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1篇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的重要要求,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主要任务(一)坚持各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党建带团建、队建1.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下发的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学校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2次。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从制度上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中小学党建督导考核,作为单列督导考核内容,分值不少于10%。2.夯实各级团委全团带队职责。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少先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少先队工作,每季度听取1—2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团的各条战线帮助、支持少先队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服务少先队辅导员的制度机制。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培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体系,将少先队工作作为团干部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要大幅度提高少先队工作在各级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中的分值和权重。要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未能单列的要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列支,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将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在各级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委员、常委人选和表彰评优名额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少先队辅导员代表。3.加强党组织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管理。要突出政治素质和政治标准、政治要求,按照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标准,对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进行考察、选拔、配备、管理、使用、保障,并报同级教育部门备案。工作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大队和中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和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在各级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参加。(二)健全完善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运行机制4.明确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工委核心职能。全国少工委要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战略规划、制定政策、设计工作内容、制定规范标准、资源供给、评估考核等工作;省、市级少工委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重点做好全国少工委各项政策的转化落实、统筹实施、资源配置、评估考核等工作;县级少工委要聚焦落实执行,重点做好政策落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活动开展等工作。5.在地方各级少工委实行“双主任”制度。由省、市、县级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同时担任本级少工委主任,共同承担领导本地区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职责。探索省、市、县级“双主任”(即团委、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交叉挂、兼职制度,推动省、市、县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和教育部门交流挂职。6.健全地方各级少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地方各级少工委办公室一般设在同级团委,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或分管少先队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同级教育部门选派1名干部兼任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同级团委少先队工作部门干部、少工委委员、优秀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等作为少工委办公室骨干力量。在省、市、县级团委或教育部门配备专门的少先队总辅导员。在省、市、县级教育部门设置少先队教研员岗位,原则上应由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少先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等担任,并兼任同级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建立省、市、县级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每月例会制度。7.加强县级少工委建设。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专门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力量应分别不少于1人。要选齐配强县级少工委,规范按时召开少工委会议,确保县级少工委有效运行。县级团委和教育部门要保障少工委运行必须的经费、场地。要加强对县级少工委主任的培训,在3年内实现线下轮训全覆盖。全国少工委建立覆盖全部基层一线辅导员的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集体备课平台,逐步扩展资源配置、线上培训、数据采集、信息发布等功能,为县级少工委提供有效工作支撑。(三)切实明确中小学具体责任8.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中小学要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由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要加强学校团组织建设,建立团组织的学校,团组织书记可担任少工委副主任,符合大队辅导员任职要求的,可兼任大队辅导员和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学校少工委主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大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家长代表、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学校少工委应由学校少代会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要落实《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履行学校少工委各项工作职责。全国少工委研究制定学校少工委领导少先队工作的具体制度规定,推进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建设质量。9.保障学校少先队工作基本需要。学校要保证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按要求设置、开展少先队活动课,支持大中队辅导员开展有少先队特色的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少先队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特作用。中小学少先队工作所需经费,一般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四)积极探索校外少先队工作10.探索建立校外少先队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大队,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少先队中队,以楼组、居民点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小队,配备校外少先队辅导员,并探索建立校外少工委。11.建好用好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用好用足团属“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教育部门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和相关群团组织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营地)等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建好用好团属少先队活动阵地。建立校外少先队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使用制度。三、工作保障12.加强党委领导。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推动建立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少先队工作的协调督导机制。13.深化团教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及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机制,每半年(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建立县级及以上团委和教育部门重大工作及时沟通机制,在涉及中小学生、青少年和共青团、少先队的重要政策和工作部署出台前互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对本级中小学的业务督导考核,有条件的地区,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可专门制定少先队工作督导考核方案。14.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团委、教育部门要共同承担起少先队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团委要加大团内资源投入,主动争取教育等部门支持,承担起主要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站在为党育人的战略高度,将少先队工作作为中小学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提供支持,切实给予保障。我们应该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推动互利共赢为宗旨,以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基础,倡导并践行多边主义。2篇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根据中共--地委组织部、共青团海东地委、共青团民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中央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始终把共青团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近年来,我镇党委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党建带团建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是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活跃基层、打牢基础,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是为党的队伍源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任务。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青少年思维更加活跃、诉求更加多样,团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机遇和新挑战,这对党建带团建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建带团建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稳定大局,以带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带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富有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教育团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造就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团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加强带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团干部素质和能力(一)从优选拔配备团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到团干部队伍。特别要选好配强团支部书记,加强团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镇党委有团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由镇支部书记主持的团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团建工作;统一制定团组织建设规划和标准,认真落实团支部书记的报酬;做好村团干部培训工作,村级团支部书记每年培训一次,村团支部委员的培训面每年要达到30%以上;坚持28岁以下的青年“推优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的原则;村党支部要重视共青团工作,建立一室多用的团员活动室,有条件的村适当解决一部分经费;按“三位一体”的要求配备村团支部书记,是党员的团支部书记要进入“两委”;村团支部书记报酬按不低于村“两委”主要干部三分之一的数额落实;落实好“推优”工作。(二)从严教育管理团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视带好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团干部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帮助团的领导干部养成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的作风,查实情、说实话、干实事的作风,不求名、不计利、不争官的作风。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和团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团干部的成长观教育,引导团干部用党性原则指导自己立身行事、干事创业,讲原则、重品行、守纪律,经得住政治、事业、名利、生活的考验。大力加强团干部培训,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特别是团组织书记的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提高团干部服务大局和做好青年工作的本领。三、加强带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巩固和加强村级、机关等领域团的基层组织。指导团组织创新基层组织设臵方式,重点抓好团组织工作,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尽快把团组织建立起来,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先建立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28岁以下青年较少、35岁青年较多的单位,团员人数达不到建团条件的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担任。中学学生在700—20--人的一般配备专职团干部一名。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