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技术要点第一部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由来第二部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技术要点马作明安徽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第一部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由来•背景:•我国是一个自然地理、地质构造复杂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质灾害以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多、经济损失大,并且具有突发性、群发性、多发性和影响持久等特点而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占据突出地位。在一些地区地质灾害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恶化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引自中国地质环境公报(2007年度)管理职能: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将防治地质灾害的职责赋予国土资源部。法制建设:在总结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3月2日颁布并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号)。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部门规章,为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建设打下了一个新的基础。办法有总则、规划、预防、治理、奖励与惩罚、附则共六章二十八条,其中在第三章预防第十五条中明确提出: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第十六条明确提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拟采取的防治措施。1999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392号),作为贯彻实施4号令的具体通知,明确从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作为附件下发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作为具体实施的技术依据。至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正式起步。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颁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条例分总则、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应急、地质灾害治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九条。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中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内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提出了评估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二十三条中禁止评估单位越级评估、无证评估。《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制建设由部门规章提高到国家层次上的法规建设。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2004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同时作为附件下发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目前执行的技术要求。2005年1月13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5]10号),针对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评估制度、加强评估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级别评估、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加强成果审查监督、加强评估质量控制、实行专家审查制、实行备案制度等具体规定,为我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实施奠定了基础。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地质灾害预防的重要手段之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中为什么提出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关键是为什么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之所以会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而成为地质灾害,主要有两方面的情况,一是工程选址不当,将居民点、重要工程选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地方;二是不适当的工程活动诱发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从而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因此,在工程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针对这两方面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建议,以达到规范和约束人类工程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目的。技术要求修改前后的主要变化:1999年实行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与2003年实施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的主要不同点:1、名称不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改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评估的内涵更广,不仅是针对建设用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城市规划区、村镇规划等也可能需要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现名称更加准确。2、现技术要求更加明确了评估范围的界定。3、现技术要求强调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并提出了地质灾害调查内容与要求。4、现技术要求对危险性分级主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和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并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而原技术要求主要是根据灾害体稳定状态、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5、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在现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了适宜、基本适宜、适宜性差的具体对应条件,概念更加准确。原技术要求中没有明确。6、现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附图的编制要求。总体上,现技术要求更全面、细化,更合理也更易于操作。第二部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技术要点前言评估任务由来要点:评估任务由来,简要说明××单位拟做什么工程(或规划区),委托××单位承担××建设工程(或规划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工作起止时间等。容易出现的问题:过多介绍项目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情况,反而出现画蛇添足的效果。评估工作的依据要点:评估工作依据,一般写上国务院394号令、国土资源部69号文及附件一、安徽省国土资源厅10号文和项目合同即可。容易出现的问题:书写时格式不准确,少数将附件(技术要求)漏写。主要任务和要求要点:主要任务和要求,不管是哪一级评估,其任务是相同的,主要是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但其要求是不同的(表一)。评估级别总体要求地质环境条件现状评估预测评估防治措施建议成果名称一级充足的资料充分论证查明各类灾害体逐一现状评估对各类灾害可能性与危害程度分别预测评估有效的评估报告二级足够的资料综合分析基本查明各类灾害逐一初步评估对各类灾害可能性与危害程度分别进行初步预测评估可行的评估报告三级必要的资料进行分析初步查明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作出概略评估评估说明书表一不同级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对照表用词说明:调查工作程度用词说明如下:1、“查明”,以地面调查和控制性勘查、试验为主。2、“基本查明”,以地面调查为主,辅以验证性勘查、试验工作。3、“初步查明”,以搜集资料为主,辅以地面调查。——城市环境地质问题调查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这里还有三组概念性用词:充足的、足够的、必要的;初步评估、概略评估;有效的、可行的。本人尚没有查到准确的定义,希望各位通过自己的理解或查阅有关资料,领会其真正的含义。容易出现的问题:①千篇一律,没有与评估对象结合;②将不同级别评估的要求混淆;③将任务与工作方法、工作手段混淆在一起。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一、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要点:对于建设工程,应详细介绍工程整体情况和各建(构)筑物的分布位置、规模(长、宽、高)、结构、基础形式及埋深,拟建场地整平标高,填方或挖方的范围及填(挖)高度;对于规划区,应介绍规划性质,功能分布。征地范围的拐点坐标编号列表表示。一般工程布置可在附图上表示,工程较复杂时可附工程布置图。特殊项目需说明施工工艺。容易出现的问题:①建设工程与规划项目混淆不清;工程概况介绍不全,尤其是缺少与评估有关的要素;②与评估无关的内容介绍过多。③工程布置在图上对不上。④施工工艺交待不清楚。二、以往工作程度要点:重点介绍工作区及周围近年来完成的基础地质、地球物理勘探及水工环地质(特别是灾害地质)成果,并对这些成果为本次评估提供利用的程度进行评述。容易出现的问题:①对工作区以往地质工作不熟悉,遗漏主要的成果;②罗列较多与评估工作无任何关系的成果;③有些成果比例尺太小,评估无法利用;④对所列成果缺少必要的评述,不清楚究竟本次评估是否可利用;⑤本次评估直接引用的成果缺乏评述。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要点:工作程序在技术要求中有固定的框图,工作方法可分为收集资料、野外调查、物探、钻探、取样测试、综合研究等系列过程,野外完成的各项工作均作为实物工作量统计。同时对野外工作三级质量管理和结果进行评述。容易出现的问题:①文字中不按每项工作一一叙述,或叙述时没有对每项工作的部署、具体方法和预期达到的目的进行表述,文字过于简炼;②很多工作评述与项目工程结合不够,或不符合本项工程的要求;③工作量统计表中将收集资料、编图等统计在内;④野外工作质量评述写法不当,将室内工作及报告成果作为质量评述。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要点:评估范围根据各评估项目所面临的地质灾害威胁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确定是否外扩和外扩的范围,必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的规定。评估级别依据项目重要性和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确定,项目重要性依据各行业设计规模划分的大、中、小型对应重要、较重要、一般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对应“技术要求”中表5-2的五项条件逐一对照确定。容易出现的问题:①评估范围不符合“技术要求”中的规定,如可能受斜坡崩、滑灾害危害的没有到第一斜坡带,可能受泥石流危害的没有包括其流域范围,重要的线路工程两侧没有外扩500—1000m等等;②评估范围确定理由论述不足或没有说明外扩的理由,只说明××方向外扩多少米;③项目类型确定依据不充分或表达不清楚,有些简单写按照“技术要求”确定,但技术要求中并没有列出所评项目的重要性;④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分类表述不准确或漏项。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要点:紧紧围绕评估阐述背景条件,为评估提供所必要的地质依据。根据评估区不同的成灾特点,有所侧重阐述有关的地层、构造、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气象水文条件、地形地貌条件、人类工程活动特征等。容易出现的问题:①掌握资料不全或资料陈旧,②对本次施工的物探、钻探和测试成果分析研究不够,尤其是物探成果解译粗糙。③有些手段在工作方法中提到但没有成果应用(如遥感解译等)。④文字不够精炼,在报告结构上篇幅过长。一、气象、水文要点:气象资料要有资料来源,时间段,极值资料要有具体年、月、日,气象参数要齐全;水文条件主要是与评估区有关系的地表水体,水文要素齐全,且离评估区较近的监测资料。要素的阐述应围绕后面评估内容有所侧重。容易出现的问题:①资料来源、资料的时间段不清楚,极值资料没有具体时间,资料年代久远;②过于简略,要素不全;③水文要素不全或资料离评估区较远。二、地形地貌要点:地形、地貌分别叙述,要有区域地形地貌与评估区地形地貌的概念,地形主要写评估区地面形态,地貌在交待区域地貌单元的基础上,重点划分评估区的微地貌(包括人工地貌)的标高、坡度、地面切割程度、组成物质及与评估区的位置关系等一一阐述,并附地貌图或地貌第四纪地质图,现场典型的地貌照片。容易出现的问题:①地形地貌不分,混在一起描述;②地貌单元不清楚,一级地貌单元和次级地貌单元描述时交叉、微地貌划分不准确或划分不够具体;③地貌描述内容不准确甚至没有对微地貌一一描述,地貌图编制不规范,缺少地形线或高程点标记,图面比例尺过大或过小,文图不对应。三、地层岩性要点:要有区域地层和评估区地层的概念,区域地层可简要列表介绍,评估区地层必须按时代从老到新一一介绍到地层组,并附基岩地质图或基岩构造地质图(第四纪地层不发育可附地质图),在此强调一下,作为一份报告中,地貌图与地质图范围及比例尺最好一致。野外典型的地层剖面照片。容易出现的问题:①区域地层与评估区地层概念不清楚,评估区地层介绍过于简单,尤其是与成灾有关的地层;②地层岩性及厚度前后描述混乱,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中不一致;③地层没有到组(尤其是第四纪地层),缺少厚度和产状;④缺少必要的平剖面插图或有插图但编制不规范,比例尺过大或过小,文图不对应。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