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建设青年人才公寓是完善青年安居体系、打造青年友好型城市的重要举措。我市积极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部分县区在青年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为加快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吸引青年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和城市提质的重要作用,市委政研室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工作建议。一、全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使用情况2018年以前,我市解决人才安居问题的方式主要是发放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2018年,市委市政府开始谋划建设全市首个青年人才公寓,并先后出台《*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市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县区积极响应市委提出的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的号召,加快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目前,我市青年人才公寓主要为政府统建、政府租赁、公租房划转三种方式,已投入使用约2300套,其中市级约1200套、县区约1100套。二、青年人才公寓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有效供给不足。调研中发现,我市青年人才公寓同时存在总量不足和空置率较高的问题。有的县区青年人才公寓建设速度赶不上人才引进速度,供不应求;有的县区正在建设青年人才公寓,但尚未开始供应;有的县区所提供房源的品质无法满足青年人才需求,利用率不足30%。究其原因:一是规划建设滞后。工作缺乏前瞻性系统性,没有统筹制定招才引智计划和青年人才安居计划,导致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对比国内部分城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设情况,杭州在2018至2021年建设5万套,青岛在2019至2020年筹建12万套,苏州2021年已建成近8万套、3年内将增加不少于10万套,成都在2017至2021年建设约30万套,*2021年承诺2年内将建设40万套,而我市目前建设总量仅2000余套,远远落后于人。二是资源整合不够。青年人才公寓需求量大,单靠政府投资建设无法满足需求,需要充分撬动社会资本、盘活闲置资源。但目前我市运用市场化手段建设青年人才公寓的力度不够,部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利用土地、房屋等存量资源建设青年人才公寓的积极性尚未调动起来,还存在大量的“沉睡资源”,青年人才公寓的供给主体有待进一步拓展、供给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供需对接不够。大部分县区没有认真调研青年人才关于居住条件的真实需求,而是根据现有资源和条件单方面提供房源,导致青年人才公寓的适配度不高。有的选择面较窄,提供的房源多为60平方米以下;有的装修风格片面注重实用性,不符合年轻人的审美;有的配套文体设施、社交空间、商业网点较少,难以满足青年多样化需求;有的周边公共交通通达率低,造成通勤不便;有的房租价格基本与周边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持平,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四是布局建设统筹不够。部分青年人才公寓在选址上还不够科学,对就近就便上班、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等考虑不足,比如,虽然在洛龙区和高新区分别建了*市青年人才公寓,但还未充分利用轨道交通便利和城郊建设成本相对较低优势,集中资源在地铁起始点布局建设综合型青年人才社区,提高整体效应。(二)适用对象范围过窄。市县两级目前入住青年人才公寓的多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中高层次人才,而大量普通青年人才未被纳入政策范围。究其原因:一是对青年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县区对城市间的人才大战不够敏感,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青年人才对于未来区域竞争的重要性,仍然把招才引智和建设人才公寓作为常规性工作对待,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完成任务、应付了事的心态。二是人才认定标准不科学。受唯名校、唯学历的传统用人导向影响,一些地方把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或职称等条件作为申报青年人才公寓的硬性标准,符合条件的人才数量有限;一些地方对青年人才的认定仍然以行政方式为主,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导致大量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被拒之门外,政策难以真正惠及到能够推动产业发展的实用型人才。(三)管理运营水平较低。有的青年人才公寓使用年限不明确,存在“退出难”问题;有的分配信息不对称,存在供需错位问题;有的监管不严格,存在转租分租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管理制度不完善。虽然市里前期出台了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但内容不全面,缺乏物业管理等规定,且部分县区没有及时跟进、细化措施,导致在具体管理工作中无规可依。二是信息平台不健全。尚未建立专门的青年人才公寓信息管理系统,资格审核结果等重要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或主流媒体网站公示,青年人才和相关部门无法实时掌握人才公寓房源、配租、后期管理等情况,影响了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房源分散不好管。目前大部分县区的青年人才公寓是通过租赁企业职工用房、划转公租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规模较小、布局分散,难以实现规范化物业管理全覆盖,造成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运营监管不到位。三、高质量建设青年人才公寓的建议一是强化规划建设,加大供给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研究、统筹编制人才引进和青年人才公寓建设规划,坚持两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青年人才公寓真正服务保障青年人才安居。全面摸排现有符合条件的房源(可回购或租赁的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存量用房底数,合理确定人才公寓建设总量和布局。探索多元化建设和筹集方式,加快完善激励政策,通过新建、配建、租赁、购买、改建等方式,为青年人才公寓提供充足房源。深入开展人才住房需求调研,优化住房供给,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提高青年人才公寓的适配度。统筹考虑工作生活便利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青年人才公寓,特别是加快推动青年人才公寓建设与地铁形成联动,在地铁始发站(*乡、*等)谋划建设综合型青年人才社区。二是分类分级施策,扩大受益范围。从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洛就业创业出发,适当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深入调研、认真梳理企业等用人单位紧缺急需类人才目录,将其纳入青年人才公寓保障范围。加快推动人才评价由“行政主导”向“用人单位主导”模式转变,在人才公寓的分配上更多听取用人单位意见,让真正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群体受益。对我市即将引入和已经引入的青年人才进行科学分类,同时按照面积、区位、配套等标准对青年人才公寓进行分级,制定合理的配租方案,满足不同层次青年人才居住需求,确保人房匹配。三是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完善青年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租赁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各方权益,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开发覆盖全市的“人才公寓租赁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满足租赁房源管理、网上签约、网上备案、信用档案管理、网络支付、在线投诉等功能,减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提高服务质效。积极引入运营管理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切实提高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服务专业化水平。完善退出机制,明确青年人才公寓使用期限、清退情形等,确保公寓高效流转,持续发挥功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