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教师心得感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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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教师心得感想4篇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教师心得感想一时隔26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旧版《职业教育法》共五章四十条,新版为八章六十九条,整个法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笔者从这些变化中归纳出教学改革“三大”新方向标,这些向标是目前业内研究的热点话题,而新《职业教育法》的条目阐述更从立法角度确定了未来的改革方向:向标一,“双师团队”教师队伍改革。第四十七条阐明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校外其他机构中有高技术技能的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未来职校教师队伍极有可能从集强调知识与技能与一身的“双师个人”转向知识技能双综合的“双师团队”;向标二,“活页教材”教材开发改革。第三十一条提出“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过去的教材是“静态”的,文字自印刷在书本上便不再变化,而企业的技术发展是“动态”的,日新月异变化更迭,长期以来教材内容跟不上技术发展,教材从成文的一刻便和企业发展脱轨了,未来教材将走向“新形态式活页教材”,企业一旦技术变革,立马编入教材,这将使教材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形成有效对接,减少脱轨差距;向标三,“课证融通”课程建设改革。第十一条和第五十一条提出“实行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职业教育实行多证书制度,这些证书提供多种技术技能水平的凭证,为学生就业赋能,但职业学校教学时间是固定的,“课证分离”式的培训教学必然会加大学生的学习负担、降低学习效率,国家多部委也曾发文强调要做到“书证融通、课证融通”,要将证书内容及时融入教学(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因此,未来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必然要与证书内容相对接;综上,本人浅浅的从教师、教材和课程三个方面讨论了未来职教改革的三大方向标。作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教师,我们更要以教育实践者、研究者的视角展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真抓实干,勇往直前,奋斗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技能型社会”而奋斗!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讨论单单聚焦于中微观视角下普通一线教师可研究的改革方向,更宏观的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分银行”等议题并未阐述。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教师心得感想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国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暴自弃;解决国家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国家未来的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教师心得感想三这些年,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担忧职业教育的前景,而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则让职业教育有了新的突破和方向,解读新职业教育法,有较多的创新和亮点。亮点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亮点二,职业教育认可有“绿码”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很好地解释了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亮点三,打开职业教育上升的“阶梯”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这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同时新教育法设立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学历深造的通道。此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教师心得感想四《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中国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中国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中国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职业教育的明天将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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