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会上的讲话稿【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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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会上的讲话稿【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会上的讲话稿【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会上的讲话篇【第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习总书记指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总书记在近几年一些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最近又指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个方面的问题。不少单位都对照这十个方面的问题,给自己画像,出台整改意见。习总书记最近还进一步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抓下去。习总书记这些讲话,表明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表明抓作风建设的决心,表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的决心。官僚主义是党肌体上的顽症,克服官僚主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抓实作风建设的关键,更是纠正“四风”不止步的重要方面。毛主席最恨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我党的大敌;周总理所作的《反对官僚主义》就是对官僚主义有力地抨击;习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时就以身作则、平民作风,不搞特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其细则和配套廉洁自律方面的《准则》《条例》,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做到纠正“四风”不止步,全覆盖、不留缝隙。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旗帜鲜明地、坚定不移地反对官僚主义,必须旗帜鲜明地、坚定不移地反对“微官僚”主义。现在的关键是要敢于深挖现实中的“微官僚”主义,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克服“微官僚”主义。一、坚决克服共性“微官僚”主义共性“微官僚”主义包括:一是对个别单位乱象视而不见,害怕直面群众,生怕惹麻烦,遇到难题拖延不办,碰到难事往外推,撞见矛盾绕着走;有的不敢抓、不敢管,碍于情面、左右逢源。二是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导致正气得不到弘扬,邪气有时还有市场。三是少数干部办事敷衍拖沓,庸、懒、散的工作作风依然存在,把责任往上推;只唯上不顾下的为官心态严重,开口闭口都是官话,开会时常常说一大堆“正确的废话”。四是个别部门在抓落实方面大而化之,以扶贫攻坚为例,给钱、给人就算完事;精准施策粗枝大叶,过问时拍拍照就走人,事后抓落实跟踪不到位、精准扶贫不到位。五是缺乏党纪严管,有的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有的言行不一,人前人后两个样;有的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说话随意、口无遮拦。如此等等都属于共性“微官僚”主义,我们要坚决地克服。二、坚决克服公职“微官僚”主义公职人员既然叫“公职”,其职责就具有公共性和共享性特征。这样的职责往往是众多公共职责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如果这个环节履职不到位,其他公共职责就无法履行。在现实工作中,有的公职人员就把他这一环节的职责看成是个人的特权,高兴了就把这一环节的职责完成传递下去,不高兴了就不传递,也就是不履行职责,甚至还认为是理所当然,这是他(她)的权利。这一环节一截住,其他公职人员的履职就会停下来,影响整体工作,有时还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负面效应。这类公职人员谈不上是什么官,长期缺乏不履职就严惩的教训,加上有的单位领导好人主义,听之任之,长期不管也不敢管,久而久之,胆子越来越大,发展到由其性子来,随心所欲,毫无约束,这是其一。其二,有的公职人员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在位也不在状态。这样的现象,在少数党政机关和财政全拨的事业单位中确实存在。这些公职人员端着“铁饭碗”,夏天空调吹着,冬天享受着暖气,喝喝茶、一张报纸,一天天就混过去了。如今,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有的单位考评还是沿用单位人员集体“打分”的老一套,这很“奥特”。这就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有时甚至干好的还不如干坏的“打分”高。如此等等,这些“微官僚”看上去很微小,但危害很大,我们要坚决克服。三、坚决克服科级“微官僚”主义毫无疑问,科级干部就是领导干部,但是科级干部在整个领导干部队伍中,属于基层干部,他们与基层打交道最多。在这类干部中,多数很辛苦,是好干部。但是其中确有少数科级干部,容易犯一些官僚主义错误:如在县直部门有很多科级干部,但不是所有科级干部都干具体工作的;有的仅仅是副科级领导干部,也都当多年的“甩手掌柜”了;有的单位科级干部比一般公职人员还多,少数单位两个领导分管一个人,这个人要落实两个分管领导所分管的任务。长期以来,任务一到,分管领导字一签“请按文件要求办”,他们即不监督,也不跟踪,更不参与干活,一签字就就算了事。多年来,一来任务就是这样周而复始的处理,他们其中少数有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接待上面来人。他们的职位不算高,但是长期的“官僚”日积月累,已经是很习惯的形成“微官僚”主义了,我们要坚决地克服。在县直部门中,有些部门是管全县的一些重要领域,如特色学校残疾学生精准救助问题,属于民政局和残联主管;老城区交通拥堵及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属于交通局和住建局主管;文化市场整顿和摆摊占街问题,属于文广旅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主管。如此等等,在这些领域中多多少少都存在“微官僚”主义,我们要敢于自我深挖,更要敢于自我克服。总之,共性“微官僚”主义往往融入在公职“微官僚”主义和科级“微官僚”主义之中,他们之间很难有明显的界限,我们有没有必要在这方面较劲、纠结。另外,不管是什么官僚主义,都容易演变或发展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的大敌,形式主义害死人。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尤其要依据老一辈的领袖和习总书记关于克服官僚主义的论述,对标照镜、洗澡出汗、红耳扯袖,提出整改措施对克服官僚主义要有可操作性;要坚决反对唱高调、放空炮、“涛声依旧”、问题依旧。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会上的讲话篇【第二篇】同志们: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集体约谈,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传导压力,指导督促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刚才,5位校长分别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了汇报,谈了不少自己的想法,自我剖析了一些不足和问题,我认为讲的很好,很有启发,可以起到相互学习借鉴,相互监督的作用。下面,我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三点意见:第一,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一要认清责任重大。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既肩负本校教育发展重任,又担负全面从严治党重担,其能力高低、作风优劣、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政治生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在基层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这个现实。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把各项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部署要求上来。二要明白责无旁贷。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多次通报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前期市局查处的教育“三乱”案件,均对分管领导进行了主体责任追究。近期,还出台了《问责办法》,要求各校要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班长”,班子或科室出了事,“班长”难辞其咎。要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以身作则,要不断强化担当意识,牢牢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责任措施”扛在肩上、“措施落实”抓在手上,既“挂帅”又“出征”。要不断提升创新意识,在反腐败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转变上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坚持教育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为改革发展稳定助力护航。三要清楚权责对等。权利与责任如影随形,相辅相成,互为约束。我理解,权利就意味着义务、责任和付出。权利是把双刃剑,若权为民所用,可以干事业,为民谋福祉;若以权谋私,对党的事业、个人和家庭都会造成伤害。各校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如果不严格约束、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就会在各种诱惑面前,把持不住,开始犯错,越陷越深。要想始终保有廉洁定力,必须牢牢守住“两条线”:一条是“法律”红线,在做决策、拍板子时要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掂、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一条是“纪律”底线,要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着重在用权用钱用人问题上把好关。要守纪律讲规矩,用纪律的尺子丈量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第二,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人生不在于抓到一副好牌,而在于打好手里的牌”。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同样要充分运用好手中的各项权力,发挥其最大效用。一是用好制度之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意识。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硬性要求。要完善检查考核,运用“日常检查、巡察监督、专项巡察、重点督查”的方式,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突出问责这个“强约束”,对工作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出现重大腐败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真正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二是用好为民之权。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严格,主体责任就越重要、越突出。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加强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听民意、解民难、化民怨。要把群众所急所盼的事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三是用好纪律之盾。把纪律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管党治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扎紧纪律规矩的“篱笆”,有效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将严明纪律贯穿于党风廉政日常工作中。要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当前,全系统监督执纪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治理教育“三乱”问题,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的规定(十条严禁)》和《治理教育“三乱”工作问责办法》。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密切关注的工作,市局意图明确、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遏制“三乱”歪风。二是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日前局党委下发了《关于招生录取期间严格执行“九个不准”的通知》(景教党〔2017〕32号),目的是制止各种招生请托,纠正不正之风,严厉查处以权谋私,收受学生家长好处、接受吃请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先免职,再处理”。三是深化“违插”治理,教育系统校建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开展专项治理,并不是针对哪个干部,更不是要整干部、揪干部,而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要求干部,从严管理干部,真正关爱干部,防止干部由违规滑向违纪、违纪滑向违法。第三,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建立保障措施,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担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要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织)的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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