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安全行车知识培训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中国是6.2,发达国家是2左右,中国是发达国家的3倍,所以安全行车对驾驶员的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怎么才能确保行车安全呢?我们大部份作业是在企业内部,我认为主要是在厂内运输时要遵章行驶、集中精力,控制好车速,通过“三口”要做到“一看二停三确认四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以下说一说安全行车的危险点和应对方法:一、开车自已不要违章:更要预防别人争道抢行和横穿公路等各种违章。比如说:开车时我们自已不随意变更车道,还要预防别人突然变更车道;我们自已在弯道不占线行驶,但要预防别人在弯道占线快速行驶;我们自已按规行驶,但还要预防别人强超恶会和争道抢行,重点分成四个方面:第一,观察清楚。不看清楚,坚决不轻易的向前开,也不轻易的打方向。第二,及时准确判断,该快则快,当慢则慢第三,自已不轻易的违章。第四,主动认真的预防别人有可能的违章和有可能的意外行为。案例:2008年10月11日晚上23:45分许,谢某驾驶QF-104执行高炉值班任务,从停车场出车左拐弯向东行驶到约60米远的铁前加油站东头路口时,由于手机掉在油门脚踏板下,谢某没有停车捡手机,而是边行驶边伸手捡手机,以致车辆驶上油库东路口的人行道,撞到路口人行道的一个标志牌和一棵小树,造成QF-104前保险杠右角变形、驾驶室右转角装饰损坏、标志牌杆裂、小树脱皮。二、起步、倒车前对车辆周围情况要观察清楚,鸣号平稳起步。上车前对车辆四周观察清楚,确定车下及周围无障碍物,上车后,还要通过倒后镜观察车辆周围,以防上车时有行人、车辆靠近,确认清楚后挂档,转弯时打转向灯,鸣号后再慢慢起步或倒车。1、倒车前,根据当时的情况,先下来四周看看,对周围情况有个了解。2、倒车打方向时,头要前后左右不停的转动,前后来回的的看。很多开驾驶员在倒车时,只是向后看,有时前面看的不够多,但实际上,在倒车时,有时大多是前面左右碰。请注意,有的时候是前后不停转头的看。3、倒车时,可以响响喇叭。4、油门要轻,一般情况下,速度要慢点,这样即使撞个什么东西,损失也轻。5、可能的话,找个可靠的人在车后指挥。但有时注意不要太相信和依靠指挥倒车的人。因为这里有个配合和状态的问题。6、尽可能选择安全宽松的地方倒车调头。反光镜和喇叭是车上的安全设备,要多利用。多看反光镜,多响喇叭,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心里有预防意识,能将注意力拉回到路面上来。案例一:1997年5月15日,早上7:15分许,黄某点检车辆时发现水箱水不足,想上车着车开去洗车台加水,着车后,同队司机黄某某和黎某为躲避阳光,蹲在其车前1.5米处聊天,而驾驶员黄某没有再做安全确认,起步没有鸣号,以致该车推到黄某某,右前轮挤压其左后腿及盆骨。案例二:2008年2月12日上午09:40分许,宗某驾驶QG-124号铲车执行老钢材库装火车皮的任务,因安全确认不到位,在装满一铲斗煤向后倒车时,铲车尾部与一台在场地里面已卸完车正从其后方通过的拖挂车驾驶室的右前部相撞,造成拖挂车右前大灯、驾驶室翻转油缸、前面罩等部件损坏,宗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案例三、2007年12月19日下午17:10分许,赵某驾驶QF-307号车执行高炉值班任务,装好约半吨多煤头行驶到热三线,在倒车进入一堵约3米宽、2米高的围墙后时,因没有安全确认盲目倒车,造成QF-307号车尾部掉进围墙后坑内。三、由小路进入大路前,要等十秒钟,左右各看两次。这一点规范的操作包括:注意看清楚,注意该慢则慢,注意遵守法规让行,注意安全距离,注意打灯响喇叭提醒预防,注意安全距离。在这五个方面要注意:第一,要观察清楚左右路面情况。第二,该慢则慢,该等的时候就好好多等等,不着急,确保安全。等已基本安全转过来的时候,就可以快点提速,当快则快。第三,要注意让行,遵守交规,让直行的车先走。第四,响喇叭提醒,要预防别人没注意到我们借道通行。第五,要注意和正常直行的车保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先要注意停在安全区内。在很小的路口或大门转弯时,也会经常发生小碰小刮,这同样要注意把安全距离放大点。这其中也有两个问题,一个是速度快,在这种路口,实际上以人走路的速度转弯,还是比较安全的,二是没停下来看看,不熟练没把握就停下来看看,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要怕别人笑,安全最重要;而且停下来多看看才是对的。由小路进大路,是应该先停下来看看好,确认非常安全后,方可一气通过,如果是不怎么清楚的向前走,等走到路中,没法子再停下来,就有点不怎么好看了。2007年11月19日下午15:55分许,温某驾驶QF-134号车执行高炉值班任务,当行驶出二队大门口时,因安全确认不到位,QF-134左前保险杠和一台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前幅、仪表盘等损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案倒五:2007年10月4日早上06:32分许,林某驾驶FL0483号车执行高炉值班任务,当行驶到厂北大道五烧路口时,因安全确认不到位,FL0483前左保险杆与一台由西往东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尾部刮碰,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右腿膝盖擦伤、摩托车灯光等部件损坏。2008年10月10日下午16:15时许,钟某驾驶FL1337号车执行布袋灰运输任务,在厂北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到5#高炉左拐弯拐小弯准备进布袋灰装车点,借道时没有认真观察,发生保险杆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两轮男装摩托车在十字路口边碰撞的责任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损坏,摩托车驾驶员(男)头部、左肩膀、左腿受伤。四、通过“三口”,要一个个确认预防,鸣号减速。第一,要注意观察清楚路两边有没有比较明显或比较隐蔽的小路口。第二,如果前方有小路口,就要放慢车速,该慢则慢,确保安全。第三,在小路上要注意遵守交规,不要超速,文明行车,确保安全。第四,响喇叭提醒,要预防有小朋友或摩托车电动车突然一下了从小路上冲到路当中。第五,要注意在路中行驶,尽量注意和路口保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反过来说,如果是不注意去观察小路口,或者是车速不慢,或者是不响喇叭预防,这就是开车中的不安全因素。案例六:2007年5月22日上午10:55分许,陈某驾驶F30009号车执行厂政值班任务,从韶钢西区西塔路由南往北行通过厂南大道韶钢总部的十字路口时,被一辆由东往西正常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到该车右边车门,造成F30009号车右侧车门凹陷、摩托车前部损坏、骑车人右膝盖轻微受伤的事故。案例七:2007年11月14日上午10:40分许,黄某驾驶QF-234号车执行华欣内销转运任务,当行驶到废钢道口时,因安全确认不到位,QF-234右前轮压到一台摩托车后轮,事故造成摩托车后轮等损坏。五、转弯和变更车道前要多看反光镜,一定要注意让行。有些职工没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差不多在转弯或变更车道时,只看一眼倒后镜,就打灯转弯或变更车道了,往往发生事故,实际上车面上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在你看完后,有些车辆就到你车后了,所以只有多看看倒后镜。才能确保安全。案例八:2006年9月8日上午08:40分许,朱某驾驶厂编QF-231号车执行一钢排渣任务,重车行驶到一钢东头右拐弯驶入一钢废渣卸车场地时,因安全确认不到位,QF-231号车右后轮压碾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两轮摩托车前轮,造成摩托车前轮损坏的责任事故。案例九:2007年7月10日下午16时10分许,黄某驾驶QF-302号车执行高炉值班任务,在6#炉由北向南行驶到高炉带车班前的路口右转弯时,因安全确认不到位,右前轮刮撞一台同样右转弯的电动助力车,导致电动车倒地,造成骑车人皮外伤、电动车尾箱等部件损坏。六、严禁占线行驶,杜绝弯道、三口超车。一,路权路面,不能占道占线,也就是说,不能偏离自已正常的行驶路线.占线行驶,跑到对方车道上,会和对方来车激烈相撞。强行超车,这时会占据对方车道行驶,正好对方来车又快,就会相撞.避让失控,前方车辆突然并线或掉头转弯,或前方摩托车自行车行人突然横穿公路,这时自已一脚刹车一把方向紧急避让,可能会导致车辆失控,冲向对方车道,和对方来车相撞.(或者是向右失控,撞树撞人翻车,这也算是偏离了自已正常的行驶路线。案例十:2007年2月24日中班21:40分许,欧阳某驾驶FL1528执行焙烧配送石灰到炼轧厂的任务,在焙烧调度室西北角三叉口路段左拐弯时因车速快、抢道逆向拐小弯和安全确认不到位,汽车的右前保险杠与对向行驶的自行车接触,造成骑车人头部受伤。案倒十一:2005年7月2日白班,司机江某驾驶厂内22017号车执行废钢厂排运氧化铁皮任务,上午8:00时许,卸完第一车料后由西向东途经厂北大道7#高炉十字路口时,江某占道逆向超速行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两轮女装摩托车在十字路口处正面碰撞的责任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摩托车严重损坏,摩托车驾驶员(男)头部、右腿受伤。七、夜晚、黄昏、雨天,车速要放慢百分之二十。有时我们开车,会同时兼犯几个错误,如夜晚,没看清楚就朝前开,这是一个错误,没看清楚还要超速,这就是同时犯了两个错误,如果再加上是大货超载或是雨天超速,就是三个错误。再加上前面是弯道或有障碍物,或前面有小车突然刹车,或有人横穿公路,几个错误叠叠相加,层层互因,就成了一个偶然而又必然的超级交通事故。象上面所说的,在五个方面都有问题:第一,没真的看清楚。第二,判断和所作的决定错误,夜晚不该开快车。第三,违法超速。第四,没有预防意外的正确认识。第五,安全距离不够,发生意外时很难有安全间距。案例十二:2006年11月19日晚上23:30分许,胡某驾驶QF-301号车执行高炉值班任务,在厂北大道高炉带车班路口(四号高炉水渣池边公路)靠右停车,被一台二轮女装摩托车追尾,事故造成QF-301尾部射灯损坏、摩托车前幅、车把损坏等、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无责任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八、转弯提前五十米开转向灯,多看反光镜。我们很多职工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往往要转弯时才打转向灯,好象路是自己的,根本没有想到后面有车跟近想超车时,一转弯就会相撞。所以要提前五十米打转向灯,在确保前面观察清楚的情况下,多看看倒后镜案例十三:2006年5月26日中午14:10分许,蓝某驾驶QT-104号车执行炼轧厂坯锭转运任务,在炼轧南路超速行驶想超越前面魏某驾驶的QF-101号车,离炼轧东头T型路口约20米处时,蓝某发现魏某驾驶的QF-101号车也是转左弯,急忙中采取紧急刹车,由于QF-101号车在拐左弯时,打左转向灯较晚,再加上借道前未落实确认,致使QF-101号车车厢左后部与QT-104号车驾驶室右前角相刮。事故造成QT-104号车驾驶室右前角变形、水箱面罩右侧损坏,QF-101号车无损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