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党课讲稿:党的秘书工作发展历程及党办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秘书工作的风范——与地县办公室干部谈心》一文中指出:“办公室,是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机构的关键部门。办公室工作如何,对党委乃至一个地方全面的工作影响很大。”“办公室工作做好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就有了可靠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对办公厅(室)给予“关键部门”“可靠保证”的定位,彰显了秘书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第一,秘书工作发展历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秘书工作。中共一大上,毛泽东担任会议记录,就具有临时秘书的性质。1923年,中共三大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的秘书的职责。1926年7月,中共中央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的秘书工作部门,“总揽中央各种技术工作”。此后,随着党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秘书工作的内容和机构设置也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秘书工作步人正轨,在探索中逐步实现了科学化、专业化,同时也在新时代承担着新使命、践行着新要求。(一)1949—1966年:秘书工作建章立制的初步探索1949年3月23日,中共中央从西柏坡启程前往北平,毛泽东称之为“进京赶考”。夺取全国政权后,面对复杂的形势和繁重的工作,如何保障党和国家机关有效运转,成为共产党执政后面临的一道“考题”。建立健全一套完善、高效的秘书工作制度,成为破题的关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组织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协助主席执行职务”,政务院设秘书长一人,“协助总理执行职务”,政务院设秘书厅,严办理日常事务,并管理文书档案和印铸等事宜”。1949年12月2日,政务院通过《政务院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以下简称《通则》)。《通则》规定,各机关“得设办公室;为分掌业务,得设司或处;厅、司或处以下得设处或科”,各委设秘书长、副秘书长,一般机关设秘书。《组织法》和《通则》从中央政府层面确立了秘书部门的地位——与业务部门平行和主要工作——办理日常的综合性事务,为新中国成立后秘书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1950年1月,《省、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颁布,至此,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秘书工作体系初步建立。1951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秘书长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规定》、《关于加强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决定》等。其中,《决定》明确了秘书部门的工作任务:协助首长综合情况,研究政策,推行工作;协助首长密切各方面的工作联系;协助首长掌管机关内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首长掌管保密工作;掌管机要工作;主持日常行政事务;掌管机关事务工作。《决定》还就如何做好秘书工作,提出了一些指导性意见,如“熟悉政策法令,创造和积累经验”“经常注意了解各部门工作动向”等。机构设置方面,《决定》指出,应根据精简原则,尽力减少层次,办公室“一般可分设两层,最多不超过三层”,“适应业务分工,组织机构可适当向横的方面发展,逐渐改变过大过多的一揽子的组织形式”。1951年的全国秘书长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秘书工作领域的第一次专题会议,它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一年半以来秘书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极大地推动了秘书工作的发展。对于秘书的配备和任用,党和国家提出了更多更细致的要求。1956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今后高级干部配备秘书时须经一定组织审查批准的通知》,要求“今后担负重要领导工作的干部的秘书,必须挑选政治上完全可靠的党员干部充任,而且要经过一定组织的严格审查和批准”。196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指出,机要秘书工作是——项极为重要的政治性工作;机要秘书要由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一定政治、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担任;任用机要秘书,必须由任用部门严格审查,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批准。截至“文革”前,秘书工作的建章立制基本完成,我国初步探索出一套比较成体系的秘书工作制度。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时期秘书工作的发展主要依靠经验的积累,离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文革”期间,秘书机构和秘书工作制度遭到破坏,发展陷入停滞。(二)1978—2012年:秘书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专业化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秘书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专业化。1981年3月,“文革”后首次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文革”前的许多秘书工作制度是完全合理和行之有效的,在新时期仍然需要认真执行。同时,原来的一些制度在新时期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这种认识极大地推动了秘书工作制度的恢复和发展。会议提出,秘书部门应向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决策备选方案,这意味着秘书部门还应具备参谋的职能。此后,从1985年到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每次座谈会都对秘书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1985年会议强调,办公厅应起到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和协调作用。为了强化参谋职能,秘书部门需要有“四个转变”,即“从偏重办文办事转变为既办文办事又出谋划策;从收发传递信息转变为综合处理信息;从单凭老经验办事转变为实行科学化管理;从被动服务转变为力争主动服务”。1990年会议重点强调办公厅要主动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协调综合三个作用,并就如何作好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1996年、2002年的会议,都重申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党委决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性。秘书部门的督促检查职能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各级办公厅(室)相继成立了督查处(室)等专门机构。秘书队伍建设也是历次座谈会关注的重要内容。1994年会议提出办公厅队伍要搞好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四项建设。1999年会议再次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办公厅工作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做到忠诚坚定、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业务精湛。在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逐渐制度化的同时,秘书工作制度和研究平台也在不断建立完善。在公文、保密、信访、档案等秘书工作领域,党和国家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规章、条例。以公文处理为例,198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这是对1951年《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此后1987年、1993年、2000年又分别进行了3次修订。198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1996年进行了修订。随着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201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取代了之前的“办法”和“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逐步规范,体现了秘书工作的与时俱进。在秘书的管理、调配方面,198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198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秘书的管理办法、纪律要求和调配程序,促使秘书队伍不断向专业化方向发展。198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创办《秘书工作》杂志,成为研究秘书理论、指导秘书工作实践的重要平台。习仲勋同志在发刊词中指出:秘书工作必须“努力为领导工作服务,为同级和上下级领导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归根到底是为人民服务”,并祝愿《秘书工作》越办越好,在“传播知识、交流经验、培育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新时代:秘书工作承担新使命、践行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秘书部门承担了更多新的历史使命,党和国家对秘书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五个坚持”是做好新时代秘书工作的根本遵循。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揭示了中央办公厅的职能定位和任务使命,深刻阐明了中央办公厅工作的重大原则和基本要求,并向中央办公厅提出了“五个坚持”,即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实际上,“五个坚持”不仅是对中央办公厅的要求,也是对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室(室)的要求,是新时代秘书工作的“纲”和“魂”。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是新时代秘书工作的基本职能。2014年10月,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前作出重要批示:“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是我反复强调的。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委办公厅系统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又专题研究抓落实问题。希望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更好地发挥基本职能作用,投入更大的力量、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做好新时代秘书工作的首要特性。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在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召开前作出重要指示:“党委办公厅(室)作为党委的综合部门,是党委履行领导职责的参谋助手。面向新时代,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理论武装,提高队伍素质,弘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创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秘书工作的职责定位决定了其在“两个维护”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综合办事机构,秘书工作部门要以正确认识和实际行动诠释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守纪律、讲规矩是做好新时代秘书工作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公厅(室)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好秘书工作,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毫不动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要求省部级领导秘书在任用时,公示未发现问题后要征得中央组织部同意,才能正常履行任命程序,不得破格提拔;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秘书不能在秘书岗位上直接提拔转岗。这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在秘书人员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调配提拔方面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第二,党办工作人员的初心和使命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办公室干部应“守”字立身——守初心,不忘使命,守岗位,恪尽职责,守清名,廉洁奉公;“改”字当头——改方向,刀刃向内,改角度,全面自省,改作风,务求实效。守初心,勿以责小而非忠。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守初心,就是忠诚,忠诚于党,忠诚于民。忠诚体现在大是大非面前,蕴含在平常小事之中。办公室工作地位重要,每名干部的具体岗位又显平常。但千万不能以为人微言轻就可以不考虑影响,“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教训不绝于耳。坚守初心、对党忠诚,是由内而外的,体现在各个方面。爱党信党,坚定信念跟党走是为忠,干事业立党为公是为忠,做工作尽心为党是为忠。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仅在遇到困难之处、经历考验之时要有政治定力,还要在平时做好每一项工作,发挥办公室干部的表率作用。担使命,勿以“位兵”而“忘帅”。位卑未敢忘忧国,办公室干部应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办公室是参谋部,每一项工作都为全局工作服务。所以办公室干部不能坐井观天,须时时胸有大局,事事围绕大局,处处服务大局,做到市委最新指示了然于心,党建工作重点熟记在心,办公室工作总体要求牢记在心,办文办会办事都自觉从大局着眼。找差距,勿以得失而生怨。庸人自扰,扰在心乱,心乱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