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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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指专门从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人员,统一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序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实施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实施方案1一、贯彻落实“贺信”精神,明确少先队工作政治方向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亿万少先队员、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侯,指明了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根本定位和前进方向,对亿万少先队员健康成长提出了殷切希望,对共青团履好全团带队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和保障,为少先队员健康成长和少先队事业发展创造条件提出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少先队应该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新时代少先队员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10月18日,《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全国少工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的通知》(中青联发〔2019〕11号)指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必须坚持全面、准确、深入,与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治方向,明确少年儿童茁壮成长的正确方向,突出少先队工作的时代性、儿童性,准确把握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前进方向。”少先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着眼构建党团队一体化传承红色基因的全链条,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强化中小学党建带队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也是我国大陆唯一的全国统一的少年儿童组织;少先队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19〕13号)指出,“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培养少年儿童朴素政治情感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9〕13号)指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三、切实明确具体责任,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指出,“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少先队教育和学校教育有着共同对象、共同目标、共同空间,贯彻落实党建带队建,推进少先队工作机制体制建设,是学校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与学校的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学校团组织、学校少工委要承担起主要责任;学校要站在为党育人的战略高度,将少先队工作作为中小学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提供支持,切实给予保障。(一)学校党组织将少先队工作纳入规划。学校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下发的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学校党组织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年度工作规划,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二)学校党组织夯实全团带队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共青团要履行好全团带队职责,团结带领少先队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让红领巾更加鲜艳!”学校团组织要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在学校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和表彰评优名额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三)学校党组织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学校党组织要突出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标准、政治要求,按照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标准,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进行考察、选拔、配备、管理、使用、保障,并报教育部门备案;工作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和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在各级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参加。学校党组织、学校少工委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构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项培训”“辅导员培训+师资培训”的培训体系;加强辅导员工作基本保障,大队辅志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按本校其他中层标准核算,中队辅导员的工作量按本校班主任工作量的一定比例核算,大队辅导员纳入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作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四)学校党组织领导召开学校少代会。学校少代会是学校少先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小学每学年召开一次“少代会”。学校少代会召开前,经学校团委、学校同意,学校少工委全会形成决议,向学校党组织和上一级团委、少工委请示。请示内容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地点、议程,代表和新一届少工委领导机构产生办法、构成,大会工作报告等。会议结束后,将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和大会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少工委。学校少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团组织、教育部门和上级少工委的部署;审议和通过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学校少工委报告;讨论并决定学校少先队的重要工作和重点活动;选举产生新一届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学校少工委;反映少先队员的心愿和呼声。学校少代会由少先队员代表、辅导员代表、共青团和教育工作者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组成;学校少代会代表以队员代表为主体;代表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少先队员代表由队员选举产生。少先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提案;成人代表要经常到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走访,了解反映队员需求和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提案或调查报告提交大会。(五)学校党组织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从制度上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学校少工委是学校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少工委主任由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学校少工委办公室主任由大队辅导员担任。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建立团组织的学校,团组织书记可担任少工委副主任,符合大队辅导员任职要求的,可兼任大队辅导员和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学校少工委应由学校少代会选举产生,主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大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家长代表、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学校少工委在学校少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党的指示、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的部署及少代会的决议,领导少先队经常性工作。学校少工委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校少工委工作职责:执行党组织、团组织和上级少工委的工作部署;按时组织召开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组织执行会议决议和会议部署;以少先队员为中心,健全学校少先队大、中、小队,加强组织建设;突出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落实辅导员工作相关政策,做好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落实少先队活动时间、加强学校少先队队室、少先队鼓号队和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少先队网站等基本阵地建设,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经费;积极协调社区、社会有益资源,为少先队工作改革和发展服务,维护全体少先队员的合法权益;完成学校党组织布置和本地团委、教育部门、上级少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学校少工委建立主任会议制度,联系委员、服务委员的经常性机制,答复、办理或反映少先队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建议机制等运行和决策机制;建立委员提案制度、委员重点发言制度等委员议事建言机制;健全重点工作调查研究、推动落实、督导考核和基层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建立制度、队伍、阵地、活动、信息化、档案等工作保障机制。(六)学校党组织督办落实《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学校少工委组织学习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青联发〔2018〕1号)文件精神,少工委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委员全文学习,分章节宣讲、解读;学校少工委召开委员培训会、中队辅导员培训会、全体教师培训会、少代会委员培训会、各中队培训会,推进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召开学校少代会、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全面规范少先队组织文化标识、配齐配强少先队辅导员、加强少先队工作者的领导和管理,规范履行学校少工委各项工作职责。(七)学校党组织推进少先队标准化建设。学校党组织、少工委加强学习、更新少先队知识,认真执行全国少工委研究制定的学校少工委领导少先队工作的具体制度规定,树立和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构建少先队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学校党组织、学校少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少先队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3号)、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中青联发〔2017〕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教基二〔2012〕3号)、全国少工委《关于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少先队工作标准化建设。(八)学校党组织建好用好少先队阵地。学校党组织、学校少工委要保障学校少先队工作基本需要,保证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1.保证一个队室。中小学各建好一个少先队队室,执行《湖北省少先队标准化队室建设标准》(鄂少办发〔2010〕4号)。大队队室面积一般不能小于20平方米;主饰墙两侧半展开大队旗和各中队的队旗,布置在其它三面墙上的专题块内容包括《党的关怀》《多彩的活动》《光荣的历史》《光辉的榜样》《我们的荣誉》《我们的组织》《八字作风》《我们的特色》;队室陈设为大队活动记录本、会议桌椅、材料柜、书报架、鼓号架、物品柜;在队室里可以组织参观、提供资料、开展活动。2.保证一支鼓号队。中小学各组建一支以上鼓号队,执行《少先队鼓号队建设标准》(2018年2月梳理版)。少先队鼓号队主要用于少先队的集会和活动,承担党和政府及共青团交办的重要礼仪活动;少先队鼓号队不用于与青少年工作无关的会议或场合;如需要用于一些重要的社会活动,须经当地少工委批准;少先队鼓号队具有教育性和严肃性,不得当成民间鼓乐队,不得用于任何个人或商业活动。少先队鼓号队一般以大队为单位组建,根据声部音量配比合理、队列整齐并便于设计队形的原则,大型鼓号队编制66人、中型鼓号队编制33人、小型鼓号队编制17人、小学三年级以下少先队鼓号队编制10人。少先队鼓号队总谱共十套曲目,包括:开场曲、进行曲、出旗曲、退旗曲、颁奖曲、授巾曲、检阅曲、宣誓曲、迎宾曲、欢送曲、间奏鼓,其中间奏鼓在各套曲目间起衔接作用,吴光锐、栾仁杰、郑路、陈膺作曲。3.开通红领巾广播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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