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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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2、做馅用的肉、面、水产品蔬菜等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钟左右时间,然后冲洗干净。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4、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5、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清洁后定位存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参考资料,少熬夜!全管理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45、15课时。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5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效合格的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存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以备查验。预防食物中毒制度一、学校食堂应依法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二、禁止超出许可范围和超出供餐能力供餐。三、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五、禁止加工出售凉菜。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六、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七、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八、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九、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参考资料,少熬夜!质的食品及原料。加工豆浆等高风险食品,应按要求煮熟焖透。十、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在日本,农产品与食品安全性制度可以分为提高安全性制度和食品风险管理制度。其中,提高安全性制度涵盖了JAS制度、特别栽培农产品制度、可追溯性制度以及GAP制度。而食品风险管理制度则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及HACCP制度构成。日本的JAS制度日本现行的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制度是根据JAS法律制定的JAS(JapanAgriculturalStandard)制度。这一制度目的是振兴农业生产和改善农产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促进贸易公正。1960年日本政府在这一制度中追加了《品质表示规定》。2000年又引进了有机农产品(简称JAS有机农产品)制度。现在,JAS制度分为农产品与食品品质表示规定(以下简称表示规定)和物质规格规定(以下简称规格规定)两方面。先来看表示规定。在日本,任何食品的出售方必须标明以下所列的项目:农产品、水产品、加工品和加工原料需要标签的共同项目——名称、原产地(原产国或原产城县)以及其他相关的附加项目。对于不按表示规定欺骗消费者的企业,处罚力度相当大。欺骗原产地的行为会被处以个人2年以下徒刑或200万日元以下罚款,相关公司会被处以1亿日元以下罚款。在其他项上欺骗,会对个人先处以行政处置,如果不听从处理,那么会被判1年以下徒刑或者100万日元以下罚款,公司被处以1亿日元以下罚款。规格规定共分为5个种类:一般JAS以成分或性能区分(现在有57个品种),比如技能性食品等。JAS有机农产品分为有机农产品、有机加工食品、有机饲料以及有机畜产品等四个品种。生产者信息公开JAS需要公开原料与投药等全部生产过程。特定JAS是指特殊办法制造的食品,现有熟成火腿、熟成香肠、熟成烟熏肉、土鸡以及手擀面条等5个品种。最后一个分类是食品流通的恒温管理JAS,针对的是需要保持一定温度的流通食品(比如,盒饭就需要维持在±2℃以内)。规格规定的认证体系是认证企业(制造商、农家、零售商、进口商和国外出口商)向《登录认定机关》申请认证,得到认定后,由企业在产品上粘贴JAS标记再进行出售。《登录认定机关》的设立需要得到日本农林参考资料,少熬夜!水产省大臣的许可。特殊的有机农产品从1970年代开始的高速经济发展造成了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日本消费者开始普遍要求安全的农产品,一些农家也开始自行生产减农药或化肥的农产品。最初,农药和化肥减量的农产品都被称为有机农产品。一些农家则称这些农产品为特别栽培农产品,直到1992年,日本中央政府发布通知:《关于有机蔬果特别标准》,规定了有机农产品的标准。2000年,日本中央政府又发布了JAS制度的新规定,添加了JAS有机农产品与有机农产加工品规格的标准。当初的《关于有机蔬果特别标准》改订为《关于特别栽培农产品标准》,由地方政府执行。除符合JAS有机农产品规定以外的产品都不可随意称为有机农产品。符合特别栽培农产品的也不能称为有机农产品,称为《特别栽培农产品:通称指南农产品》。《指南农产品》农产品体系是这样认证的,农家向地方政府或者农业合作社申请,然后由这些机构向认证审查委员会委托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再反馈结果。地方政府或者农业合作社在种植现场会检查农家的栽培记录。通过认证后,农家自行粘贴认证标记进行出售。在出售时,委员会在现场会进行审查。可追溯性制度可追溯性制度是日本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制度的另一块构成。2001年,日本总理大臣府IT战略本部采取了e-Japan战略Ⅱ。包括了农产品与食品部门的目标:到2005年前要实行国产牛肉可追溯性制度、其他食品逐步实行可追溯性制度(同样适用于进口食品)、强化农业经营使用IT技术。采取可追溯性制度是有原因的。当时,社会消费者喜欢日本国产或者由国内著名产地生产的食品,一些大规模的零售商则要求食品加工企业、批发商提供物美价廉的食品。在持续了十几年的经济萧条背景下,这些因素都引起了厂商之间不正当的竞争,在加工或者包装时隐瞒原产地或者原料的现象开始出现。比如,2002年的假冒国产牛肉事件(相关企业有雪印食品公司、NihonFood、HannanFoods)。2007年的假冒牛肉汉堡包事件(相关企业如MeatHope公司)。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由于日本农林水产省管理不当,将工业用途的原料大米作为食用大米流通在市场中,且在流通市场占据了30%以上份额。2005年,牛肉可追溯性制度开始实行,对象从牛肉生产者到零售商之间的所有环节的企业与个人。与牛肉相关的活体、胴体、枝肉(含有骨头)、精制肉都是参考资料,少熬夜!在追溯制度中的商品。每头牛都有编号卡,记录了生日、性别、种类、其母亲的编号等。从活体状态开始到最终零售的每道程序,牛的编号卡都记录并传达信息。在农家饲养时,每头牛的牛耳朵就会被贴上标签,在销售市场(私人企业或者农业合作社子公司进行宰杀、肢解、拍卖)、部分肉类加工厂分切,批发商、零售商再分切成精装肉,再到售卖的商品上都会贴有标签。消费者可以根据牛的ID号在家畜改良企业集团开设的家畜个体识别中心网站查询牛肉的详细情况。大米追溯制度则是从2011年开始实行的,对象包括大米生产商和加工商、大米制品加工商以及其他与大米有关产品的生产商。商品范围涵盖大米、大米粉、米饭以及大米糕等。再看从农家到商家的传达方式。以宫崎县农业合作社为例,种子的生产与供给情况会由《县大米改良协会》记录,生产方式与病害虫防治则由农家进行记录,干燥度与糙米通过农业合作社及县政府管理系的私人企业记录,大米的DNA以及农药残留量则由农业合作社负责化验和记录。最后发货情况由农业合作社子公司记录。除了牛肉和大米外,其他农产品不再需要执行可追溯性制度。在2005年,日本农林部公布GAP指南并推广,在中央政府支持下地方政府和农民团体引进GAP制度。这个制度有四个项目构成,食品安全(农药、化肥、重金属、病原微生物与化学物质)、环保(保全水与土壤、废物处理与利用、减少能源使用)、劳动者安全以及其他项目比如保护农民专有技术、记录办法与保存时间。日本食品风险管理制度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直辖于内阁总理,根据食品安全基本法于2003年设立。当时日本国民饮食生活环境已有较大变化,比如进口食品增加、GMO农产品增加以及化学技术发展。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比如BSE、进口食品残留的农药还有使用未经过登记的农药。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各环节都有潜在的风险。所以,这一机构的成立是有必要性的。由于完全独立于日本厚生劳动省和日本农林部,所以这一机构能够公正科学地判断食品风险。在与食品相关的疾病发生的紧急状态时,委员会负责及时应对。其次,风险分析是委员会最重要的任务。通常是由风险管理机构或者消费者进行风险评估,委员会在听取意见后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查,如有必要,有专门调查会做出评价并写报告书。在这之后的30日内,委员会收集相关信息和听取国民意见,专门调查会参考资料,少熬夜!再做出审查报告,待评价结果决定后,再会通知风险管理部门,最后这一意见被反馈到对应的管理部门。在日本,HACCP制度于1994年制定,并于1995年开始正式实施,审批是由厚生劳动省管理。目前,只有牛奶、乳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水产品、罐头、速食食品以及软饮料等食品制造产业被要求申请HACCP体系认证。在日本,HACCP体系认证不是强制性的。根据三菱综合研究所2009年3月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日本食品制造企业通过HACCP体系认证设施现象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需要大量投入资金来改善设施以及培训员工,而这些成本却很难体现在产品价格中,所以食品制造企业不愿意增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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