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实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实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章1第十一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一)农村村民;(二)城镇待业人员;(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四)辞职、退职人员;(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第十二条私营企业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科技咨询等行业的生产经营。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第十三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第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开办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三)注册资金和各个投资者的出资数额;(四)投资者的姓名、住所及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五)公司的组织机构;(六)公司的解散条件;(七)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八)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九)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十)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参考资料,少熬夜!始得营业。第十六条私营企业分立、合并、转让、迁移以及改变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第十七条私营企业歇业,应当在距歇业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注销登记。私营企业歇业,应当进行财产清算,偿还债务。第十八条私营企业破产,应当进行破产清算,偿还债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九条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章2第三十四条私营企业必须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三十五条私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配备财会人员,建立会计帐簿,编送财务报表,严格履行纳税义务,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私营企业厂长(经理或董事长)的工资,可以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十倍以内确定。第三十七条私营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50%,由于特殊原因,提取此例低于50%例,须经税务机关批准。私营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向其他企业投资、偿还贷款或者弥补本企业的亏损。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税务机关批准。第三十九条私营企业投资者的工资收入和税后利润分配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参考资料,少熬夜!章3第四十七条本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施行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章4第一条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第三条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私营企业职工{}依法组织工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五条私营企业可以成立私营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