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议案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这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构建农村市场经济微观主体的重要制度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目前,我县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12.14万户,承包耕地面积16.04万亩。截止今年12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44万亩,涉及农户1.2万户,分别占承包面积的21%和承包户数的10%。总体来讲,我县的土地流转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民承包权得不到充分尊重,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问题,土地流转呈现出“四多四少”,即自发流转的多,自觉流转的少;向农户流转的多,向非农户流转的少;零散流转的多,集中流转的少;无序流转的多,有序流转的少。这些情况直接影响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质量。为此建议,应根据全县农村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的差异,在深化租赁、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基本流转形式的基础上,切实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立足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创新不同的流转模式。一是对农业基础较好、具备规模经营条件的地方,推行“大户+农户”的土地租赁模式。通过引入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市场前景的项目,由经营大户作业主,向农民租赁土地,实施集约经营,农民获取稳定的土地租赁收入,并可在业主租赁的土地上从事务工以获取务工收入,实现农户、业主共赢,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模式。二是对没有业主来租赁土地实施集约经营的地方,推行“农户+农户”的股份合作模式。农民以承包土地为纽带,自愿联合组建以土地入股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统一选择产业项目、统一组织生产、统一技术管理、统一市场营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三是对劳动力外出较多、农民不愿耕种的地方,推行“中介+农户”的委托流转模式。农户自愿申请,签订书面协议,将自己的承包地进行委托,进入流转信息库,由流转服务中心按照委托协议,引进业主租赁经营。四是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原材料基地,推行“企业+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围绕各郊县主导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类龙头企业,扩大龙头企业订单补贴覆盖范围,强化基地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五是对符合规划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推行“投资主体+农户”的联合开发模式。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更多享受城镇化发展的成果。县政协委员:×××××××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