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按照《关于x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的通知》(青防指发[2022]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慎终如始、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民政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x区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巩固民政系统各领域取得的疫情防控成果。二、总体要求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紧迫性,继续绷紧安全“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部署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学懂弄通疫情防控政策,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增强督查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持续加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全方位检查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三、工作安排(一)社区治理方面1.负责指导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社区充分利用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立户基础信息库,利用手机E通及时更新信息库人员信息,实现人员排查动态管控。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全力织密织牢防控网络。2.负责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指导各街镇通过微信群、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帮助居民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重要性,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方面1.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工作,向各养老服务机构传达并指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督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半封闭管理制度和预约制探视制度,全面把严进出、探访、防护、卫生、处置关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检查。2.负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建一支稳定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队伍,加强全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全员核酸检测能力,同步落实应检尽检全员核酸检测任务。3.负责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本机构的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做到人员、设备、设施、物资、能力“五到位”。方便异常情况出现后,可以在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落实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4.负责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入院老人加强针接种率。5.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孤儿福彩助学金,加大定期对孤儿情况的摸排,建立孤儿疫情常态化摸排工作台账,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6.负责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认证方式,全面摸排统计,严格审核把关。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档案台账。确保做到对高龄老人不漏报、不错报、不重报,切实把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落到实处。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殡葬、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人工作方面1.负责做好全区公墓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公墓机构疫情防控进行指导,向各公墓机构传达并指导其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切实强化公墓负责人履责尽责,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公墓重点醒目区域张贴防控提醒、通知及引导横幅或制作电子屏,提醒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提高疫情防护意识。2.负责联动各相关单位,加强春节、清明等祭扫节日疫情管控工作,做好殡葬机构检测消杀工作,坚持工作人员、祭扫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登记码核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场所消杀制度。3.负责各公墓机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应急防控工作,密切结合当前疫情总体发展态势,灵活调控管理工作,制定各类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公墓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形成合力,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检查。4.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卫健、公安、城管执法、街镇等部门应急联动,精准排查管控,分级分类处置。要按照“外方输入、内防反弹”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受助区域、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到防疫、救助两不误。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及时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社会救助工作方面1.负责做好在享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服务保障的通知》,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力求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到一户一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2.负责加强对特困供养人员的监管,与各街镇督促特困供养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3.负责强化临时救助服务,拓宽绿色通道。结合《x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9〕17号)、《x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为全区特困群众及本辖区发现的新冠感染的患者困难家庭开通绿色临时救助通道。4.负责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家庭,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到期符合的低保家庭,可由无纸化系统直接复核。5.负责及时保障因疫情造成的短暂性贫困救助,根据《x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应急预案》,降低因疫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的人员劳动力系数,对于符合的及时纳入,不符合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稳步过渡。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五)社会组织服务方面1.负责建立社会组织常态化疫情防控微信工作群。群中及时推送疫情信息,宣传防疫知识,交流防疫心得、辟谣正听、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各社会组织通过各自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文明健康宣导等工作,并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形成疫情防控活动开展常态。2.负责有序开展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活动,督导各社会组织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举办各类现场会议、培训、展览、对外交流等活动,建立疫情防控督查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检查。对疫情防控散布虚假信息等有违纪违法现象的社会组织,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疫情防控。3.负责引导社会组织中的医学、科技人才、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学科等专家主动发挥优势,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科学参与疫情防控。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主动配合社区“两委”,积极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报告等工作。4.负责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进行备案管理。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婚姻登记方面1.负责x区婚姻登记大厅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所有进出大厅工作人员、办事居民必须坚决落实执行扫码、测温、消毒、登记等各项防控规定。2.负责x区婚姻登记大厅每日全面消杀。通过显示屏、宣传栏、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对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办事人员,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按照当前全区总体防疫工作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并做好登记上报工作。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方面1.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2.负责制定、完善全局疫情防控方案、措施,保障全局疫情防控工作实时开展。3.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确保物资随时处于充足备用状态,具备随时使用条件。4.及时做好疫情防信息梳理上报等工作。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工作要求(一)提高防控意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思想认识之弦,保持高度警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定政治决心,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坚持长抓不懈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复杂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把疫情防控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全面推进、长抓不懈,实现疫情防控的无死角全覆盖。(三)强化意识形态严守管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传播权威信息,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团结和谐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四)落实统筹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同步推进。平衡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防控体系有韧性、有力度,民政保障工作有广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