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第一篇】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动我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安办《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安办〔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活动时间20xx年4月23日-29日。二、活动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旨在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职业健康建设。三、活动内容一是开展一次现场咨询活动。各单位参加宣传周启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职工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二是组织一次讲法学法。要认真组织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并运用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等知识。三是各单位结合“职业健康”活动。组织一次以职业健康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查访。四是宣传活动进企业。真正做到面向全社会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五是开展一次短信微信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的便捷性,使用推荐宣传用语,传播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扩大社会影响。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真组织,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一、目的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xx市职业病“十三五”防治规划》的落实,提高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二、活动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三、宣传内容(一)《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制度;(三)职业健康促进;(四)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等。四、活动方式(一)现场宣传活动1、活动时间及地点:20xx年4月27日上午10时—12时,西江工业园;2、参加人员:①市卫生计生委1人,并邀请市安监局派人参加联合宣传;②xx市人民医院、xx市疾控中心、xx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各安排2-3人;③港北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3-4人。3、现场工作要求①各单位在活动现场分别设立宣传台,悬挂职业病防治相关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结合宣传主题内容发放职业病防治相关宣传单/册等,同时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等;②各单位做好宣传咨询活动的现场组织工作,宣传往返车辆由各单位自行安排;③xx市安监局负责现场宣传场地联系;港北区卫计局负责准备各单位宣传台牌,市疾控中心、市骨科医院、市人民医院各准备宣传展板1-2块。(二)防治宣传进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全市各卫生计生单位应通过在单位内悬挂职业病防治标语或候诊大厅L精编资料,供您参考ED播放宣传标语、在宣传专栏内出版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知识版报、利用短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五、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与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卫计委疾控科邮箱。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请直接将以上材料报送到疾控科。不尽事宜,请联系市卫计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公卫科。联系人:韦xx(xx),陆xx(xx)。邮箱:xx判断题:【第三篇】1、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3、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4、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5、类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6、采石、石雕、水泥等粉尘危害行业的作业工人只需配戴一般卫生口罩就可以有效防止尘肺病。×12、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1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14、劳动都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15、职业病人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要求调离(√)16、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的经营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17、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8、用人单位应当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时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19、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者自己承担。(×)20、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相关费用。(√)2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22、制鞋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粘合剂中的挥发性物质“苯、甲苯、二甲苯”。(√)23、用人单位对不适应继续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可以解除其合同并给予一定补偿。(×)24、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正当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2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也随之改变。(×)27、用人单位应当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报劳动者提供岗位津贴。(√)28、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29、“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30、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3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32、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33、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34、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35、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36、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37、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38、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39、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40、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精编资料,供您参考41、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4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4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务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44、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45、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46、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47、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48、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49、公共场所、食品、生活饮用水、血液制品的消毒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第四篇】一、宣传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二、活动时间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三、重点宣传内容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3、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4、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四、宣传方式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窗(栏)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二)突出重点。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车站、码头、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三)认真总结。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含电子版)及统计表(见附件2)报区安监局职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