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供参考!1/20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实用4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实用4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安全教育规章制度1为确保幼儿在园的一切安全,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幼儿园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1、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请安全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工使用灭火器。2、学期开学初请实业中心装饰工程公司检查园里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应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及时报修.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空调、录音电视机等各种电器,灭掉蚊香。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电耍加强午睡巡视,当班保教人员不可睡觉,注意观察蚊香使用情况,空调运作情况,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好文供参考!2/20二、防走失5、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7、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儿独自离园。8、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9、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三、防烫伤10、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11、幼儿不得进厨房和开水间。12、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到班上,发送到班上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13、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班上不得放开水瓶。14、保教人员为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给幼儿。四、防跌伤、摔伤15、检查高低铺的防护栏,采取加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来。16、检查园内、班内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好文供参考!3/20不平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17、添置大型玩具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铺设软质地。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18、园内尽量减少台阶,有尖锐棱角的台阶均实施软包装或进行改造。19、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要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20、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失控而跌伤。21、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线路和地形,确保一路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行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五、防戳伤22、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好文供参考!4/20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需是圆头剪刀。23、每周清洗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24、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处不得随便牵拉绳子。六、防食物中毒25、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不购买熟食荤菜,不做凉拌菜,幼儿不吃隔夜食品,豆浆要煮开。26、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入内,厨房内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七、防药物事故27、药品放置高处,并由专人负责,内服药、外用药分开摆放,定期处理过期药品,分芡动儿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灭蚊灭鼠时周密安排,确保幼儿不接触灭虫药。幼儿园安全教育的规章制度5一、幼儿来园和离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二、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好文供参考!5/20三、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五、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六、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七、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八、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九、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烫伤事故。十、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好文供参考!6/20十一、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十二、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十三、幼儿各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十四、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十五、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十六、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幼儿园安全教育的规章制度6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把脏东西和危险品放在口袋里;不随便离开老师。2、上课及活动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要时刻关注每个孩子,让所有孩子始终处于老师视线之内。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和衣着):“一交代”(向幼儿交待纪律与玩法);好文供参考!7/20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总结讲评。4、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时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5、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6、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并关闭开关;锁好贵重物品。7、幼儿受伤后,带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园长。安全教育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完善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指好文供参考!8/20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氟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开展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设置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第四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第二章设置条件第五条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二)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好文供参考!9/20(三)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20万元为风险资金)。(四)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房屋产权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五)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六)举办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其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举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机构的,校舍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办学规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设备总值应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参照有关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七)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好文供参考!10/20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八)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举办事、警察、、等类培训。(九)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十)有2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十一)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十二)2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第三章设置申请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申办者向拟设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凡申请举办卫生、体育、保安等内容的教育机构,须先经区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第七条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办学申办报告。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和学校名称、办学校址、经费筹措来源及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办学内容、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好文供参考!11/20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意见。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斧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卫生合格证明文件。(五)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机构名称、办学地址;2.办学宗旨、内容、规模、层次、形式等;3.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条件;8.章程修改程序;好文供参考!12/20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理事长(董事长)及理事(董事)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七)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八)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九)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十)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十一)联合出资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并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第八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请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均需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第九条教育机构对聘用的专职教职工,应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