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3月第1页,共41页卷首语政治主体与经济客体间的竞合一十二月份以来宏观政策调控以及开发商不断调节供应节奏,超长的蓄客周期,整整一个季度需求量集中到三月份爆发,9976套一时让合肥楼市呈现火爆格局。但在全国视野下看,第二季度合肥市场走向受政策调控较小。虽然在刚刚过去的清明节,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已下调购买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优惠幅度,银行按揭贷款呈现日益收紧态势,与政府控制房价的导向相呼应,但是从长期来看,地价和刚需乃至近期的恐慌性购房心理,对合肥房价的推动作用仍然是主要而强势的。政策宏观面:房价,总理说了算,还是总经理说了算?温总理刚刚说过调控房价不至于上涨过快,三位央企总经理居然就立马喊出三块地王,把京城地区的房价望高里推了一把。总理的承诺已经过去两月有余,房价未见猛涨,但也未见回落。皇城根儿的房价控制政策尚未见成效,合肥作为二三线城市受到的影响,至少目前是更加微弱的。土地市场宏观面:全国性土地市场转向二三线城市,合肥受影响较大近日国务院高层有表示,未来土地审批将偏向二三线城市。实际上,嗅觉灵敏的恒大、万科、绿城等在09年乃至08年就已经开始在二三线城市土地市场进行布局,去年的万达单价地王、绿城总价地王,让合肥依然成为大型房企的逐鹿之地。在一线城市拿地成本不断飙升的助推下,开发商纷纷转战二三线城市的趋势已越加清晰。今年三月拍卖会在两会风口浪尖,但政务区优质地块仍被华润置地以565万/亩的价格竞得。合肥地价抬升推动房价上涨,新一轮春耕在即。地王将带领合肥房价进入“万元时代”?2010年4月份合肥房地产市场上或将出现首个均价破万住宅项目,备受瞩目的除了万达广场的住宅公馆外,还有位于四牌楼商圈内的富世广场项目。2010年,注定将成为合肥房产上的“破万年”。即将破万或价格接近万元的其他高档楼盘与普通住宅间的价格差异正在逐渐拉大,房地产市场消费层次也正在拉大,合肥房价整体上行趋势在二季度仍将明显。10年3月第2页,共41页热点资讯第一篇热点资讯一、房地产政策及影响国土部遏制地价:开发商拿地须先缴20%保证金(国十九条)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19条的核心思想是整治囤地、炒地行为(摘录部分):《通知》规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通知》要求,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而对已签合同却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通知》称,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商品房用地出让可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国十九条”涉及五个方面十九条内容: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主要是落实“国11条”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除了确保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及时开发外,“19条”的核心思想是整治“囤地”、“炒地”行为。按照通知,今年开发商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10年3月第3页,共41页热点资讯点评:继国四条之后中央又先后颁布了国是一条和国十九条,显示2010年必将成房地产的调整年,直接将对房地产调控的焦点转向土地,而保障性住房政策也成为本次调控的重点之一,旨在提高拿地门槛,抑制土地价格,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目的为了从源头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土部再出重拳遏制高房价严控向大套住房供地国土部昨日召开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全国视频会议。会议提出,将在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房价上涨过快、过高的城市,要严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表示,要在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三线城市,选择以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地块为重点,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制度、有效控制房价地价的政策和措施。他强调,各地试点中,要注意防止出现新的高价地,防止地价波动向二、三线城市扩展。试点城市和内容确定后,要及时报部备案。在试点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地块的实际建设条件和政府调控的目标引入多因素评判,探索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具体政策。会议要求,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要按照制定的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或提供的城市居民住房调查统计情况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年度房地产用地的供应总量。在今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后,统筹新增和存量,以前5年平均年均供地量并适当增加。会议强调,房价上涨过快、过高和商品住房空置率高的城市,要严格控制向大套型住房建设供地。会议指出,要加强与工商、税务、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协调,抓紧研究解决变相炒地和上市房地产公司土地监管问题,主动加强土地供应调控政策与住房销售政策、银行信贷政策的衔接配套,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遏制投资投机行为和抑制房价、地价的过快上涨。点评:继“国十九条”出台10天之后,国土资源部22日再度召开全国视频工作会,进一步部署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的具体工作,完善土地出让制度试点,将按季度公示,国土部再出重拳进一步遏制高房价,表明政府对市场监管的态度与决心。10年3月第4页,共41页热点资讯国资委回应国企拿地: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国资委18日下午召开发布会表示,按照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调成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目前,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仅占到15%,利润只占7%。据国资委表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央企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点评:新一轮土地调控落地之后的效果,或许并非如政策制定者所愿。土地竞买门槛的提高会否加速“国企”垄断土地市,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新问题。政策虽然比过去更具操作性,然而具体政策能否奏效,关键还要由实际执行力的强度来决定,短期内,对市场的影响难以显现。两部门收窄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范围今后,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对原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予以了明确。通知要求,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共同购买普通住房时,只要其中一人不是初次购房者,就无法享受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有关契税政策优惠。据了解,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10年3月第5页,共41页热点资讯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这一优惠政策的出台,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消费。而最新下发的通知,则将收窄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范围。点评:该《通知》的出台与2008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相比,对于联名购房者的审核更加严格。此次财税部门对首次购房进行明确,也与“国11条”对二套房的界定收紧有关,强调了鼓励自住购房、抑制投资性购房的基本思路。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一季度例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0年第一季度例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当前经济金融发展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全球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逐渐增多,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进一步巩固,但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更加迫切,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依然艰巨。会议提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要把握好货币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维护金融体系健康稳定运行。会议强调,要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要继续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考核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把短期目标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信贷资金的相对均衡投放,促进全年货币信贷调控目标的实现。会议强调,要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继续落实“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努力缓解农业和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新开工项目的贷款。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积极扩大直接融资。研究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潜在系统性风险。点评:回顾央行一季度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可以发现,市场普遍预期的“一月一次”的准备金10年3月第6页,共41页热点资讯率上调在三月份并未出现——这与近两年来准备金率按月调整的节奏完全不同。这种节奏的变化凸显出当前货币政策所处的微妙之境。一方面要保持经济发展,要刻不容缓地进行结构调整,此外,还必须及时把通胀预期打下去,这是当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决策的三大重要因素。二、城市建设发展国土部:推行皖江城市带示范区土地优惠政策3月8日起,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来皖,就如何赋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土地优惠政策等课题进行调研。近期,国土资源部开展百名机关干部集中下基层调研活动,重点调研新形势下土地供应和管理、矿产资源整合和找矿、土地执法监察等课题。3月8日至14日,国土资源部安徽调研组深入合肥、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等地,与用地大户、地勘单位、矿山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农民代表座谈。皖江示范区的土地专项规划与全省及所在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如何衔接?土地优惠政策如何体现?供地政策与产业政策如何联动?示范区建设如何做到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成为调研的重要内容。2010年是皖江示范区建设的起步之年,项目投资强度大幅提高,用地需求快速增长。省国土资源厅预计,今年全省建设用地需求在50万亩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约43万亩,而每年国家给我省的用地指标加上使用国家直管计划共约20多万亩,缺口达20多万亩。为支持皖江示范区建设,国土部门除增强现有开发区投资强度,进一步推行节约集约用地外,还将在这一区域试行土地指标跨区域流转新政。点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优势凸显,此次国土部推行皖江城市带土地优惠政策是对皖江城市带所辖区县区行政规划调整给予的支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