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二十大、奋战一百天、忠诚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方案为全力做好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大队决定从2022年8月25日起至大闭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迎接大、奋战一百天、忠诚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在各级部门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面开展“迎接大、奋战一百天、忠诚保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县消防部队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和重大涉消舆情。二、组织机构大队成立大队长xx任组长,教导员xx任副组长,大中队其他干部任成员的大消防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三、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强力措施,集中攻坚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一)强化重大活动安保。紧盯大,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会议召开期间社会面和部队内部高度稳定。(二)强化火灾防范工作。按照夏季消防检查、消防安全“四大活动”、高层建筑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部署的重点、目标和任务,动员各方面力量,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防范、文物古建筑、“三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场所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攻坚,加大执法力度,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强化灭火救援准备。严格落实战备制度,深入开展执勤战备大检查,集中对重点单位开展熟悉演练,全力推动灭火救援攻坚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结拉动、跨区域增援演练。(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及消防官方微信,广泛开展消防公益提示宣传,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持续报道消防工作动态。分类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宣传、消防安全“四大行动”宣传、暑期消防宣传教育等专项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各类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积极谋划抓好“119”消防主题宣传活动。(五)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加强经常性教育,开展一线鼓动宣传,充分调动官兵的工作热情,确保官兵以昂扬斗志投身安保工作。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训活动,紧盯“六查六防”重点,强化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要时节安全风险评估,加大人员、车辆、营区和临时执勤点管理力度,对执勤值守官兵严格进行政审。深化部队安全大检查,严防各类事故案件发生。(六)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推进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建设等重点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四、工作措施(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提请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按照各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地集中排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室内市场、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和“三合一”及小单位小场所、群租房和电气火灾隐患,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8月31日前,逐个高层建筑逐项开展摸底排查,逐一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治主体、措施、期限,建立台账;9月15日前,联合工商、商务、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排查大型室内市场;9月20日前,组织发动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检查。联合住建、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织对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大屋场等电气安全隐患突出的区域进行排查,建立排查摸底台账;9月15日前,对辖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城市消防站建设、消防通信、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情况,并向县专题报告;根据排查情况列出最不放心区域、最不放心行业、最不放心场所“负面清单”。(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开展火灾形势定期研判,每月开展1次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分析本地火灾特点和规律,查找突出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明确火灾防控重点。开展执法状况专题研判,每半月开展一次执法数据分析研判,针对典型违法行为研究针对性措施,持续保持消防执法的高压态势。开展关键时段重点研判,在大召开前,开展消防安全综合分析评估,找准风险点,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重点防控。开展重要场所专项研判,针对排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场所和区域,有重点地开展行业领域或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调研评估;针对“小火亡人”反映出来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联合专业机构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三)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执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时限实行“清零管理”,确保到期一家整改一家;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专项行动期间“查、改、罚、封、停、拘”等主要执法指标明显提升。对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临时查封;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人员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违规进行电焊、明火作业、指使或强令他人违规冒险作业的,依法予以拘留;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四)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约谈活动。9月10日前,提请县对下级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进行1次集中约谈;9月15日前,组织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人进行1次集中约谈;9月25日前,分行业系统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1次集中约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要约见单位法定代表人实行“见面谈”,面对面提出消防安全要求,督促单位书面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对被依法处罚的单位,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告诫谈”,督促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五)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管控。针对重点单位,在8月31日前,督促单位开展“六加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针对重大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提请挂牌督办,实施重大火灾隐患“一单四制”制度,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力争大前整改销案一批;10月15日前,对确实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依法采取关停措施,对无法关停的特殊建筑,责令单位明确带班领导,加强值班力量,24小时死看死守。针对重点人员,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职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楼栋长”等6类人员的管控,提升消防安全职业素养。针对重大节会活动,在大召开期间,要严把涉会场所安检关,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举办,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六)集中开展战备大检查。严格落实等级战备要求,严格落实作战安全规程和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开展执勤车辆装备、消防水源大检查,及时补充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制定缺水地区供水预案。中队至少每周对车辆装备进行1次技术检查。10月25日前,完成对辖区消防水源的调查与维护保养。(七)集中开展熟悉大演练。10月25日前,明确高层、地下、大跨度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等类型祸患事故处置作战编成,具备条件的单位组建灭火救援专业队,对辖区重点保卫目标全部熟悉演练一遍;其中高层建筑每月至少开展1次演练;中队要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不少于30次演练,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开展1次演练,指导化工企业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应急处置技术队。(八)全面提升物防技防水平。10月5日前,督促社会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1次油烟道清洗,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督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在岗在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和火灾高危单位尽快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建筑、“三合一”场所、养老机构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推行电气火灾监测、燃气智能报警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九)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将委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负责人等重点人群纳入各级微信、微博推送目标人群,定期推送消防安全资讯。积极协调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刊播稿件数量参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有关要求执行。联合教育部门扎实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到位,中小学校消防教材(读本)普及率不低于60%,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社区、单位、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消防宣传挂图,充分利用橱窗、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开展“三提示”等消防公益宣传。组织开展“全民消防我代言”119大型公益行动、百城交通广播联动119消防月等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本级服务指导目录,依托专业机构组织培训。10月5日前,分级组织对政机关、行业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职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楼栋长”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职责,对从业人员和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培训,重点单位员工“一懂三会”掌握率达到100%;督促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对社区居民开展一次防火知识宣传和逃生自救演练。(十一)集中规范部队正规化管理。9月5日前,集中开展1次纪律作风整训活动,大力纠治机关“灯下黑”和部队“三松”问题。9月10日前,对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1次全面分析,强化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要时节安全风险评估,紧盯“六查六防”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大活动期间,落实战时蹲点驻守措施,提高人员、车辆外出审批权限,加强对小散远单位和执勤部队临时住地的管理。强化网络舆情监控,规范对外信息发布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责任,避免发生因队伍管理和工作失误导致的负面舆情。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制定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及时化解涉消负面舆情。(十二)集中做好思政工作。做好基础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开展好谈心谈话、骨干帮带活动,及时解决官兵思想问题。建强基层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一线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建员突击队、设立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立功创模和评选“每周一星”“安保标兵”“执法执勤能手”活动,充分运用部队内外新闻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安保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坚持科学用警、劳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活动,加强心理疏导,确保一线官兵身心健康,组织开展慰问活动,积极帮助解决官兵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周密制定方案,明确各级责任。大队军政主官是“防大火”和队伍管理第一责任人,对专项行动负总责,各部门、各岗位,要全警动员、坚持最高标准,实施最强措施,执行最严纪律,集中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强化工作奖惩。启动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采取火线立功、通报表扬等形式,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第一时间予以大力表彰。个人记功、嘉奖比例按照专项奖励最高比例顶格实施。专项行动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权限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倒查责任,对存在工作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部队发生事故案件的,严格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案件,特别是发生触底碰线的政治性问题和影响恶劣的“大丑恶”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三)强化信息报送。大、中队每天12:00前上报当天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9:00前将上报本周工作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大结束后5日内,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