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课程目标对合同起草的文本拟写指引、系统操作指引等规范化要求进行宣贯。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标准化合同的重要性:对外代表公司的企业形象和保障公司的重要经济利益对内是内控的重要流程体现和财务的重要依据文件。实现合同起草认证培训及测评的信息化手段,采用多维度的培训方法及测评方法,使学员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学习空间和机会。从合同法基础知识、合同文本起草通用指引、合同审签流程操作指引及常见问题三个方面进行标准化的梳理和指导。形成全省统一、省市一体化的合同起草资格认证制度及合同起草流程。一、合同法基本知识二、合同文本起草通用指引三、合同审签流程操作指引目录•民事合同基本概念•合同的形式•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处理一、合同法基本知识1、民事合同基本概念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有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或者变更或者终止除外:劳动合同,行政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不属于民事合同,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合同法律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我公司有关合同的相关规范及发文:•《重点经营活动流程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强化合同审查提升合同管理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合同签署及时性防止合同倒签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法通》2、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如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合同的形式,如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合同法解释二》对合同的形式作了拓宽解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的意愿”的,即双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确实有订立合同的意愿,合同即成立。我司规定: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如: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银行提供的《借款合同》等。注意:1、提供合同方的提示义务——免除或限制合同提供方责任的条款;2、免责、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条款无效;3、条款有不同解释做不利于提供合同方的条款解释。•案例•徐某(原告)到深圳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山姆会员商店(被告)处购物,驾驶汽车进入被告停车场并领取了保安发的出入卡。原告购物后发现车辆丢失,报案但该案未破。被告称不收取费用且出入卡注明“免费停车,丢失物品不负有任何责任”,故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称其为被告的会员,需每年交纳150元会费,故不是真正的免费,停车场只对会员开放,被告设立出入卡却没有执行存在过失,被告的免责条款是免除自身主要责任的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深圳市中级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3、合同的订立•月饼采购案例–临近中秋,某通信公司为了体现大客户的节日关怀,计划采购一批月饼,在中秋之前作为礼品送给有关大客户。–采购人员小王负责此次月饼的采购,他向本市最大的月饼制造商某月饼公司发出询价函:“我公司急需采购双黄白莲蓉月饼1000盒(90g装),请贵公司将报价单寄送我公司,以供选购,感谢合作。”–第二天,小王收到了月饼公司的报价单:120元/盒,七天内送到。经过市场调查,小王发现月饼公司的报价为零售价,鉴于此次采购数量巨大,小王复函月饼公司:80元/盒,三天内送到,请回复。月饼公司回函:100元/盒,五天内送到。–经过综合考虑,通信公司接受了月饼公司的报价,小王打电话向月饼公司做了确认。思考问题:合同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10分)•案例评析:–合同已经成立,小王代表公司与月饼公司来来往往的磋商发现双方谈判已经形成了一个闭环,在小王向月饼公司电话确认的时刻,已经能够明确的知道了这单交易的主要内容,已经成立了合同。–书面的、非书面的均可以成立合同我司规定:合同需要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要约承诺合同成立承诺是对要约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不能改变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合同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到达之日即为合同成立之日要约就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必须具体、明确问: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书是不是要约?答: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且没有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4、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通过年龄与精神状况判断•法人:在核准登记的生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其他组织:法人分支机构、合伙组织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表意人基于自己的正确认识自愿形成,并正确表明。•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受到欺诈、胁迫或存在重大误解•主张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需举证证明•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法律规定租赁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需要办理;•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借腹生子、买卖枪支弹药的合同。•违反强制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无权或越权•合法生效合同效力待定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无效•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一旦确认无效,自始不发生效力。(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成立时因不符合生效要价规定,因此其效力尚不确定,有待权利人表示承认始能发生效力的合同。包括(1)无缔约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可撤销•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赋予权利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归于无效的制度。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但如果权利人行使撤销权则可使合同归于无效,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案例: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李某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5、合同履行•月饼采购案例–某通信公司与某月饼公司关于交付方式及月饼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中秋节前30天,月饼公司向关于通信公司交付第一批月饼共计300盒及对应合格发票,通信公司收到后向月饼公司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3万元;–中秋节前7天,月饼公司向通信公司交付剩余700盒月饼及对应合格发票,通信公司在中秋节后10日内支付剩余价款,定金部分直接冲抵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月饼公司即开始投入相关资源进行月饼生产。–中秋节前30天,月饼公司按时将300盒月饼送到了通信公司,并向通信公司发出了3万元的付款申请。思考问题:通信公司是否应当支付3万元合同款?为什么?•案例讲评:–通信公司可以拒绝月饼公司的付款请求。合同约定由月饼公司交付300盒月饼以及对应合格发票后,通信公司才付款,月饼公司仅仅交付了300盒月饼,并未提供对应合格发票,义务尚未履行完毕,通信公司可以拒绝付款。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在他人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适用于双方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履行没有先后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对方对待履行是可能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后履行的一方可以拒绝其履行要求。适用于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双方所负债务已届清偿期、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先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由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以至于可能难以履行对待给付之前,拒绝给付的权利。适用于当事人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且先履行义务一方已届履行期,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需权利行使者证明),该权利行使后先履行一方可中止履行,待对方提供担保或先履行后需恢复履行,对方合理期限内不提供担保也不提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6、合同的解除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意解除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合意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因违约发生的解除权:主要包括:•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违约金补救措施损害赔偿•月饼采购案例–通信公司收到300盒月饼后,发现月饼公司所交付的该批月饼包装严重破损,此时验收部门及时通知通信公司项目联系人小王,小王顿时犯难,不知如何是好。–此时,已到中秋前第七天,按合同约定为剩余700盒的交付日期,但月饼公司在发现第一批货物的包装瑕疵问题后,未能在当天交付第二批700盒月饼,眼看就要到中秋了,竞争对手开展赠送月饼活动都如火如荼的进行着,通信公司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小王立即通知月饼公司在中秋节前第六天马上按合同约定送到700盒月饼,月饼公司告诉由于前期本地爆发大面积禽流感,蛋黄资源不足,加之中秋各月饼厂家原料需求量激增,造成原料供货不足,剩余的700盒月饼无法交货。•月饼采购案例–小王对月饼公司的不诚信深感愤怒,打算追究月饼公司的责任,由此小王重新拿出合同发现合同中有如下条款:1通信公司向月饼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20%,共计2万元作为定金;2月饼公司交货不符合要求的,通信公司有权要求月饼公司支付不符合要求部分货款15%的违约金;(月饼100元/盒)3月饼公司未按时交货的,通信公司有权要求月饼公司支付未按时交货部分货款15%的违约金;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失。–注:后通信公司实际向月饼公司支付了定金1万元,月饼公司向通信公司出具了收到预定月饼定金1万元的收条。思考问题:1、月饼公司哪些行为构成违约?2、通信公司可要求月饼承担哪些责任,可要求月饼公司赔偿数额为多少•案例讲评:–月饼公司交付外包装破损的300盒月饼属于违约;后无法交付剩余的700盒月饼属于违约。–通信公司可以要求月饼公司承担定金责任或者违约金责任,通信公司只能在二者中选择其一。(定金责任与违约责任只能二选一)•定金罚则:(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若通信公司选择定金责任,由于定金是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公司最终只是交付了1万元给月饼公司作为定金,月饼公司也接受了,因此定金金额变更为1万元,月饼公司应当支付通信公司共计2万元;•违约责任:若通信公司选择违约金责任,月饼公司应当支付通信公司履行不合格部分违约金300*100*15%=4500元加上不履行部分违约金700*100*15%=10500元,月饼公司共计应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