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回顾治党历史把握时代特点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志们:今天,根据党委工作安排,我和大家就“回顾治党历史,把握时代特点,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主题,从两个方面,同大家进行一次党课交流。一、漫溯历史,回顾我党严明纪律的重要节点回首我们党的百年历史,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也是我们党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防范被瓦解、被腐化的危险的历史。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各个时期,我们党都很重视自身治理,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今天,就以6个关键节点时期,来回顾分析我党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史。(一)建党初期的从严治党我们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视纪律为生命,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立党之本来坚持与维护。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虽然只有十五条,但有三点特别值得注意:党纲第四条: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党纲第六条: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之后历部《党章》无不强调要保守党的秘密,这也成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经受的考验。党纲第十四条:党员除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受此限。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的时候,尽管全国只有195名党员,但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便专列“纪律”一章,分了九条内容。其中规定,各地党的组织“不得自定政策”,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单独发表意见”,属于“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无故连续两次不到会”“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露本党秘密”六种情形则必须开除党籍。当时,虽然有些人受不了这些纪律和规矩,先后离党,或被开除了党籍,但党的队伍却因为有了严明的纪律规矩而更加生机勃勃。此后不到5年的时间就是靠严明纪律,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发展超过了5万人,由此迎来了国共合作的大革命高潮,也为后来党的发展和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二)中央苏区的从严治党1928年4月,毛泽东同志颁布了著名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完善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最基础的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这一政治纪律。正是靠着这样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才领导人民群众打开了革命战争的新局面。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共开始了在根据地局部执政的尝试。仅3个月后,中央苏区就开展了历时两年的惩腐肃贪运动,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运动。当时有两起典型的反腐败案:一是谢步升案。谢步升,今天已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他却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后枪决的第一个贪污分子。这个人当过江西瑞金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他的罪行是: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私运水牛到白区出售。为了谋财,他秘密杀害了八一南昌起义南下部队的一名军医。此案是时任中共瑞金县委书记的邓小平亲自指示查处的。事发不久,办案遇到了阻力。谢步升的入党介绍人在苏区中央局任职,他认为谢步升并无大错,是调查员故意发难。于是,苏区中央局领导没有调查就通知瑞金县裁判部释放谢步升。邓小平十分气愤,拍着桌子说:“像谢步升这样的贪污腐化分子不处理,我这个县委书记怎么向人民群众交代?”他决定亲自去中央局反映谢步升的犯罪事实,同时,要调查员去向毛泽东主席汇报情况。毛泽东当场表态:“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二是左祥云案。中央苏区时期,为筹建中央政府大礼堂和修建红军烈士纪念塔、红军检阅台、公略厅等纪念物设立了“全苏大会工程处”,任命左祥云为主任。中央政府集中了10万元的资金和物资。开工后就有人举报左祥云与总务厅事务股长管永才联手贪污工程款,经常大吃大喝,还强迫群众拆房,随意砍伐群众树木。中央人民委员会即令中央工农检察部、中央总务厅抓紧审查,结果发现左祥云在任职期间有勾结反动分子,贪污公款246.7元,并盗窃公章,企图逃跑等行为,犯有严重罪行。1933年12月28日,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人民委员会会议,讨论了左祥云及总务厅腐败案件。1934年2月13日,最高法院认定:“左祥云贪污公款大洋246元7角。勾结徐毅打介绍信到下肖区,准备有计划的逃跑,勾结反动分子刘良芹、刘良棉买卖路条。盗窃我们的军事秘密图去献给白军,并企图逃到湖南组织蒋介石的游击队来进攻苏维埃,又私偷公章和介绍信到雩都参加主席团会议,企图做反革命的活动”。判决左祥云死刑,执行枪决。同时,对其他有关人员做了相应判决。1934年2月18日,对左祥云执行了枪决。(三)延安时期的从严治党40年代初期的延安,可谓是物质生活虽清贫但政治生态清明,成为进步青年、人士之向往,使得党的组织与队伍迅速扩张,但是由此带来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即党的群众基础扩张了,但党的思想的纯洁性却有所降低。大体上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从遵义会议到六届六中全会,党批判并纠正了王明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的“左”倾错误和抗战初期的右倾错误。但是,由于没有来得及在全党范围内对党的历史经验进行系统的总结,特别是没有从思想路线的高度对造成过去“左”、“右”倾错误的根源进行清算,党内在指导思想上仍然存在一些分歧。二是党内还广泛地存在着伪马克思主义的小资产阶级思想作风,即主观主义倾向、宗派主义倾向和作为这两种倾向的表现形式党八股。三是到1942年春,党员人数已达80万,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抗战以后入党的新党员,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亟需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教育和革命斗争的实践历练。整风运动主要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教条主义)、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防止党内分裂)、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形式主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几次重大的路线错误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结论。通过整风,广大党员普遍提高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端正了思想方法和政治路线,通过整风,全党更好地认识了建党以来的重大路线是非问题,从而使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达到了高度团结,为夺取抗日战争和中国革命最终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整风的同时,我们党也在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当时有两起典型“功臣”伏法案例:一是黄克功案。1937年10月,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学生刘茜逼婚未遂,一怒之下,开枪将刘打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处这个思想和作风腐败分子以死刑。黄以为自己为革命有功,写信求助于毛泽东。毛泽东写信给法院院长雷经天。信中说:“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人。”二是肖玉壁案。1940年,劳苦功高、身上有80多处战斗伤疤的老领导——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公然贪污3000多元大洋。案发后,军区政府依法判处他死刑。肖以功臣自居,写信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没有看信,沉思了一阵后,对带信的林伯渠说:“你还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林说:“忘不了!”毛泽东接着说:“那么这次和那次一样,我完全同意法院的判决。”(四)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从严治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继承和发展了革命时期重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优良传统,但同时作为执政党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一些党员放松警惕,出现了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甚至是贪污腐化的苗头。党中央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苗头,迅速成立了纪委机构。1949年11月,党中央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德高望重的朱德同志出任书记。随后,又发起了“三反”“五反”运动,第一时间根除弊病,既端正了党风,又保护了干部,赢得民心。新中国反腐第一枪。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举行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刘青山被捕前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被捕前任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张子善这前后两任天津地委书记因贪污盗窃国家财产171亿多元(旧币,1万元折合1元)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的全部财产。此案也作为“新中国反腐败第一案”载入历史。“毫不夸张地说,这个案子整整教育了一代共产党人。”(五)改革开放后的从严治党在改革开放之初,国门打开后,各种思想扑面而来,可谓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全国范围内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严重犯罪活动明显增多,且犯罪活动大多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有关。邓小平在这时清醒地指出:“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怎么才能团结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他强调:“没有纪律,我们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成功的。”党中央作出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各级纪委作为党委领导这场斗争的坚强有力的办事机构,参加案件检查处理工作。从1982年到1986年,一场全国范围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全面展开。改革开放第一案:1983年1月,广东省海丰县原县委书记王仲因利用职权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被执行死刑。他成为改革开放后在打击经济犯罪中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执行死刑的县委书记,其腐败行为带有明显时代特征,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六)十八大以后的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振聋发聩的铿锵之音,为十八大以后的反腐败斗争奠定了主基调。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十八大召开后的五年间,共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共440人。2017年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2019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指出,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一重大判断,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的总结,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与此同时,党中央也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和坚定决心。当前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能够按照党中央要求,认真维护、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主流是好的。但与形势任务的需要相比,与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规矩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近些年我们队伍中相继发生了涉黄涉酒涉贷等违纪违法问题,严重损害了队伍形象。此外,一些单位和党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忽视纪律教育、遵守纪律松懈、执行纪律软弱等问题。有的党员觉得纪律规矩是“软”的、“虚”的,对违反纪律规矩的错误言行不在意、不报告、不反思。对此,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不动摇。二、知行合一,让铁的纪律成为我们的自觉遵循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既是限制约束,更是关心保护,既是警戒线、更是幸福线,需要我们辩证看待。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形势下,我们必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忌、行有所止,自觉做到严守纪律规矩。(一)坚决筑牢理想信念高线,切实增强政治定力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靠外在约束,更要靠内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近几年查处的一系列违法违纪问题,说到底就是理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