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精编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精编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教师日常行为规范1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三、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要有热心,对孩子要有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愉快,健康的生活。四、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五、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六、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八、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身份。九、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十、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教师行为规范2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师法》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教育法规,结合二七区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二七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和学校(幼儿园)参考资料,少熬夜!其他工作人员。第二章:思想道德规范第三条:严守政治纪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心实践科学发展观,按时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家和民族的事,不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严禁发表不贴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第四条: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不做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不说不利教育发展的话。第五条: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以各种方式造谣诽谤他人,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赌博、传销和迷信等活动。第六条:严明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上课要提前候课,按时上下课,不擅自缺课、调课;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聊天、睡觉、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看娱乐电影。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外出学习、考察须经批准,不随意延长在外时间、改变活动路线。自觉服从组织调动和学校工作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严禁教唆学生作弊或透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试题、偷改学生成绩等。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第七条:依规廉洁从教。禁止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带给服务。禁止利用学校设施、器械干私活。第八条:坚持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学历,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不营私舞弊。尊重他人学术成果,不抄袭他人论文。第三章:教育教学规范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有效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激励评价,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参考资料,少熬夜!异常、行为有偏激、身体有特异、家庭有特殊的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让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十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落实教学常规。明确本职工作目的和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资料,刻苦钻研业务,坚决杜绝教学事故。第十一条: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严格按课表上课,课前应备好课,并写出教案,不允许不备课上课。上课前,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一切课前准备,不准拖堂,不准提前下课。不坐着、不伏在讲桌上讲课,不无故离开课堂。精心设计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辅导。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时进行群众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培优补差工作。重视对课外兴趣小组的指导,不加重学生的课外负担。第十二条:努力提高执教潜力。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使自我成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用心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交流,互相听课,做好听课笔记。用心参与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和反思。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用心进行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浪费、闲置教育资源。第四章:日常礼仪规范第十三条:待人接物热情、礼貌。公共场所语言规范、健康、准确,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办公,不做干扰他人的事。严禁在学生、家长面前争执问题或议论他人和学校的事情。对来校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予以答复。家访要选好时机,举止庄重,避免单纯的“登门告状”,全面具体地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学习状况,多从鼓励出发,语气和蔼可亲。第十四条:仪表(包括发式、穿戴、化妆)大方、整齐、清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校园。男教师不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女教师不化浓妆、涂染指甲、染艳丽彩发,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第十五条:持续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任何时间不得酗酒,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十六条:自觉维持学校秩序,不随意引外人入校园,不在校内骑车,驾驶机动车辆应缓行,严禁校内鸣笛,严禁行车影响学生路队秩序。第十七条:严格遵守《礼貌上网自律公约》,认真学习网上知识,不浏览不良网站和信息;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在网上发表帖子、发表文章等应按相关网站规则操作。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教育体育局是贯彻落实《规范》的主管部门,各职责科室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教师行为评价制度,把评价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资料。第十九条: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规范》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构成完善的教师行为奖惩机制,把教师行为考评状况作为教师聘任上岗、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众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范》的教师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各中小学、幼儿园可依据本《规范》和单位实际,组织教师制定相应的细则。第二十条:校长(园长)是落实教师行为规范的第一职责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行为规范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要构成完善的教师行为规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第二十一条:教师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实践者,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共同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第二十二条:教育体育局相关职责科室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师德建设,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师德的内化,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行为规范。第二十三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教师行为”意见箱,公布“教师行为”投诉电话,经常听取各方应对教师行为规范落实的意见和推荐。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要视状况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诫免、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纪律处分。凡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当年一律禁止提拔、调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涉及部门或单位的,要对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状况追究相关领导的职责;违纪人员是党员的要按党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五条:教育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本《规范》的要求。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师行为规范3教师教学行为规范一、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资料,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二、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学。既教知识,又教学法,培养学生的自学潜力。三、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特点,避免学生对教师产生疏远倾向。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熟悉教案。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实教学资料,提高教学水平。五、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训练学生思想,向40分钟要质量。六、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把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七、定期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把好教学质量关。八、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九、仪表端正,语言要清晰流畅,板书要整洁规范,资料要简练精确,不哗众取宠。十、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十一、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在众学生面前泄私愤。十二、教学的计划安排应贴合学校的要求,不能随意增、删资料,加堂或缺课,占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教师思想政治行为规范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自我牺牲的精神。二、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四、做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建设者和传播者。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六、用心做好自身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七、公而忘私,避免不道德的行为表现。八、坚决而有耐心地帮忙学生解决思想问题,端正政治态度。九、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时参加各项思想政治学习。参考资料,少熬夜!十、勇于向不良的思想观念和习气做斗争。十一、不搞个人崇拜和宗教迷信活动,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十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教学中能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一、热爱学生,但不偏爱学生。爱护、关心表现不好的学生,是教师的天职。二、尊重学生,但不迁就学生,培养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对学生的不良表现不能姑息迁就。三、严格要求,但不失温情。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每位学生,同时,也要有温情的流露,让学生理解和体会老师的爱心。四、融洽关系,但不讨好学生。发挥情感教育作用,使学生感到教师是可靠可敬又容易接近的人,避免为获得学生对自我的好感而讨好学生。五、关怀学生,但不利用学生。教师不能利用学生做私事,或让学生家长帮忙办事。教师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一、互相尊重,切忌嫉妒。教师是学生的'学习榜样,人类灵魂的塑造者,为教育事业的共同利益,心胸要开阔,工作要协作。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谦虚好学是每位教师应有的态度,也是教育学生的最好的身教。三、平等相待,不亢不卑。教师不论自身所处地位如何,都应以平等相待的态度对待别的教师,表现出不亢不卑的处事待人姿态。四、乐于助人,关怀同事。教师之间互相关心,相互帮忙不仅仅体现出教师的高尚品行,还有助于增进教师之间的团结和友谊。教师与行政领导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一、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学校的教育工作是一项群众劳动,每位教师都有应尊重领导的意见,服从安排。二、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纪律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保证。教师在个人有特殊状况的时候,也应顾全大局,将学校的要求放在首位。三、互相理解,相互支持。教师对领导的某些工作产生不满是难免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