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齐河君职业卫生常识与防护提纲:一.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二.职业病防治严峻形势三.火力发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四.火力发电厂个体防护用品选用第一章: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一)什么是职业卫生?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二)什么是职业病?学术上的定义:凡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是职业病。立法定义: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列入国家职业病目录;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职业病与工伤的关系工伤包括工作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两部分;职业病诊断后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30日内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确定劳动能力,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确定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执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三)什么是职业病危害与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⑴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⑵劳动过程中组织不当的有害因素⑶生产劳动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化学因素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化学物质和生产性粉尘至今已登记的化学物种类达3246万种国家环保局注册登记的化学物2.6万种新化学物每年以2万种速度迅速增加我国每年约有1000种新化学品投放市场大约有200万种化学品在市场上流通可引起中毒的化学物质约40余类物理因素及其危害高温和热辐射(日射病,热射病,热痉挛等)高(低)气压(潜函病,高原病等)噪声(可引起听力损伤,噪声聋)振动(可引起全身或局部振动病)非电离辐射(紫外线、红外线、微波、射频、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x射线、γ射线、中子等)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甘蔗渣上的真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源物等生物因素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5●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作息制度不合理;●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定额不当;●个别系统或器官过度紧张、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工具等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太阳辐射、工作场所异常温度、环境污染、作业环境不良。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实际工作场所中,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联合作用(四)职业危害因素分类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文件,分十大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五)我国法定职业病种类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病(12+其他)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皮肤病(8+其他)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59+其他)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0种+其他)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国总工会修订,于2013年12月23日颁布第一类(一)尘肺病1.矽肺:长期吸入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引起肺部弥漫性纤维化;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长期吸入高浓度电焊烟尘,引起慢性肺组织纤维增生;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第一类(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硬金属肺病是患者因长期吸入钨、钛、钴等含碳纤维的重金属而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第二类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第三类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第四类职业性耳鼻喉科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第五类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第五类职业性化学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1]第六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第七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第八类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第九类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所致肺癌(毛沸石是众多沸石矿物中的一种,是沉积岩中含量最多的几种沸石之一。为含水的钠钾钙铝硅酸盐矿物。毛沸石的晶体为毛状纤维,故名)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第十类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手工刮研作业在机床生产、精密加工和维修中十分普遍,具有一定暴露人群。由于刮研作业长期压迫,一些劳动者出现股静脉血栓、股动脉闭塞或淋巴管闭塞的症状。(六)职业病特点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发病。2.所接触的因素是可以检测到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出现个别病人。4.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治疗,预后较好,康复较易。(七)为什么会得职业病?职业病是人为的疾病,在劳动过程中有三个方面原因容易得职业病:一是用人单位设立或提供的(劳动)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产生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设置(使用)的作业方式不合理,不健康;三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行为,不懂得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保护。2019/9/16(八)告知与警示标识告知形式之一: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告知内容之一: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告知形式之二:培训。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告知内容之二: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告知形式之三: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告知内容之三: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2019/9/16告知内容之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告知形式(内容)之四:告知体检结果。(九)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职业性体检分四种: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基础资料。定期体检---早期发现职业病离岗体检---明确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应急体检---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后评价劳动者健康状况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上岗前健康检查:•目的:发现职业禁忌症;建立接害人员基础健康档案.•对象:(1)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录用人员:(2)转岗\休假再上岗\潜水员每次潜水前\增加新项目\改变工艺\改变产品等.⑶拟从事特殊作业人员:驾驶\电工\高处…•为强制性,须在开始有害作业前完成在岗定期健康检查:目的: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劳动者的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有利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对象: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对有明确剂量-反应关系的有害因素,把作业场所是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作为考虑因素之一。如作业场所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周期则适当延长,如没有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周期则适当缩短。离岗时健康检查:目的:确定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时的健康状况;对象:准备脱离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劳动者;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做离岗时健康检查。如:只有急性毒作用或慢性作用不明确的职业危害因素;特殊作业:高原和航空外不做。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3个月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目的: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评价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指导急救和治疗,控制职业危害的蔓延和发展;对象:(1)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2)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职业病防治法和原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都有关于应急健康检查的规定.本规范将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列入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使相关法律法规互相配套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