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范例【实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范例【实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一篇】同志们:刚才,在省、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省市主要领导对当前河湖长制工作做了统一部署要求。会后,各级河湖长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第一,坚持治水有责,进一步增强河湖管理保护的使命感。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将河湖长制作为水生态治理“有效法宝”的同时,也对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刚才,省委x书记、x省长和市上x市长已经把落实河湖长制责任的政治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讲得很到位,也很深刻,这里我再不多讲。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担当、落实责任,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谋划争取重大生态治理项目,狠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全力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二,坚持治水负责,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当前,河湖长制工作正处于从“有名”到“有实”的关键期。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扎实做好河流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各镇、各责任单位要以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要加强辖区和职责范围内河湖周边环境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全力保障水资源安全。二要持续抓好“四乱”整治。健全完善“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层级负责制,以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清理整治重点由大河向沟渠、塘坝延伸,定期对已整改完成的“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清理存量、遏制增量,推动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面貌彻底改善。三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持巡查与惩治紧密结合,健全完善“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打击各类破坏水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河湖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公益诉讼案件办结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乱象。强化卫星遥感、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检等监管技术手段的应用,对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有效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四要做好防汛减灾工作。6月份以来,我县强对流天气高发频发,短时强降雨增多,防汛压力加大。大家要自觉把落实河湖长制与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结合起来,紧盯河渠、堤坝、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要抓好xx湿地公园续建和提升改造工程。xx湿地公园续建和提升改造工程是我们加强xx城区段保护治理的重要措施。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跟进督促,加快工作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强化精品意识,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高质高效推进。要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第三,坚持治水尽责,进一步形成河湖治理保护的工作合力。今年2月份,省上签发了总河长第3号令,强调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并明确了考核问责和激励办法。我们要全面贯彻好省市级总河湖长令,扎实做好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工作。一要靠实工作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巡河、治河、管河、护河”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不能当被动巡河的“挂名河长”。湿地局、水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抓好xx及其湿地的治理保护工作。二要严格制度执行。各级河湖长要严格落实河湖巡查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履行好河湖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巩固好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县河长办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适时督促提醒各级河湖长和有关部门落实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强化考核激励。严格执行去年10月份修订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与激励制度》,按照省、市河湖长制考核办法要求,严格奖惩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各级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履行到位,确保河湖长制“名”“实”相符。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河湖长制宣传宣讲进基层、进企业、进校园,多渠道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河湖管护工作。着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查举报信息,简化举报奖励流程、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保护河流的浓厚氛围,让河流管理保护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行动。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二篇】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我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刚才,乔书记传达了盟河长办《关于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函》;旗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徐建阁同志宣读了《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整改方案》;传达了我旗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几点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河(湖)长制的推进实施。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刻不容缓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旗自去年9月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旗、苏木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设立了全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旗级河(湖)长以及苏木乡镇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段河(湖)长。其中:两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旗、苏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3条旗级河长分别由乔书记、韩旗长和靳旗长担任;各苏木乡镇分段河(湖)长由本级副职担任。去年10月,旗河长办批复成立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管理等制度办法,设置了旗、苏木乡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委托设计单位制定了“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至此,我旗河(湖)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具体推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治站位不够高、河长巡河积极性不高、部门联动配合不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河(湖)长及河长办成员部门的同志们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强化规划管控,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