施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厚植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一)大力推动科技和产业创新。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补短板”“锻长板”并重,支持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省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和自主可控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政策宣传,有效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实施“智改数转”省地联动财政支持政策,促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二)全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我省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激励政策,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长江、太湖等生态环境。(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两省一市”共同设立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加强省际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为长三角当好全国经济压舱石、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发挥**财政作用。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的更高水平推进“1+3”重点功能区建设部署,支持实施南北发展帮扶合作新机制。推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入“三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研究新一轮农民住房条件改善财政支持政策。将我省高标准农田新建投资标准提高至每亩3000元,支持全省新建高标准农田400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研究制定我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提高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省级补助标准,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一)支持着力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老”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宝贵财富,“小”是民族发展的未来和希望。财政部门将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促进居家、社区、机构三种服务融合衔接,打造“苏适养老”服务品牌。支持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发展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支持持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减轻生育养育负担,促进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二)支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民生政策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地区平衡。大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合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分布。支持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加大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三)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推动完善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在内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支持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优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结构,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长租房市场发展。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财政保障,全力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效能(一)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我省《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配套制度,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充分发挥省级和市县两个积极性。深入推进国资国企管理改革,积极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二)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把严把紧支出关口,严控“三公两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以政府的“紧日子”换人民群众的“好日子”。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各项财税政策的有效落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