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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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若干意见》(x发〔20xx〕xx号),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退役军人医疗、养老质量,特制定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开展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若干意见》(x发〔20xx〕xx号)精神,充分利用优质的社会医疗、康养、家政服务等资源,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医疗养老服务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多元化的新模式,以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的医养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获得感、尊崇感和幸福感。二、任务目标进一步优化供给、提升能力、补齐短板,按照“融合式发展、亲情化服务、智慧化建设、多元化保障”的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发展思路,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补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机构为依托、医养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军人医疗、养老模式,力争满足退役军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真正营造出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三、医养对象共分为四类人员:1.军休干部;2.孤老优抚对象;3.享受优抚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4.其他退役军人。四、主要措施(一)建设服务体系。1.配套完善制度体系。以退役军人医养服务需求为导向,强化政策设计,在医养结合普惠性政策和各类退役军人医疗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研究退役军人医养结合优待政策,吸引社会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等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系统内资源,探索医生上门医疗服务、医疗专护服务、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等制度,以及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模式。2.建设退役军人医养中心。市退役军人医院设立全市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服务中心,研究梳理退役军人医疗优惠优待政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科室、专职人员,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高质量服务。依托新建病房大楼,重点推进退役军人医养结合信息化、智慧化、一体化建设,打造全市退役军人医养中心。3.建设退役军人医院军休所分院。坚持“开门办所”,利用市军休所现有场地资源,引入市退役军人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建设资源协同、优势互补,重点服务军休干部的退役军人医院军休所分院。4.建设军休干部老年大学。借力聊城市老年大学针对老年人终身教育及服务的资源优势,以关注60岁以上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为重点,以军休干部为主体,在教育培训、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资源开发合作。结合军休干部老龄人的兴趣爱好,开展相应课程,为文化养老、健康养老注入新的活力。5.建设智慧化服务平台。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结合、多主体参与的医疗健康养老和生活服务供给关系,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1)积极开发引进智慧服务平台,开通健康咨询、医疗救护等服务热线,利用优势医养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网上问诊寻药、远程医疗等服务。(2)拓展应用网上军休服务系统,为军休干部安装军休服务APP,充分发挥网络军休所便捷服务功能。(3)探索在“我的聊城”软件中,增设“退役军人之家”板块,为退役军人提供便捷的生活、家政、医疗服务。(二)融合社会资源。6.与优质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利用优质医疗机构资源,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协调当地医疗机构,开通退役军人就诊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服务退役军人作用,联系引导优质医疗机构为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提供家庭医生或医生上门诊疗等服务,解决看病难问题;梳理整合军休干部、孤老优抚对象、享受优抚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以及一般退役军人医疗就医的优待政策,为退役军人提供医疗便捷服务。7.与优质康养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筛选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优质康养机构和家政企业,为自愿接受康养和家政服务的退役军人提供专业生活照料、护理、保洁等日常居家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当地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和资源优势,借助市场化手段,打造集休闲、养生、旅游、健身、康乐等于一体的退役军人医养结合综合服务体,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医疗康复基地、中医保健基地、生态康养基地、文化养生基地、休闲旅游基地、体育健身基地等。8.融合社区医养资源。依托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推动社区服务与退役军人需求精准对接,满足退役军人居家医养需要;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共建、联建、帮建等方式,设立“退役军人活动之家”,便于退役军人就近参与组织生活、文体活动;鼓励引导退役军人走进社区,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实现老有所为,促进退役军人身心健康。9.引入优质社会服务资源。在就餐、购物、法律、家政、理发、旅游等服务业中,分区域精选质量过硬门店,签订双拥优待协议,打造“精品拥军店”,形成拥军志愿服务品牌效应,实现共享双赢成果,切实为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办实事、办好事。(三)强化服务管理。10.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部门、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社会服务组织等在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方面的政策衔接、协作配合,精心筹划实施退役军人医养结合,确保医养结合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有序运行。11.引入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专业社工人员、社区志愿者为退役军人提供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设立“关爱功臣、奉献爱心”服务基地。12.加强规范化管理。(1)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摸清退役军人身心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掌握退役军人医疗和养老需求。根据退役军人居家状况、自理能力、医养需求等,推荐个性化、精细化医养服务方案。(2)开展退役军人医养结合监督评估,不断规范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内容。(3)建立社会资源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适时开展医养结合工作项目绩效评估和服务满意度调查,适时进行有关政策和服务组织、服务形式、服务项目调整,确保服务质量。五、方法步骤退役军人医养结合推行工作共分三个步骤进行:(一)准备阶段(2021年4月底前)要充分利用走访慰问机会,深入调研了解退役军人对医养结合的基本需求,了解掌握当地医养结合的政策规定和发展动向,了解和掌握当地医养结合模式和相关政策,医养结合平台和载体的资源及分布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9月底前)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实施方案出台后,要结合前期调研,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措施。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每名退役军人深入了解政策以及医养结合的形式、类别、收费标准等,结合自身实际,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医养结合方式。工作推进中,加强动态管理和实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政策和服务形式的调整,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军人的服务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观摩推进会。(三)评估总结阶段(2021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认真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报告,10月底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各项措施。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市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工作全过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移交安置科,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健全本级工作机制,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改革目标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发挥示范效应。(二)强化经费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四种类型医养人员发生的医疗、养老费用按现行渠道保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强部门协同。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提供协作,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医养结合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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