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关于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更是妇联工作最具优势、最富特色的领域。而家庭文明则是社会文明的缩影,反映着整个社会文明的程度,因此,开展家庭文明创建,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是哺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生动实践。一、当前全县家庭文明建设的现状近年来,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紧扣党政中心工作,立足家庭阵地,以家庭需求为导向,聚焦幸福x建设,开展了“好媳妇”“好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最美+”等一系列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倡导了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家庭美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累计涌现出省市县各类家庭先进个人x余人,家庭x余户,并通过广泛宣传,在全县营造广大妇女和家庭看有样板,学有榜样的良好家庭氛围。二、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古徵最美家庭”“最美女性”“十佳巾帼”“三八红旗手(标兵)”“好媳妇”“好公婆”等选树活动,举办“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报告会、“好家风好家训”故事分享会、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健康家庭示范建设等主题活动,开通县妇联微信公众号传播新理念、新风尚。累计创评全国最美家庭提名奖x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x户,省市县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x余户,各类先进个人x名,先进集体x个。通过对文明家庭典型及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树立了良好的榜样,用好家风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二)抓牢主线,凝聚人心。为使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影响力更大,群众参与积极性更高,着力打造各类活动载体,让广大家庭和妇女群众参与其中。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x支,先后开展环境保护、文化慰问、关爱扶贫、医疗义诊等志愿服务活动x场次。依托x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持续开展好家风好家教进校园和大家访活动,累计开展活动x课时,受训家长万余人次。调整充实全县妇女儿童维权领导机构,建立了x县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积极营造妇女儿童发展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健康心灵伴我成长”“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女孩”等活动x余场次,累计发放普法维权宣传资料x万余份,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强化培训,提升素质。现代女性在家庭建设和社会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凝聚作用。女性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和文明和谐程度。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作为,着眼素质和技能提升,以“巾帼建功古徵”“双学双比”为载体,组织举办“家风家教”“法律维权”“农技、刺绣、电商、家政”等技能培训x余期,参训妇女达x万人次。立足示范带动,先后培树巾帼创业带头人、致富女能手x余人,扶持创建各类妇女经济合作组织x个。致力打造品牌,累计为x余名创业妇女提供妇女小额贴息贷款x万元,培育了“x刺绣”、“x阿姨”等妇女创业品牌,x余名妇女转移到电商、刺绣、家政等非农生产岗位。推进创新创业,涌现出各级“双学双比”女能手x人,“巾帼创业”优秀女性x人,陕西高原之星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等一批优秀“妇”字号创业典型迅猛发展。三、存在问题一方面是对家庭文明创建重视不够。文明是一种长期的积累,不可能一蹴而就,很难像其他具体项目建设那样在短时期内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尽管党政领导干部普遍认同家庭文明建设的意义和作用,但作为一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到成效的隐性政绩,还是普遍表现出重视和支持不够,特别是乡镇、农村重视程度更低。具体表现为评选活动应付有余,落实不足,多数只有妇联一家唱“独角戏”,评比活动走了“点对点”的过场。最终,一级一级往下分指标,然后又一级一级往上报材料,家庭典型成于纸上,也表彰在纸上。由于领导重视的程度不同,也导致了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发展不平衡,既有城市和农村的不平衡,又有农村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不平衡。另一方面是经济滞后制约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尽管当前群众日子质量已有大幅提高,但仍有部分家庭仍将发展经济作为首任,家庭文明意识不高,对家庭文明建设意义认识不够,参与家庭文明建设较少,浮现了重经济、轻文明的现象,妨碍了家庭文明建设发展。加之,镇、村两级创建活动经费普遍匮乏,极大地制约了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基层妇联干部对于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性很高,但却因为没有活动经费而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往往只能流于形式,无法进行专项表彰,即使表彰也是零打碎敲,起不到广泛宣传、典型带动的作用。四、对策建议针对以上存在问题,通过探索研究,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在创建手段上要突破妇联独家经营的思维定势,在工作中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争取多部门支持、配合,发挥好整体运作效益,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基层妇女组织应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家庭文明建设的牵头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考核责任制,明确创建的职责和任务,对创建工作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级妇联组织应多深入基层对下一级妇女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的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和分类指导。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包括开展创建活动的人力、物力、经费、场地等,为创建活动提供充足的人员支持和良好的后勤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大表彰奖励投入力度,对家庭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家庭典型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加大宣传力度使这些家庭获得社会的认同,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光荣感和持续争先的积极性,从而感染更多家庭树立家庭美德,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